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廠私自把門口的雙實線“畫”成虛線,被西安交警罰款1000元

陝西警方 2024-06-24 12:37:06

交通標線

作爲引導車輛行駛

保障交通秩序的重要標識

其規範性和准確性直接關系到

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然而近日西安公安交警查獲

一起擅自塗改交通標線違法行爲

現將此案例予以曝光

2024年6月20日上午,西安公安交警接到群衆舉報:有人在太白南路與科創路口西側使用自噴漆塗改道路交通標線,將雙黃實線私自改成虛線。接警後,西安公安交警秩序處聯合所屬轄區交警高新大隊警力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西安頭條#

經在事發地點周邊實地走訪、排查、比對後發現,道路北側商戶某某汽車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沈某與群衆舉報視頻中違法人員外貌特征高度相似,隨即對違法嫌疑人進行現場盤查。

“把雙黃實線改成虛線,就是想讓來我們車行的人更方便出入。”違法當事人沈某爲科創路一家汽車服務中心員工,爲方便商戶及客戶車輛出入,私自用自噴漆把雙黃實線塗抹爲虛線。

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隊秩序中隊副中隊長趙昕介紹,事發地位于太白南路與科創路丁字以西約30米處,若將該處雙黃線變爲虛線,掉頭車輛在高峰時段將嚴重影響該路段通行效率,同時車場進出車輛與側方公交站進出站車輛形成直角盲區,將大大增加事故風險。

所幸因發現及時,未引發更嚴重的後果。辦案民警責令該汽車服務中心對缺失標線進行了臨時噴漆修複處理,目前交警高新大隊已將當事人沈某帶回依法處理。

西安公安交警秩序處交通規劃科民警楊康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終,沈某因故意損毀交通標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民警對沈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並進行了批評教育。

在此,西安公安交警提醒廣大市民:“不論是交通信號燈還是交通標志、標線,都關系著每一個人的出行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挪動、損毀和塗改。”希望每一位市民都做到守法出行,愛護交通標志標線,共同營造平安、和諧、暢通的出行環境。

對于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與市民生産生活需求出現沖突的情況,市民應該按程序向轄區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共同論證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進行修改,而不應自己擅自塗改。西安公安交警將持續重點關注、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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