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懷王朱申鈘:開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爲何要刊印先王文集

錢越說史 2024-04-08 09:39:56

“一年之計在于春,一日之計在于晨”,國人曆來重視文化傳承,四大發明中有一半與文化有關。在造紙術和印刷術的推動下,曆代刊印的古籍數量之多浩如煙海,使得我國成爲幾大主要文明中唯一一個未曾斷代的存在。現存傳世古籍中,清版數量最多,明版次之,宋元最少。這固然與曆代古籍頻遭水火、兵燹等自然、人爲的災難侵蝕,幸免厄運而流傳至今者,百不及一有關,更重要的是有明一代,受經濟發展和社會文化需要影響,雕版印刷至臻純熟,活字印刷茁壯成長,圖書刊印空前繁榮息息相關。

雕版印刷術

與曆代一樣,明代圖書刊印按其主持者的身份劃分,可分爲官刻、私刻和坊刻三大類型。在市場需求的刺激下,官私坊各競所能,編制寫印四部典籍、小說話本。內府及國子監等官方機構,注重編寫大部頭類書、刊刻專題叢書。私家和坊肆不斷追求技藝創新,發展出諸如套印、拱花及饾版等雕版印本,插頁內容絢麗多彩。

有明一代,官刻之中有一個特殊的分類——藩刻。藩刻即藩府刻本,又稱藩府本或藩刻本,專指明代藩王府邸所刻印的書籍。我們知道明朝對皇子實施封藩建國,爲使他們們仰體聖心、陶冶性情,避免圖謀不軌,自洪武朝起,諸王之國不但給予豐厚封賞,還會頒賜經、史及詩、詞、歌、賦等書籍。是故明代宗王之中頗有傾心學術、潛心文學、注重文化者,對刊印典籍很是上心,加之他們富可敵國,故對校刻群書很講究。校勘精審、版印精湛、紙墨精良成爲藩刻本的重要特點,曆來爲藏書家和學人所珍重。

蜀藩刻本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中第六代蜀王朱申鈘更是開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本次我們就來聊聊朱申鈘這位蜀王。

承上啓下的蜀定王朱友垓

朱申鈘(音yǐ),生于正統十三年(1448年),爲蜀定王朱友垓嫡長子,生母蜀定王妃蒯氏。這裏有必要先介紹一下在位日短,卻起著承上啓下作用的蜀定王朱友垓。

朱友垓是蜀和王朱悅(劭火)的嫡長子,生于永樂十八年(1420年),生母蜀和王妃何氏。正統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友垓被冊封爲蜀世子,西城兵馬指揮蒯缙之女蒯氏同時被冊封爲蜀世子妃,朱友垓算是一下子經曆了人生三大喜中的兩大喜,由大明頂級勳貴定國公徐顯忠充任正使,可見朝廷對蜀藩的重視。

朱友垓繼承了祖父朱椿“讀書好善、近儒生、能文章”的特點,才華橫溢,讀書好學,遵守禮法,擅做文章,工于詩詞歌賦,還擅長草書,“綽有獻王之風”,“居世府時,視膳之暇,入則秘閣閱書,出則經帷進講,研精覃思,蓋無虛日。”

天順五年(1461年),蜀和王朱悅(劭火)薨逝,在位27年,享年66歲。蜀和王也是個多情種子,正妃何氏去世于正統八年(1443年),景泰七年(1456年)六月,當了十幾年鳏夫,年已花甲的的他突然上疏朝廷,以“性質溫柔謹慎”爲由,請求冊封宮人徐氏爲繼妃。

明代王妃劇照

明代宗內心可能在笑話這位一樹梨花壓海棠的叔祖爲老不尊,卻沒有爲難他,在他與明英宗這對冤家兄弟接力下,蜀和王的心願終于在天順元年(即景泰八年,1457年)九月得以實現。

