吳亦凡欲學吳秀波,始亂終棄後欲將都美竹送進監獄,其心可誅

細品八娛 2021-07-24 19:15:45

一、警方發出情況通報,都美竹的安危終于有了著落

在都美竹疑似“失聯”“消失”幾天後,7月22日晚間,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官方賬號“平安朝陽”發布了一則情況通報。

網傳都美竹疑似失聯

至此,牽挂都美竹人身安全的網友們也終于可以將懸著的心放心了。不出意外的話,都美竹應該是去配合警方調查了。

警方通報

在“平安朝陽”發布的警方通報裏,主要涉及了三方面內容:一、關于吳某凡與都某竹交往情況;二、關于都某竹等人發布網絡信息情況;三、關于犯罪嫌疑人劉某迢涉嫌詐騙犯罪的情況。

二、3.2萬的用途系網絡購物,不是嫖資,簽粉都洗洗睡吧

警方通報

第一部分內容敘述了都美竹被吳亦凡誘騙到手的過程,以及兩人發生性關系後的一些往來。

有網友(或水軍)揪住了通報中“3.2萬”一事,以此攻擊都美竹。攻擊模式多爲“一開始就收錢了,都美竹不是好東西”“周瑜打黃蓋”,明顯是想把此事定性爲性交易,將3.2萬元定性爲嫖資。

在此,筆者提醒一下此類網友,警方通報裏明確描述了3.2萬元的用途是“網絡購物”。而當時,都美竹、吳亦凡雙方已經確定了戀愛關系。

戀愛中,女方接受男方的金錢饋贈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既不違反法律,也不損害道德。

以“3.2萬”攻擊都美竹的人們,都洗洗睡吧。警方通報裏行文明明白白,吃瓜群衆也不全是瞎子。

三、都美竹沒有欺騙大家,她是一位誠實的鬥士

警方通報

警方通報裏第二部分內容敘述了近期都美竹一方的信息發布情況。

出乎意料的是,都美竹宣戰的初衷是“提升網絡知名度”。說實話,筆者看到這一情況還是有些驚訝的,本以爲都美竹的目的是討個公道。

不出意料的是,部分網友又找到了嗨點,大呼“都美竹騙流量”。更有甚者,還妄想把“都美竹騙流量”跟“吳亦凡騙未成年”劃上等號,妄圖以此來離間支持都美竹的網友。

在這裏,這部分網友就明顯在顛倒黑白了。

筆者倒想問一下,都美竹撒謊了嗎?顯然沒有。既然都美竹沒有撒謊,不存在欺騙行爲,何來的“騙流量”?

在發布信息這件事情上,都美竹合理且合法。如果非要用跟“流量”相關的文字來形容的話,都美竹也就是想“賺流量”罷了。她沒想著騙人;從警方通報來看,實際上也沒騙人。

有人對都美竹“提升網絡知名度”的想法不齒,認爲“炒作”都是可恥的。

在此,筆者有話想說。都美竹想提升知名度,給她!想要熱度?給她!想做名人?成全她!

無論都美竹的初衷是什麽,她的所作所爲都值得贊賞和支持。她是一個鬥士,一個敢于揭露黑暗的勇者。

如果都美竹想要知名度是錯誤的,那誰想要知名度是正確的呢?吳亦凡嗎?

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我們的世界,都需要都美竹這樣的女孩,需要更多個都美竹來維護正義。多一些勇敢的都美竹,就會少一些受傷的都美竹。

四、網友們猜得沒錯,吳亦凡果然想把都美竹送入監獄,其心可誅

警方通報

警方通報裏第三部分內容則頗具戲劇性,事件裏竟然出現了一個同時對都美竹、吳亦凡兩方實施詐騙的劉某迢。這是現實版的“無間道”嗎?甚爲滑稽!

根據邏輯推理,劉某迢可能是認定吳亦凡方會期望“私了”此事,自己可以從中牟利。若是早知會引來警方調查抓捕,劉某迢大概率是不會趟這趟渾水的,除非他是傻子。

可若是傻子,斷然使不出兩面下套的手段,雖然這手段見光就死、並不高明。而劉某迢此次既然能迅速出手,那麽他是否有過類似經驗,處理過類似的黑暗事件?

或許警方可以多調查一下,看看劉某迢是否有前科,若是能挖出其他張簽、王簽、李簽,也順便爲民除害了吧。

在劉某迢反複橫跳的過程中,吳亦凡的母親于7月11日打款50萬到都美竹賬戶,然後于7月14日報警稱“遭到都美竹敲詐勒索”。

吳亦凡一方的目的已經很明確,這赤裸裸地就是要把都美竹送進監獄,這手段跟吳秀波如出一轍,簡直其心可誅。吳亦凡一方真實地演出了一場人性的缺失、道德的淪喪,以及對法律赤裸裸的藐視。

只不過多了個心眼兒的都美竹沒在協議上簽字,導致吳亦凡一方的罪惡計劃流産了。否則,又是一場人間慘劇。

而吳母在報案時是否知道都美竹沒有在協議上簽字,劉某迢在吳、都雙方之間傳達、截留了哪些信息,警方的情況通報裏沒有體現這些細節,我們暫時還不得而知。當然,這並不影響吳母這位可恥的母親指鹿爲馬、栽贓陷害的事實。

想必,在吳亦凡眼裏,用無恥手段爲他處理這些腌臜事情的母親,是慈祥又親切的。之前還很好奇,是什麽樣的家庭教出了這樣惡貫滿盈的人渣。如今,看到吳母這一系列騷操作,我想我大概明白了。

奉勸各位簽粉、水軍不要以“吳母沒等都美竹簽協議就去報警了,所以不是陷害”之類借口爲此事洗地,洗不幹淨的。

如果不是爲了陷害都美竹,吳母又何須打錢50萬?直接報警就是了。

五、吳亦凡已沒有任何信譽度可言,相信他的人請醒醒吧

吳亦凡7月19日微博發文

7月19日,吳亦凡發微博稱:……本人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會中見過都女士一次,沒有灌酒、沒有收手機、更沒有她描述的各種“細節”,當天聚會人很多,都會作證!……我申明,從來沒有過什麽“選妃”!沒有“誘奸”“迷奸”!沒有什麽“未成年”!如果有這類行爲,請大家放心,我會自己進監獄!!我對自己上述的所有話負法律責任!

7月19日,可能自以爲能“擺平”都美竹的吳亦凡將謊言說得言之鑿鑿。如今,言猶在耳,警方的通報卻已經把這個狂徒的謊言釘死在恥辱柱上。

至此,吳亦凡其人已經沒有任何信譽度可言。他以前說過的話,以及以後所說的話,在筆者這裏可信度爲零。

而吳亦凡博文中提及的那些“在場的、可以作證的人”,警方也應該好好調查一下他們,這裏面貓膩可能多得很。

吳亦凡會不會如他所說的,自己進監獄,自己對自己說過的話負法律責任?

筆者覺得,他不會。

如果他會,他就不是今天的他。

六、都美竹再回應

警方通報發出後,都美竹再發兩文回應。

都美竹再回應

都美竹:我不漂亮,不完美,但我盡力了。

你也許不漂亮,你肯定不完美,但是你很美麗!

你的英勇無畏,你的正義凜然,都是你聖潔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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