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甯窮死,別娶生妻”,是啥意思?“生妻”到底指什麽?

川鶴史 2024-02-21 17:56:31

“甯窮死,別娶生妻”是什麽意思,“生妻”指什麽?

雖說在古人的觀念中,傳宗接代是人生必須完成的事項,但他們卻也遵守著“甯窮死,別娶生妻”的規則。

所以,“生妻”是什麽?爲什麽會讓人避之不及呢?

結婚對象,排除生妻

生妻一詞,最早出現于《答蘇武書》中,這是西漢叛將李陵寫給蘇武的一封信。

信中是這樣寫的,“老母終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聞,古今所未有也”。

李陵原是西漢將領,奉漢武帝之命征討匈奴。

由于他錯判敵情,導致兵敗被俘,受形勢所迫的他降了匈奴。

漢武帝聞聽這份情報之後,勃然大怒,他認爲忠誠的將領應該是要爲國戰死沙場的。

但其實李陵降,也是爲了救他殘部的命。在得知漢武帝因自己而震怒之後,李陵也不敢再回漢朝,被迫留在了匈奴。

但他還是想給自己申辯,所以就寫信給蘇武,告訴他事情原由。

在信中,李陵就用“生妻”來指代自己年輕的妻子。而“生妻去帷”,意思是妻子改嫁他人。可李陵不知道的是,武帝在得知他降了之後就已經將他的滿門都屠殺殆盡了。

話再說回“生妻”一詞。

從李陵的遣詞用句和他當下的境遇來看,生妻除了指代年輕的妻子意思外,其實還暗含著另一層意思,那就是未離異,可卻是守活寡的妻子。

倘若李陵之妻沒被漢武帝處死,那她所要面對的未來就是和丈夫分隔兩地,再也無法有夫妻之實。然而就算是這種情況,只要她的丈夫還活著,那她就不能改嫁他人。

在一個受到封建禮法思想控制的古代社會中,單身男性怎麽能夠去娶一個丈夫還健在的“生妻”爲妻呢?

按現在的說法,娶生妻是犯了重婚罪。

在當今社會中,構成重婚罪是需要坐牢服刑的,更別提在禮法森嚴的古代王朝了。

此外,自宋代理學出現之後,古人就開始重視女性的貞潔了。

在《程氏遺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

可見,如果一個男人迎娶了一個已經失去了貞節的女性,那這個男人就會被人看不起。

到了明朝年間,社會對女性貞節的要求更加高了,朝廷甚至還明文規定了女性守節的獎懲制度,比如“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闾,除免本家差役”。

因而,在講究守節的古代社會中,男性是不會去選擇已經嫁過人的生妻。

德行有虧,更不能娶

除了以上的這兩個原因之外,還有這個原因,也會讓古時候的男人對生妻“望而止步”。

上文提到了,生妻會被用來指代那些守活寡的女性。

抛開像李陵妻這樣受制于現實原因的守活寡,古代女性守活寡還可能是失去了丈夫的寵愛,被抛棄了。

因此到了這個時期,“生妻”的範圍被進一步擴大了,只要是嫁過人的女子,無論是否離異都叫生妻。

而這些女子,在古人看來,是德行有損的女子,因此才不會被接納。

衆所周知,古代是建立在父權主義基礎之上的社會,因此女性只能依附著男性爲生。而,對于古時候的女性來說,她們在嫁到夫家之後最大的任務就是“傳宗接代”。

在古書中有記載,假如妻子無法生育,丈夫就能過以“七出之條”的理由去休妻。

七出之條,最早出自漢代的《大戴禮記》,即“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到了唐朝年間,政府將七出之條的順序調整了一番,將“無子”列爲妻子的第一大“罪行”。

所以,如果妻子無法承擔起她本該承擔的責任,她所要面臨的會有兩個結局,一是永遠無法再得到丈夫的寵愛,二是被丈夫休棄。

所以,只是生不出孩子,妻子就會淪爲生妻。

而古代男人當然不會娶一個無法繁衍子嗣的女人,因此才會有“甯窮死,也不娶生妻”的說法。

制定律法,禁娶生妻,

另外,到了清朝年間,朝廷還出台了禁止嫁娶生妻的律法。

清史中有載,對私自娶生妻的男性,會處以杖責一百的刑罰。而這個生妻還會被要求與原夫離異,歸宗。

而且,朝廷還將生妻再嫁看作是“惡習”。

爲什麽會形成這樣的觀點呢?

這是因爲生妻嫁娶會破壞古代的宗法繼承制度和財産繼承順序。

與生妻再次組建家庭的男性,他們很可能是因爲貧苦而無法娶妻,或者是出于現有的妻子無法生育而傳宗接代的社會現實。

可是,當他們與生妻結合之後,那就會生下異姓子嗣,這些小孩的降生就會使得宗法紊亂。

在清史中記載過這樣一樁“生妻案”,有一個侄婿,他強行與叔叔的生妻在一起了,生下了他們兩人的孩子。但這個孩子就是有違宗法倫理的“産物”,會擾亂原有的宗法制度。

因此,在古人看來,與生妻在一起,那就是有傷風化,有悖正統的倫理道德。

娶了生妻,麻煩頗多

最後再來從生妻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她們是一群曾經受到過婚姻創傷的女子,她們要麽是對丈夫還有所留戀,要麽是已經心灰意冷。

倘若是前者,將這樣的生妻娶回家之後,這個娶她的男人也會因生妻不愛自己而受傷。

而且,如果生妻還對過去的那任丈夫念念不忘,那她或許在第二段婚姻之中會背叛出軌,和過去丈夫再續前緣。這對于現任丈夫來說肯定是一件無法容忍的事情。

此外,如果是失去了愛人能力的生妻,她們就不會將現任丈夫放在心上。而這種冷淡的相處模式也會讓這任丈夫感到痛苦。

因此,古時候的男性才甯可忍受貧窮,也不願冒險娶生妻。

當然了,也只有古時候那些沒有錢去娶清白人家的姑娘的窮人,才會考慮是不是要娶生妻,完成生兒育女的人生大事。

可當他們一想到娶了生妻就要面臨如此多的問題之後,他們也就甯願保持單身狀態了。

然而,這卻對于古代“生妻”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可能她們本身沒有做錯什麽,只不過就是嫁了個不愛自己的人。然後,就淪爲了世人口中的“生妻”。

幸運的是,現代社會是一個男女平權的社會。

男女都有著選擇愛情和婚姻的權利,如果在婚後發現無法再相愛了,那也能憑借著自由意志離婚。這一切都不像古人一樣,會受到世俗的“譴責”。

在當下社會,女性也不會在被稱作是“生妻”,這是社會進步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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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04 05:56

    真是個垃圾,一句就夠了,要搞這麽長的文字

  • 2024-03-13 05:34

    毛病太多,說的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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