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了不符合法律規定,法律不認可也完全可以不能“視同繳費”。

馬玩河邊居 2024-04-01 04:55:24

有網友說,“視同繳費”,光看表面意思,中國人就會知道沒繳被看做是繳費。交了就是交了還用得著視同嗎?

我覺得這說明你對于法律基本常識不清楚,對中國的語言文字表達不清楚。

“視同”是一個法律上的術語,可以解釋爲“當做”,“看成”,“看做”。

社保法裏面規定和認可的根本沒有一些人斷章取義造謠的什麽“視同繳費”,而是“視同繳費年限”。對于“視同繳費年限”,全句的正確解釋應該是:當做繳費年限,

而不是把不繳費當成繳費。

而國家法規對于什麽是“視同繳費年限”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是養老保險繳費實施以前的國有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才能夠視同(當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依據。而根本不是一些人故意斷章取義造謠欺騙農民的不繳費當成繳費的“視同繳費”。

衆所周知,國家在實施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實行的是企業職工退休制度,企業退休職工在1992年以前已經由企業繳費領取了30多年的退休工資。實行社保繳費制度以後,要對于以前職工可以領取退休工資的有一個法律上的認定,安排。所以國家法規規定了職工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前可以領取退休工資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當做)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這就是“視同繳費年限”制度的由來。

很多人認爲繳費了爲什麽還要視同繳費,只有沒有繳費才需要視同繳費。完全是對于國家法律法規不清楚,是對于中國語言文字理解不正確造成的錯誤認識。

國家非常明確,社保法規定只有繳費15年以上才能領取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國家法規也規定了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才能夠認證“視同繳費年限”。

而在網上看到不少人認爲繳公糧,繳農業稅,三提五統,義務工就是繳社保,就應該“視同繳費”。請問有這樣要求的人,農業稅,三提五統有沒有繳錢繳費?肯定是繳過的,但因爲這些繳費與領取職工養老金沒有一分錢關系。沒有經過國家社保法認可,其他任何實際繳費都不能“視同繳費”。

如果只要有實際繳錢就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繳費。那麽繳電費,繳水費,繳醫療費,交住院費,交養路費,繳車費……,都有實際繳費,都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繳費了。如果繳農業稅能夠視同養老保險繳費,那麽繳工商業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當然也應該可以“視同繳費”,國家社保法還能夠執行嗎?所有人都可以因爲自己有繳費,繳過稅領養老金,還會有人出錢買養老保險嗎?

而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與其他任何繳費,任何繳稅不同之處在于。其他任何繳費,繳稅,在養老保險繳費實施以前,都不能夠領取職工退休工資。只有原來由職工工作單位繳費的“連續工齡”,才是是即使國家不實現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不進行社保改革 ,同樣可以領取退休工資的繳費。社保法中“視同繳費年限”制度的設立和執行,只不過是對于退休工資制度的銜接和繼承 。

綜上所述,在養老金問題上,不是你有繳費就能夠“視同養老保險繳費”,也不是你有繳費年限,就能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用人單位爲職工實際繳費發退休工資的工齡,也必須經過社保法確認可以“視同(當做)”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這些繳費才能從法律上成爲可以領取養老金的繳費年限。而不是一些人錯誤理解的,如果用人單位繳費了,就不需要“視同繳費”了。而是只有經過國家法規規定認可的原來由用人單位繳費發放退休工資的職工“連續工齡”,才能夠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除此之外,就是你有再多的實際繳費,因爲這些繳費與可以領取退休工資沒有任何關系,所以都不能“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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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玩河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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