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防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普通投資者關注這些足以,簡單明了

澆木子 2024-07-06 14:32:31

相互信任是投資與被投資之間最基礎的橋梁,然而一些不良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卻破壞了資本市場這一基本的誠信體系,嚴重損壞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7月5日,證監會、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等多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意在嚴打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個人認爲《意見》重點明確了:

1、嚴把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入口關,嚴防“帶病”欺詐上市;

2、嚴懲虛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資金和逃廢債等行爲;

3、嚴打造變造憑證、虛構關聯交易、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行爲;

4、嚴懲造假的策劃者、組織者、實施者、配合者;

5、嚴打利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造假行爲;

6、嚴懲上市公司虛假交易財務造假;

7、控股股東、高管、第三方人員配合造假構成犯罪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8、造假的中介機構將依法暫停或禁止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9、造假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禁入市場;

10、修訂證券法,對違規信披公司和責任人的罰款提升至1000萬元、500萬元;

11、修訂證券法,對欺詐發行的罰款上限由募集資金的5%提高到1倍;

12、刑法修正案,違規披露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

13、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出具虛假證明可判刑10年。

14、建立先行賠付、代位訴訟等保護投資者的賠償救濟制度;

15、完善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爲內部人士舉報獎勵機制。

你從《意見》中還理解到了什麽精髓要點?《意見》的出台能否帶來牛市?若有共鳴歡迎留下你的評論!



1 阅读:130
评论列表
  • 2024-07-06 16:11

    麽有“普通投資者”了,只有金融消費者[捂臉哭]

澆木子

簡介: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