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創造一億元GDP,需要多少名律師?

安安小小姐姐說城市 2024-06-29 17:58:12

律師,是一種職業,叫法律行業從業人員。

按照《職業分類大典》的定義,律師屬于技術人才。

按照百科的解釋,律師充當了三個角色:1,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三,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現代意義上的律師,必須獲得國家的認可,通過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執業證書,方可算爲律師。

按照律師的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爲民事律師、刑事律師、行政律師,分別對應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另外,還有一類律師,專注于專利,被稱爲專利律師。

在生産中,當人與人、人與企業或企業與企業産生了糾紛,一般有三種解決方法:訴諸法律、動手、找政府。動手的後果,通常是走向刑事。如果對政府的解決方式不滿意,就産生了行政訴訟。

所以,律師這種職業存在的價值,是服務于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

據此,我們有一個假設:律師數量越多的地方,是不是經濟體量越高呢?在前一篇,我們分享過各地的律師數量,從數據結果看,基本符合這個趨勢。

這一篇,我們細化這種假設,將律師數量與GDP水平結合起來,觀察全國不同的地方,每創造一億GDP,平均擁有的律師數量。

從分布看,每億元GDP需要的律師人數,與各地經濟規模之間,並沒有明顯的關聯性。

但數據顯示,省會城市每創造十億元GDP擁有的律師人數,要普遍高于非省會城市。

這可能與省會城市擁有更發達的服務業有關,也可能是省會城市同時擁有省級和市級律師資源有關。

具體到不同的城市,大多數城市每十億元GDP需要的律師人數,在1-4人左右,少數城市在5人甚至10人以上。

在這項指標上,無論是經濟發達的江浙地區、珠三角地區,還是發展水平較低的西部、北方地區,不同城市之間的差異並不算大。

或許,我們應該換一個指標,來觀察律師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比如營商環境與律師數量的分布關系、人均GDP與人均律師的分布關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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