不過蜀和王與繼妃徐氏感情的確笃厚。生病時,徐氏每天侍奉著,端水送藥,無微不至。撒手人寰後,徐氏傷心欲絕,不吃不喝,數日後香消玉殒,年僅26歲。朝廷被其感動,賜谥曰“靜節”。

被感動的還有朱友垓這位蜀世子。明初,宗王夫婦普遍采用異穴而葬,直到明中期合葬才成爲主流。蜀和王妃何氏的墓葬爲單穴墓,並沒有給蜀和王留出位置。朱友垓認爲對蜀和王妃墓進行擴建可能會驚擾到母妃的亡魂,加之有感于繼母的節烈,特地上疏朝廷,請求不要打開自己母妃的墳墓,改讓父王與靜節王妃合葬,獲得明英宗恩准。

“(天順六年正月)已未……蜀王悅(劭火)薨,例當與妃合葬。世子友垓奏:‘母妃何氏卒時未有合葬事例,以此未爲合葬規制。今若穿圹,恐驚母妃體魄,乞別爲一圹。’從之。”(《明英宗實錄》)

天順七年(1463年)三月,豐城侯李勇爲正使,吏科給事中沈珤爲副使,持節冊封蜀世子朱友垓爲蜀王,蒯氏爲蜀王妃。

我們在前面多次提到過藩王的歲祿屬于俸祿,祿隨人走,一旦去世就必須住支。然而超額領受屢有發生,像蜀僖王朱友壎(音xūn)這種屬于大熊貓級別的存在。

蜀和王去世後歲祿同樣沒有住支,身爲世子的朱友垓臉不紅心不跳的安然領受。可有些東西不是那麽好拿的,他成爲蜀王後,超額領受歲祿問題被戶部查出,要求歸還。可善財難舍,于是乎當年閏七月向皇帝哭窮,請求免于還官。明英宗思量之後給予允許。

“戊辰……蜀王友垓奏:‘臣父王薨時,臣爲世子,其祿米即宜住支。然有司陸續納過,食用無存。今戶部移文,欲令還官。乞賜矜免。’上許之。”(《明英宗實錄》)

大米

這是《明實錄》關于蜀定王的唯一一條在位期間活動記載,因爲他在襲爵當年就薨逝了,在位僅僅1年,享年44歲。具體去世時間實錄未載。

因父王在位時間過短,朱申鈘雖然是嫡長子,卻沒來得及受封世子,因此天順八年(1464年)九月朝廷冊封他爲蜀王時,對他的身份認定爲“蜀定王嫡長子”。

成化二年(1466年)十月,19歲的朱申鈘成婚,王妃爲四川敘州府(今四川宜賓市)富順縣知縣徐绮之女徐氏。

誰是真正的小白兔

明初,藩王是維持政局穩定的中堅力量之一,因此明太祖賦予其諸多特權,連途徑藩地的天使都得老老實實地前去朝見,否則便是藐視藩王權威,會被懲治,藩地地方官就更不必說了。

曆經明成祖祖孫三代削藩之後,藩王實權幾乎喪失殆盡,名爲一國國王,實爲被圈禁的高級囚徒。落地的鳳凰不如雞,外官對藩王的態度也由畢恭畢敬,轉變爲眼神輕蔑,更有甚者以欺淩藩王爲樂事。

天順二年(1458年)底,魯王朱肇煇上疏朝廷,舉報近年來出使諸藩的使節多有不尊禮法,私下向宗室索賄,並舉例稱正統十三年(1448年)數波天使駕臨魯藩,索賄者衆,以至于王府“措辦艱難”。

二次登基的明英宗對宗室總算多了些同理心,下旨整頓各級官員出使王府之時吃拿卡要的行爲。修武伯沈煜成爲撞到槍口上的那只雞,天順三年八月因奉命持節冊封沈王時索賄,被明英宗扔進大牢。

