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從業者,需要退出之前拿到的薪酬嗎?

勻楓財技大兜底 2024-07-08 00:02:29

公募基金行業也開始降低成本了,現在已經延伸到從業人員薪酬方面。之前傳聞是限薪,也就是將過高的薪酬水平限制住。但是現在已經深化到退薪了,也就是說要將過去多發的薪酬要回來。不過基金認購者更想問,要回薪酬了,是不是補貼給虧損的投資者呢?對于涉嫌違規違法的行爲,要不要開啓追責和訴訟呢?

之前有傳聞,“有公募基金要求,2023年已發超過290萬以上的薪酬退回”。現在財聯社記者求證到,確實有著部分央企旗下公募基金實施限薪,而且要求自2022年起年收入超出標准的退薪。不過也證實並沒有給基金從業人員設置固定的上限,也就是傳聞中的年薪爲290萬元,而是設置了標准線,超過之後,那麽就需要退回部分薪酬。

與此相對應的是,公募基金規模超過27萬億,其中在2022年,整體虧損1.45萬億,其中以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爲主的權益類基金産品,就虧損超過1.1萬億。2023年這一類基金又合計虧損又高達8900億元,2024年第一季度,這一類基金又虧損超過1200億元。業績真的很不好,爲什麽從業人員能拿到讓人瞠目結舌的高薪呢?

到底基金從業者應該賺多少薪酬?其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但是我們可以比較肯定的說,即使在美國華爾街,同水平的基金經理,在我國賺的薪酬,也遠遠比在美國高多了。這也就是爲何各行各業優秀的畢業生,前赴後繼的踏入基金行業的主要原因。不論之前是學計算機的,還是學物理的,都願意從事經驗,因爲薪酬實在是太高了。

他們的薪酬來源,都是從投資者付出的費用而來,他們從投資者那邊收取了項目繁多的費用種類,包括申購費、認購費、贖回費、固定管理費、銷售費、托管費、超額業績報酬(浮動管理費)等。但是如果不能給投資者盈利,這些費用該收取哪些呢?

基金認購者非常納悶的說,爲什麽他們不能像那些草根的私募學習,前期費用都不收,就是給投資者賺了錢了,然後再分管理費呢?讓這些從業人員的薪酬來源不是從七七八八的費用中來,而是從實打實利潤中來,這難道不好嗎?

另外,在證券市場上,如果上市公司有涉及到違規違法行爲造成股市投資者損失,還可以有集體訴訟索賠。那麽爲什麽在公募基金傳聞,也有利益輸送或者其他違規違法行爲時,是否也可以學習對于上市公司的監管,立案進行查處,並且開啓集體訴訟制度,給受到損失的基金投資者進行賠償呢?

基金行業對投資者的賠償體系,其實也需要逐步建立起來。其實此次傳聞追薪,不僅僅該從2022年算起,更應該往前倒推3年到5年。同時不應該僅僅只包括央企系的公募基金,而應該針對全市場所有的公募基金。

基金從業人員薪酬過高,那麽也就造就了他們的經營成本也很高,那麽相對也就加大了投資者的虧損,或者擠占了投資者的利潤空間。不過近幾年公募基金所做的業績水平,虧損多,最終都是基金認購者承受了虧損,但是了基金從業人員得到了高額的收入,這真的公平嗎?

希望公募基金行業繼續整肅,希望他們能夠將薪酬降到合理水平,更希望他們改變經營模式,最後希望給基金投資者更多的利潤,回報或者虧損了更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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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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