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水域,執法豈有禁區?

有理世界 2024-07-08 01:45:32

中國領海之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據台媒報道,7月2日晚上,澎湖籍“大進滿88號”漁船在金門北碇島附近海域捕魚。隨後,2艘大陸海警船靠近該海域進行調查,並且在登檢現場船只後,將“大進滿88號”漁船以及船上6名船員押回大陸。

此過程中,兩岸船只還發生了對峙,台“海巡署”派出3艘艦艇,企圖強行攔停大陸海警船,豈料被4艘大陸海警船“團團包圍”,另外3艘大陸海警船則將“大進滿88號”漁船押回福建泉州圍頭港。

最終,台海巡艇無功而返,本輪交鋒,對方以“3對7”的絕對劣勢,被大陸海警全程壓制。

按照台灣省方面的說法:“當時至少7艘大陸海警船靠近這艘台灣省漁船,登檢後將該船帶回福建省”。

其實,這次針鋒相對,大陸海警船不僅占有數量優勢,還有噸位優勢。

台當局所謂“海巡署”緊急出動了100噸、35噸巡邏艇,但大陸海警的噸位都在600噸到1000噸之間。

對于大陸海警登船執法的原因,民進黨不分青紅皂白,甩鍋大陸,多個部門一致發聲稱“大陸無故扣船扣人,要求立即無條件放人放船”。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在社交平台發文叫囂,“對于大陸海警多次挑釁,這次更直接擄船押人的行爲,要不要對大陸表達抗議!還好意思要台島人跪著求和?”

台媒“聯合報”援引所謂的“澎湖漁民”說法,稱那艘漁船被我海警部門帶走“是大陸方面對賴清德的報複”。

綜合兩岸有關報道可知,這艘澎湖漁船之所以會被大陸海警登檢查扣,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台灣漁民違法在先,大陸海警執法在後。

其一,無論是台灣省籍漁民還是大陸漁民,甚至台海巡艇,其實都是在大陸管轄海域內活動。

我海警在廈金海域設置海上執法力量,並常態化在金門周邊海域巡查執法,維護海域作業秩序,對一些可疑船只進行登檢調查是正常執法行爲,這沒什麽可質疑的。

其二,台灣省籍漁船必須遵守大陸海洋規定和相關法律,違法犯罪者必遭懲罰。

台灣省漁民必須明白,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

眼下正值海洋伏季休漁期,自5月1日起,我國渤海、黃海、東海,以及南海的部分海域,都進入了休漁期,這是依據《漁業法》建立的一項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通過采取限制捕撈活動等措施,達到維護水域生態平衡,水生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目的,從1995年起,我國已經開始實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

這既是爲了保護海洋資源,也是爲了避免“竭澤而漁”,每年這個時候,全國近12萬艘漁船就回港休漁了,等待八九月份再陸續開漁。

在此期間,不僅大陸漁船,其他漁船也需遵守禁漁令,然而台船只卻明知故犯,還專門在大陸家門口違法捕撈,自然是要被“抓典型”的。

從7月2日中國海警局發布消息來看,也的確是台灣省籍漁船知法犯法。

當天福建海警在位于泉州近海,依然查扣了一艘非法捕撈的台灣省籍漁船,查扣理由是,該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使用超標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了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另外,一些台灣學者在對比航迹後發現,“大進滿88號”漁船被大陸海警攔截時所處的海域,很可能已經進入大陸的內水了,按照台當局一貫的說法,這就是“明顯越界”了,以上種種因素,足夠大陸海警對其進行登檢並扣押了。

再說了,台當局過去無端扣押大陸船只和漁民的做法,可以說數不勝數,習以爲常,怎麽輪到自己身上就大呼小叫呢?

而且,台“海巡署”經常使用粗暴方式對待大陸漁民。今年2月14日,台海巡船撞擊大陸漁船,導致船上漁民死傷的惡性事件,民進黨當局拒絕道歉賠償追責。

現在台媒突然冷不丁的曝出“漁船被大陸扣押”的消息,不排除是民進黨當局故意炒作,意在挑撥兩岸之間的緊張關系。

不過要我說,台灣特別是民進黨方面,大可不必反應激烈,因爲觸犯中國法律,造成這樣的結局是必然的。

其一,台灣如果铤而走險,以硬碰硬,簡直就是雞蛋碰石頭。兩岸在海警力量和海軍力量上的差距顯而易見。

台灣的海巡艇噸位較小,難以與大陸大型海警船抗衡。如果台海巡過于激進,甚至率先動手,其艦船很可能會面臨被扣押的風險。

其二,近年來台海巡對大陸漁船采取了多次非法行動,完全是利令智昏,大陸方面已經是相當克制。

根據台灣省當局所謂“海委會”主任署管碧玲提供的數據,馬英九時期,扣了大陸漁船10856艘,蔡英文時期扣了403艘,驅逐了9171艘大陸漁船。

僅在今年1月至6月25日期間,他們就驅離了835艘所謂“越界”的大陸漁船,並登檢了七艘帶案漁船。

台當局所謂“海巡署”,扣完我們的漁船和漁民還罰錢呢。

其三,既然台海巡采取了行動,就不要對大陸海警的反應感到意外。

以後,不單單台灣省漁船被拖走,自己也有被拖走的可能。畢竟台當局所謂“海巡署”的100噸、35噸巡邏艇,連火炮都沒有,就算有火炮,也不敢打響第一炮。

所以,對于台灣省所謂“海巡署”來說,離現場遠遠的是上上策。

以後大陸海警出手登檢,扣押台灣漁船這種事,將會越來越多,到時候,高雄,花蓮外海,搞不好都會登檢。接下來,希望要求所有想在台灣海峽捕魚的船都要在福建登記,不登記的一律視爲非法捕魚。

中國大陸依法處置台灣省漁船,我們海警幹的漂亮,我們有理有據,完全站的住腳,就這麽簡單。

說到底,祖國水域,執法豈有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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