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中的事件都分爲什麽類別?其中肯定有你知道的

昊軒侃曆史 2022-10-08 16:14:12

敘事作品離不開事件,事件作爲小說敘事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指的是小說中所發生的比較有影響的事情。中國古代小說在經曆英雄傳奇、曆史演義、神魔小說等變遷之後,出現了“家庭小說”,它一改《水浒傳》、《三國演義》、《西遊記》等明代小說的事件敘事窠臼,直接從現實社會生活中撷取創作題材,由天上神魔事件走向了人世間的事件;由王侯將相的爭戰事件,轉向閨房妻妾的算計爭奪事件;由關注遠離民生的征戰厮殺變爲關注平常百姓的生、老、病、死及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日常生活細節。

《金瓶梅》是我國第一部以家庭日常生活爲素材的長篇小說,故敘述者借“家庭”這一視角,記錄著西門府的人際交往、矛盾、沖突和日常生活中的婚喪嫁娶、節慶娛樂等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始終是圍繞著“酒、色、財、氣”主題展開。敘述者所敘事件有著濃厚的生活情趣,體現了他對所發生的各種事件的態度,以及對現實社會及時代的感受和思考。

《金瓶梅》是敘述者借徑《水浒傳》中“武松殺嫂”的事件,並將其與曆史真實資料拼接、想象創作而成的家族故事。我們發現敘述者所述事件萬別千差,張竹坡認爲“《金瓶》一百回,到底俱是兩對章法,合其目爲二百件事”。但敘述者實際所敘述事件數量並不止于此。筆者從文本出發,對《金瓶梅》一書中所出現的事件進行統計。以回目爲順序,整理結果見附表。

在這些所敘事件中,既有像政治腐敗、社會黑暗的國家級事件,又有像西門府由盛而衰的家庭類事件,也有像官商勾結、行賄受賄、貪贓枉法的集體性事件,還有像色情男女縱欲的個人事件等,都“赤裸裸的毫無忌憚的表現著整個中國社會的病態,表現著‘世紀末’的最荒唐的一個墮落的社會的景象”。

同時,作爲事件的親曆者、記載者以及敘述者,在記憶、紀錄、敘述時,都力求還原事件真實面目,以展現出平民百姓真實的生活細節。但我們也發現,有些事件和現實中的史實保持一致,而有些事件卻與史實有出入,還有些事件純屬虛構。在這些縱橫交織的事件敘述中,存在紀實與虛構兩種事件類型。

紀實事件

關于紀實,其意義不言自明,是一種語言的真實。中國古代小說原本是爲“史之支流”、“補正史之遺”而存在的,在小說時間和事件等設置方面,深受史傳性敘事影響,事件敘事往往是據史而錄,依實而述,即事件敘述具有“實錄”性。所謂“實錄”,則是“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但實錄事件仍有紀實有之事與紀可有之事之分,前者的實有指實際已經發生;後者的可有,指實際可能發生,不是憑虛而構,而是據實重構的實事,是符合事件自然發展規律的真實。

1.紀實有之事

張竹坡認爲“《金瓶梅》是一部《史記》”,“表現真實的中國社會的形形色色”。敘述者以“北宋徽宗皇帝政和二年”至“南宋高宗建炎元年”十六年間爲時代背景,紀錄了西門慶與宰相蔡京、太尉、巡撫等官吏串通一氣,大肆搜刮民財,窮奢極欲,荒淫無度等諸多事件,所表現出的思想有著鮮明的徽宗時代的特征。如記載有蔡京、高俅、王黼、童貫、梁師成、汪伯彥、朱勔、李邦彥等74名北宋徽宗時期的真實人物。既然是真實的人物,那麽由這些人物參與的某些主要事件,又是否真實存在?在周鈞韬先生《〈金瓶梅〉中的曆史事件》一文中,對《金瓶梅》中所述的“宇文虛中劾倒楊提督”、“蔡太師奏行七件事”、“雷擊凝神殿鸱尾”、“花石綱之役”、“太子立東宮”、“陳東參劾蔡京”、“欽宗帝登基改元”、“抗金之役”等事件,與相關史料進行比對,認爲“基本上符合史實”。即我們可以確定敘述者是以史學家的視角,其所敘某些事件是對史實事件的縮影式的實錄。

2.紀可有之事

《金瓶梅》“借宋喻明”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敘述者並未交代確切的故事發生時間。在《金瓶梅》自刊刻面世後,關于它的作者、敘事時間背景,已有不少學者論及。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說:“聞此爲嘉靖間大名士手筆,指斥時事。”以及明人屠本畯《山林經濟籍》中寫道:“相傳嘉靖時,有人爲陸都督炳誣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都將《金瓶梅》事件發生背景指向明代嘉靖時期,且由于在《金瓶梅》中,記載有陳洪、狄斯彬、黃甲、羅萬象、曹禾、黃元白等13位明朝嘉靖年間的真實人物,故我們認爲《金瓶梅》所述事件確切的發生時間就是明代嘉靖時期。

廿公認爲《金瓶梅》是“蓋有所刺也”,是用來諷刺影射明朝嘉靖時期的某一個大官僚的。而在嘉靖時期最有權勢的大官僚無疑是嚴嵩了,但敘述者是否真的是說嚴嵩,我們卻無從知曉。畢竟“藝術的真實,非即曆史上的真實,我們是聽到過的,因爲後者須有其事,而創作則可以綴合、抒寫,只要逼真,不必實有其事也”。在明嘉靖時期,嚴嵩等人把持朝政,結黨營私、貪贓枉法、魚肉人民,這種狀況卻與蔡京等人在位時毫無二致。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指出:“蔡京父子則指分宜,林靈素則指陶仲文,朱勔則指陸炳,其他各有所屬雲”,則增強了蔡京就是嚴嵩的可能性,都使得影射一說庶幾可以成立。

如果說《金瓶梅》事件發生時間指向的是明嘉靖時期,所影射的是可能存在的真實人物,那麽敘述者所述事件,是否存在明代嘉靖時期某些曆史事件的印痕?關于這個問題,在丁朗先生《與北京》一書中,其根據明嘉靖時期的某些史料記載,對敘述者所述主要事件的有關情節或細節加以比照,

我們看到《金瓶梅》所述事件,與嘉靖時期某些曆史事件,確實可能存在著相似性,即《金瓶梅》是紀可有之事。

虛構事件

金瓶梅》是借徑《水浒傳》中“武松殺嫂”的事件原型,描寫西門慶府內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的長篇小說。但《水浒傳》的故事大多來自當時的文獻以及民間傳說,經曆了從口頭創作到舞台繁衍再到被寫定的漫長過程,所述不少事件已同史實大相徑庭,卻被《金瓶梅》的敘述者未經考證便拿來直接使用。

關于“武松殺嫂”一事,據考證,曆史上確有武大郎(武植)、武松、潘金蓮其人。據河北《清河縣志》記載,武大郎和潘金蓮確實是夫婦,武植乃是人品才貌俱佳的進士,並非“三寸丁谷樹皮”,潘金蓮則是當時貝州(清河縣屬其治)州官潘知州的千金小姐,非“潘裁縫”之女,且她是擇嫁武大郎,並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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