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先生仔細研究了懸賞公告,也做了擴展的資料調研,發現這位美女並沒有啥重大違法犯罪的事,而且造成了今天這種被全國廣而告之的事情,很大概率上是其不懂法造成的。其實如果她及時應對,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利應對,有可能不會上法院強制執行名單,更不會成爲失信被執行人,也不會有著這麽高的懸賞金額。
具體看情況,28歲美女陳某,被戶籍所在地湖北荊門中院強制執行,涉及的事件是在2022年,廣東佛山中院裁定,佛山某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陳某合同糾紛成立,其中穗仲案字(2021)第1039號裁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由陳某住所地中院執行。其中陳某要支付違約金5939439.6元,以及律師費、公證費並承擔仲裁費,最終合計超過601萬。
但是仔細分析穗仲案字(2021)第1039號裁決,以及失信被執行人的記錄,會發現“仲”字已經表明,裁決是由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涉及的就是這家演藝公司因爲陳某解約,而依據合同索要高額違約金。應該能夠有個合理的推測,很有可能美女陳某就是一名主播,或者是一名藝人,單方面同演藝公司産生了經濟糾紛,最後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再看到高顔值美女陳某的戶籍信息,猜想她可能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在演藝公司發起仲裁申請之後,估計也沒有認真的應對此事,甚至是一走了之,或者置之不理。不積極應對仲裁,導致仲裁結果對其極其不利。又按照法律規定,演藝公司可以依據仲裁決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麽自然也就可以出懸賞公告以及將高顔值美女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其實,仲裁決定雖然有著法律效力,但其實如果被告方知法懂法,完全還可以在法院進行訴訟,撤銷仲裁決定。《仲裁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希望美女陳某看到全網懸賞公告之後,好好找一個律師,好好去溝通一下。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勝訴,那就好好的去同演藝公司進行協商解決。如果是因爲自己不重視,導致很多證據都沒提供而敗訴,或者自己有證據但是沒有提交,那完全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將仲裁結果推翻,自然也就沒有強制執行和懸賞公告了。
其實現在網紅或者小網絡藝人,被演藝公司(或者說MCN)機構合同套路的糾紛很多。利用美女想出名賺錢的目的,一些MCN機構招主播,給出一些小額簽約費,以及所謂的後期包裝,誘惑網紅簽約,之後網紅發現很難賺到錢想不幹了,則拿出合同,使用其中高額的違約費要求網紅賠錢。
2023年上海徐彙法院就做了一個判決,大學生被邀請做主播,簽了類似的合同,之後只幹了4個月,出于各種原因不想幹了。于是MCN公司拿出合同,要求賠付違約金900萬元,最終法院判大學生賠50萬。
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爲:簽約網紅不是餡餅,而是陷阱。其中很多MCN公會或中介公司存在“惡意”仲裁、訴訟離職主播牟利外。但是他們的成功主要在于網紅主播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去積極應對,去據理力爭,而是一跑了之。但是最終啥結果呢?就如這位美女陳某一樣,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名單,被全網懸賞,多悲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