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方太初繼承了媽媽的美貌,愛父恨母,後來發現太初的男友追過玫瑰!

多夏說娛 2024-06-23 17:20:36

《玫瑰的故事》中,黃亦玫與方協文有個女兒叫方太初。

方太初繼承了玫瑰的美貌(但是沒有玫瑰美),但是因爲一直跟隨父親方協文長大,所以她很愛自己的父親,恨自己的母親;更重要的是在愛情裏,方太初比自己的母親幸運,且幸福。

方太初是什麽樣的女子?

原著中,關于方太初是這樣寫的:洋同學都喜歡叫她玫瑰,而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待放的粉紅色玫瑰花。除了長得美,她是一個溫柔隨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課也好,樂意幫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辦事一絲不亂,紋路清楚,男女老幼,沒有不喜歡她的。

太初的長發挽在腦後,隨便用橡筋束住,氣質之佳,無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藝術家,不愧是美術系的高材生。她約會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並不濫,男孩子不但喜歡她,也尊重她,這是最重要的。

她外表像玫瑰,而內心卻像一棵樹。可見,方太初是一個與母親一樣同樣擁有美貌的女子,但是她身上更多了幾分屬于自己獨特的氣質。

方太初爲什麽會愛父親,恨母親?

原著中說: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方協文)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爲命,怕已經長遠。

玫瑰與將死的溥家明相愛後,爲了全身心的陪伴溥家明,就把太初的撫養權讓給了方協文,所以,太初是一直跟著方協文長大的。

但是在太初的認知裏,玫瑰離開方協文是因爲“她嫌他窮”。

十年來,玫瑰給女兒寄的包裹,都被方協文要求“立刻退回去”。

原著中太初是這樣說的: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太初一直恨玫瑰,因爲方協文一直在太初面前“诋毀”玫瑰。

原著中是這樣寫的:

太初說“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太初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可見,方協文一直給女兒灌輸的思想就是“玫瑰是一個很壞的女人,玫瑰嫌貧愛富,才抛棄了他們父女倆”;

在太初的心裏,母親是一個壞女人,父親的潦倒落魄都是母親造成的;

所以,太初心裏一直很恨自己的母親玫瑰。

但是,太初又怎麽會知道:如果玫瑰因爲可憐方協文陪他一輩子,那麽又有誰會可憐玫瑰的一生呢?

方太初的男友竟然在追玫瑰?方太初與男友周棠華回國以後,因爲太初身邊出現了新的追求者,兩人第一次起了不小的爭執。玫瑰爲了寬慰周棠華,爲了保護女兒的愛情,緩解兩人之間的矛盾,就約周棠華去了一趟她的老房子,吃了飯,並且邀請他參加了自己的生日會。在生日會上,周棠華一個人坐著的時候,玫瑰又去聊了兩句。但是這一切在太初眼裏,卻變了味兒,太初誤以爲自己的男友在追自己的母親。

原著中寫道:太初對周棠華說:這下子你還叫她‘太太’,過一陣子,就好升級叫她爲玫瑰了!我且問你,你日日夜夜纏住我母親幹什麽呢?“你不要臉!”並且方太初將這個“狀”告到了周棠華父母那裏。周棠華母親厲聲問:你瘋了你,棠華?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

周棠華詫異:怎麽可能?她再美,也還是我的丈母娘!不得不說,方太初從小在方協文的教導下,對玫瑰的敵意太大了!玫瑰是漂亮,但是她從不是一個濫用美貌的人,她絕不可能與自己女兒的男友發生什麽。可是方太初卻誤會自己的男友在追自己的母親,這一點上,挺敗好感的,那畢竟是自己的母親,怎麽可以如此想她?方太初“看男人”的眼光比玫瑰好太多

玫瑰與莊國棟一見鍾情,但是莊國棟爲了追求自己的前途和事業, 抛棄了玫瑰;玫瑰嫁給了方協文,但是方協文因爲過于自卑,經常控制、幹涉玫瑰,導致兩人最終離婚。

但是玫瑰的女兒方太初就比玫瑰幸運很多,她與自己的男友一見鍾情,兩人順利戀愛、訂婚、見家長,並得到雙方家人的支持,雖然中間有點小插曲,但是兩人最終得到了幸福。

方太初選男人的眼光比玫瑰好很多。太初與周棠華戀愛後,兩人第一次去周棠華家見家長後,周棠華家人都很喜歡太初。原著中寫道: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

相比于玫瑰的兩段愛情,太初的愛情從見家長開始,並且得到家人支持,這才是一段感情良好的開端,這是其一。

方協文死後,太初與周棠華回到了黃振華身邊,太初一下從“平民女孩”變身爲“富家千金”,與周棠華拉開了巨大的差距。

周棠華在得知太初的身世以後,也有過自卑,但是他的做法卻不是像方協文一樣,處處限制太初,這是其二。

原著中寫道:在這兩個月中,我內心極其矛盾,一方面慶幸她終于找到了溫暖的巢窩,一方面又擔心這種轉變會把我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憑什麽我剝奪太初的自由和樂趣?我又不是那種鄉下女人,嫁了得體丈夫,卻因爲她本人出不了大場面,來不及的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水准扯低來遷就她的無能。不不,我還有這份自信與驕傲,我不會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環境裏,是以我痛苦了。

如果方協文當時有這個覺悟,玫瑰會不會也會與他幸福地度過一生?其三,面對事業、前途和太初,周棠華沒有像莊國棟一樣選擇前者,而是堅定地認爲太初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原著中寫道:我(周棠華)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在最後。兩人經曆一番誤會和好以後,太初對周棠華說:咱們在聖荷西的時候,非常快樂,從沒有這麽複雜的事,現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怪我,媽媽也不高興,我變成了豬八戒照鏡子,怎麽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歡香港。周棠華說:太初,我們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完了,我不要成爲第二個黃振華,我沒有這種天分。太初,倘若賺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還有什麽意義呢?

周棠華在事業與太初之間,堅定的選擇了太初。

如果莊國棟當初有這個覺悟,那麽玫瑰也不會輾轉在愛情中吃過那麽多苦了。玫瑰的女兒方太初選男人的眼光著實是比玫瑰好太多!方協文和莊國棟加起來都比不過一個周棠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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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4 22:48

    這是運氣問題,不是眼光問題。沒得選,都是矬子裏面拔大個!

多夏說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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