然而大勢如此,因此明英宗的整頓效果如何,懂得都懂。

天順七年(1463年)七月,奉命出使蜀藩的彭城伯張瑾,再次被明英宗提溜了出來。張瑾的身份很是特殊,其祖父、首封彭城伯張昶,是明英宗祖母誠孝昭皇後張氏的兄長,故兩人屬于再表兄弟,關系並不算太遠。饒是如此,明英宗依然因爲張瑾的所作所爲,對其進行了嚴懲。

“己未,彭城伯張瑾以奉使蜀府宿娼,六科給事中、十三道監察禦史劾之,上命執送錦衣衛鎮撫司究治。已而送法司論當贖徒還爵,上曰:‘瑾縱肆,以不谙禮法所致也,贖畢令戴頭巾于國子監讀書。’”(《明英宗實錄》)

事實上這並非張瑾第一次因爲出使宗藩而翻車。景泰二年(1451年),他奉命充任正使,赴南昌冊封甯王朱奠培的幾個弟弟爲郡王,中途命人在南京大肆采買,蹭官船運回北京而被罰俸一年。

欽天監

還是天順七年,欽天監漏刻博士單誠奉命出使蜀藩,恰巧其好友監察禦史田斌正擔任四川巡按禦史。有朋自遠方來,自然要盡地主之誼。古代宴飲有時間規定,日落之前必須結束。田、單二人可能因爲雙方許久未見,以至于喝嗨了,來了個“日相過飲”。

這態度顯然對蜀王有所不敬。要是沒出事,那就是一樁文人雅事;可若是有什麽意外,那就是實打實的罪狀。好死不死的當時夾江縣等地出現民亂,田斌派都指揮佥事徐欽、督同指揮朱昭等前去討伐,結果大敗而回。事後,爲逃避朝廷罪責,徐欽賄賂單誠,打算通過這層關系走通田斌,讓他在堪核之時高擡貴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此事最終暴露,經三法司、錦衣衛共同審理,田斌、單誠被判充軍,徐欽被判流放。同時還挖出一批出使蜀、周、伊等藩“假公事受賂遺”的害群之馬,涉及蜀藩的有工部主事陳善,行人李麟、楊魁。

上兩件事都發生于天順七年,因蜀定王在位時間不詳,不清楚是否與朱申鈘有關,可接下來的意見事則實打實的發生在他在位期間。

成化六年(1470年),有十五名蜀藩護衛在大街上公然搶劫,被熱心群衆制服之後押送四川臬司衙門。按察使郭紀毫不給蜀王面子,下令對護衛軍士卒施以杖刑,有三人被活活打死。可見郭臬台也是個狠人。

護衛軍士卒所犯罪行雖然惡劣,可罪不至死,何況打狗還看主人呢。朱申鈘聞訊頓時火冒三丈,爲給郭紀一個教訓,上疏控告他酷暴之余,還捏造了過端禮門不下轎,及責罵王府守門千戶等罪。

明憲宗對宗室還算寬容,自然要爲蜀王出頭,下令巡視四川戶部右侍郎黃琛會同巡按禦史鞫之共同審訊郭紀的罪行。最終郭紀被判杖刑,結果因遇到大赦而逃過一劫。

“(十一月)丁亥……四川按察使郭紀爲蜀王所奏下獄。蜀府有護衛卒十五人白晝攫人金于市中,衆執以告。紀治之,杖而死者三人。王怒,因奏紀酷暴,並誣其乘轎不下端禮門,及叱罵守門千戶等罪。诏诏巡視四川戶部右侍郎黃琛,會巡按禦史鞫之逮下獄。罪當杖,遇赦得釋。”(《明憲宗實錄》)

衙門正堂

在文人筆下,明代宗室曆來是導致明朝滅亡的禍首,視藩王爲洪水猛獸。可事實呢?明代宗室的歲祿幾乎從沒有足額發放不說,自中期開始積欠嚴重,《宗藩條例》更是通過設定總額的形式將宗室歲祿總體打包。而文官老爺們在朝廷三令五申之下,依然視藩王爲無物,連從九品的漏刻博士,正八品的行人司行人都毫無敬意,過飲的過飲,索賄的索賄,完了還把自己打扮成人畜無害的小白兔,這是一種什麽精神狀態?

