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古代要推行以德治國?

昊軒侃曆史 2022-10-15 16:01:13
古代很多朝代都在推行以德治國,要以德治天下,讓普天之下的人都能夠遵守道德,也都能夠獲得一定的人格完善。那麽,爲什麽皇帝要提倡以德治國?

因爲人是可以被教化的,通過道德說教,讓人們懂得道德的作用,自利利人,自覺覺他,可以互相幫助,可以共同維護社會穩定。還有什麽比穩定的生活更讓人喜歡的呢?于是,統治者在推行法律的同時推行道德。

封建時代有過集權統治,秦王朝實行了集權統治,結果到了秦二世就亡國了。民心不可違,天道不可欺。後代的君主們都知道暴政的短處,就要實行一些人性化管理模式,其實就是以德治國,還要給道德賦予一定的迷信色彩,要人們行善積德,下輩子可以獲得超生。不但宣揚宿命論思想,還要編造一些天堂和地獄的故事,讓人們相信,以期達到道德教化的目的。即便國君采用了“外儒內法”的統治模式,也要宣揚道德,畢竟儒家重視道德,重視仁義禮智信,而正是這種重視讓普天之下的人們都接受了道德教育。雖然道德教育不是萬能的,但完全可以降低社會犯罪率,讓人們“知足常樂”,而不至于反抗。

國君一方面強調“以德治國”,一方面發展武力,不然就會被人家滅掉,要是只宣揚“以德治國”,而不發展武力,就好像徐偃王行仁義而被滅掉一樣,道德只是一種行爲處事標准,是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他人的約束,而不是武力約束。道德和武力無關,但是道德發展到一定程度就和武力有關系了。國君會借助武力強行推行道德,也會借助武力改寫道德規範。也就是說,只要國君想推行道德,就一定要推行有利于自己統治的道德,而不是不加改造的前朝的道德。而道德本身性質偏軟,不具備法律的強制性。但道德滲透確實很厲害的,從人們小時候就已經滲透到人腦中,形成了固化認識,跟隨人的一生。即便一些不法分子幹了違法犯罪的事,也知道自己幹的事情屬于違法犯罪的事情,不能被輕饒。只是他們中的一些官員手眼通天,往往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至于良心的譴責還有沒有,別人就不得知了。

道德需要每個人都遵守,而皇帝或官僚就不一定遵守。各個階級都有特定的道德可以約束人們的行爲,沒有超越階級的道德存在。農民們可以不講家庭禮儀,而資本家們卻要大講特講家庭禮儀,不然就會亂了次序。其實,只要樂觀生活,就不用天天講究很多的禮儀,以免變成教條主義者。雖然“禮多人不怪”,但太講究禮儀了,就會讓人感覺不舒服,對于講究禮儀的一方也是一種束縛,並不能獲得自由。

既然道德成了一種自我約束,甚至是一種束縛,那麽爲什麽國君還要推行道德呢?因爲道德除了可以完善自身以外,還可以方便國君管理。人們都遵守道德之後,國君就不會派那麽多人監督了。畢竟,官僚體系人數有限,不能弄得龐大臃腫,不然就會造成老百姓過重的負擔。幾個老百姓養一個官員是有人數限制的,要是一個老百姓養一個官員,就會養不起,弄得天下大亂。于是,很多時間,很多地點缺乏官員的監督,要是有人存心破壞,就很難查出來。要是所有人都居心不良,存心破壞,那麽社會將會成爲很亂套的社會,國將不國了。譬如,有人毀壞農田,得不到懲治,也不知道毀壞農田是犯罪的行爲,沒有道德良知,很快就會引起別人的效仿,致使良田大量破壞,還會延伸到別的地方,別的東西,都會遭到破壞。要是人們都懂道德教化,都有一定的道德良知,也就不會有什麽太多的破壞行爲産生了。再輔助法律的作用,就比較好治理了。要是僅僅憑借官員自己來管理,而不提倡道德,即便有了嚴刑峻法,也不一定能夠奏效,反而會激發人們的反抗之心。

道德教化和法律治理相輔相成,甚至有時候判案的時候不僅僅依靠法律的公平和公正,還要遵循道德原則,要法外開恩,要讓人們心服口服。于是,在以德治國的總綱領之下,很多官員判案的時候會尋找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空間,尋找平衡點,而這種尋找就是一種權力尋租的行爲,往往要“吃了原告吃被告”,吃得兩邊都受不了的時候,才會罷休,尋一個比較公平公正的判決公布出去,兩邊都不得罪。于是,就有了很多冤假錯案出現,有很多窮苦人受欺負,有很多底層人受到壓榨和剝削,卻失去了話語權,沒有表達的可能了。那麽,國君實行以德治國的時候,是否想到會産生如此惡劣的後果?

或許沒有想到,只是爲了自己方便管理,要是想到了,也不會改變,因爲他們是統治階級,處于社會金字塔的塔尖部分,當然不會顧及底層人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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