開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

單以針對四川按察使郭紀之事而言,蜀王朱申鈘給人的感覺多少有些霸道。可事實上,他延續了蜀藩詩書傳家、公忠體國的傳統,也是一位賢王。他的繼任者蜀惠王朱申鑿這樣評價朱申鈘:

“先兄懷王,天性仁孝,而友于之情尤笃。器度弘遠,樂善嗜學,讀經史過目即知義,王考最鍾愛。及受封聽覽國政,矜憐國人,恒思所以濟益,春秋祀宗社身親行之,不以寒暑爲倦而少易也。嘗言:‘社稷位重,宜當敬慎其用人也。務去春花而取秋實,澄源固本而忠厚之,政始終一如。’政余則與近侍儒臣商榷古今與爲邦之道。次則爲文詠詩,陶寫情性,長篇短律,各臻極焉。其文也光,可以分奎壁;其詩也聲,可以諧韶濩。止乎禮義,關乎世教,實足以鳴國家之盛。”(《懷園睿制集·序》)

朱申鑿之言,當然存在溢美之詞,但大體還算言之有物。朱申鈘才華橫溢,樂善好學,以詩文見長,存世詩作五百三十五首,文章十余篇,涉及市井、出遊,與士人唱和等內容,“詩……平易渾厚,文……純正典雅”,是研究明代成都曆史的重要史料。比如《元夕觀燈》:“熒煌火樹蔟銀花,光照蓉城十萬家。寶馬香車爭玩賞,笙歌處處正喧嘩。”描寫了成都城的繁華與元宵節的熱鬧。

成都武侯祠元宵燈會

更多的則是對花草樹木之類的植物,及鳥魚蟲馬等動物的賦詩,內中感情豐富,且細膩精致,使得“昆蟲草木之形態性理又昭著”,是研究明代成都動植物分布狀態不可多得的資料。

朱申鈘于文學上最大的成就當屬刊印了《獻園睿制集》和《定園睿制集》兩部文集,開蜀藩刊印文集之先河。

蜀藩刊印書籍始于蜀獻王朱椿,他到藩後實施“以禮樂治西川”的政策,爲此刊刻了《孝經》、《自警編》、《蜀鑒》、《蜀漢本末》等典籍。其後曆代蜀王多有刊刻典籍,蜀藩刻書可考的就有38種之多。朱申鈘是其中的重要參與者。

“獻”、“定”是谥號,“園”指陵園,“睿”與“禦”相對應,爲對藩王行爲的敬稱,比如藩王的旨意稱“睿旨”(也稱“令旨”),藩王的筆墨稱“睿翰”,故“睿制”與皇帝的“禦制”對應,指代藩王所創作的作品。兩部睿制集是在作者去世後,由後人編輯整理完成的文集。《獻園睿制集》刊印于成化二年(1466年),《定園睿制集》刊印于成化五年(1469年)。

《定園睿制集》因蜀定王朱友垓在位時間不長,內容皆爲詩歌,就是一部個人詩稿且不去說它。我們重點來看《獻園睿制集》。

明孝宗對朱椿及其推崇,“恒稱蜀多賢王,舉獻王家範爲諸宗法”。所謂的“獻王家範”就藏于《獻園睿制集》中。該書共有十七卷,其中卷一、卷二爲辭令,是朱椿到藩後,制定的針對王府內臣和外臣規範性文件。

明初,實施藩王禦邊,藩屏帝室的政策,爲此明太祖賦予藩王大量特權,形成宗室犯法與庶民不同罪的格局。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宗室因此跋扈,服務于宗室的各類人員也仗勢欺人,在藩地橫行霸道。

有鑒于此,朱椿一到成都,就頒布《谕長史司》、《谕三護衛》、《賜指揮》、《谕鎮撫》、《賜良醫》、《賜教授》、《付紀善》等一系列文件,針對性的對相關衙署、人員給予政策性規範。可以說《獻園睿制集》卷一、卷二記錄了朱椿所定蜀藩家法的內容,全景式地展現了他苦心經營藩國的曆程。

《獻園睿制集》是後人了解蜀藩爲何得以稱賢的直接資料,也是曆代蜀王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對刊刻文集的朱申鈘而言更是如此。

蜀藩在獻王朱椿去世後,接連發生大宗絕嗣,以至于內外官員對蜀和王這位繼任蜀王幾乎毫無敬意。好容易理順了關系,繼任的蜀定王卻來了個數月遊。朱申鈘接任蜀王時年僅17歲,本身還是個毛頭小子,王府又接連更換主人,外臣對他的態度從上一節便可知曉一二,至于王府屬官估計也無多少敬意。

青城山

正是基于此,朱申鈘上台後立即下令整理曾祖朱椿這位蜀藩開創者,制度制定者的遺稿,整理成冊,付梓刊印,借以重申蜀藩家法,整肅王府秩序。爲此,他還親筆撰寫了《谕本府文武官》和《谕承奉司》,一針對以長史司、護衛軍爲首的王府外朝文武官,一針對承奉司所轄的內官,進行配套。

“……獻祖分封于蜀,藩屏宗社,傳至……賴社稷之福,國內安治,良由左右前後有識之士匡輔之資……本府文武官員職有大小,當各謹其所司率,循其常體,至公不刻之心,盡忠君愛國之道,要如先臣之攸行……爾等既食祿受爵,可不一德一心,尚圖其易而匡。我之不迨,以紹我先烈,成乎一國之政,不負聖主托爲藩之盛心。爾等各效忠貞,慎勿申說。故谕。”(《懷園睿制集·谕本府文武官》)

“……申谕爾內臣各盡乃職。嘗聞前古爲治,君臣同心,國內康平,惟法。是畏外臣既行其外政,內臣又修其內事。相我爲藩,保守社稷,承奉以下內官內使……當竭爾心、效爾力,乃恭乃順,毋怠毋荒,各務盡其所當爲,各宜謹其所當守,納忠奉公,要有裨益內省中闱。惟清惟肅,慎勿驕橫,自取罪愆。故谕。” (《懷園睿制集·谕承奉司》)

應該說蜀獻王朱椿創立的家法很好用,而朱申鈘這位第六代蜀王也非常明智,通過重申先祖家法的方式約束王府屬官,讓他們恪盡職守。從其後關于蜀王府的記載來看,此舉相當成功。

阿越說

成化七年(1471年)五月二十九日,蜀王朱申鈘薨逝,在位8年,朝廷賜谥曰懷。因身後無嗣,大宗再次絕嗣,由三弟通江王朱申鑿承襲。

蜀藩前七代王承襲關系圖

蜀懷王也屬于賢王,只是放在有明一代蜀藩賢王頻出的背景下,不太出挑。蜀藩右長史梁能安盛贊他“有關世教,皆道德仁義之,所寓無半句浮泛怪誕之辭”。身爲繼任者的朱申鑿更是對兄長的早逝深表惋惜:“辭乃遊藝之一端也,先兄所存尤大,若天假之以年而奉守宗藩,翼戴帝室,俾邦國複鄒魯之風,仁賢儗間平之善。”爲此將蜀懷王遺稿集冊,編撰成《懷園睿制集》。

“辛醜,蜀王申鈘薨。王,定王之長子也,母妃蒯氏,正統戊辰生,天順甲申襲封蜀王,至是薨,年三十有四。訃聞,辍朝三日,賜祭葬如例,谥曰懷。”(《明憲宗實錄》)

實錄稱蜀懷王終年34歲,可正統戊辰歲爲1448年,也即正統十三年,故“年三十有四”屬于誤記,當爲“年二十有四”,也即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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