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福建重要通知

福州日報 2024-07-04 09:20:16
近日

福建省人社廳發布

關于開展第六屆特殊人才

高級職稱認定(評審)工作的通知

認定(評審)範圍、對象

1.凡在福建省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按規定申請認定(評審)相應專業高級職稱:

(1)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排名前3)、中國發明專利金獎(發明人排名前2)、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萬人計劃”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或其他人才項目計劃相當層次人才。

(2)比照國內同等資曆人員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首次申報的海外留學回國來閩工作的高層次人才。

(3)不具備相應系列(專業)職稱申報評審的學曆、資曆要求,但在專業技術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業績、做出重大貢獻的特殊人才。

2.符合上述條件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程序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主管部門評審。

3.經濟、會計、審計、統計、衛生等實行“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以及福建省無評審權限的系列(專業)按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執行。

4.已達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參加認定(評審)。

認定(評審)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申報人應按規定如實客觀填寫並提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等相關材料(詳見材料清單)。

(二)單位公示推薦。所在工作單位應對申報人提交的學曆、學位、專業技術工作資曆、論文論著、獎項、科研成果等申報材料逐項進行審核,查驗是否齊全、真實、准確。必要時,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爲主、技術主管、人事幹部參加的考核組,對申請人任職以來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專業技術業績、成果等進行考核。用人單位審查後將申請人基本情況、申報評審、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群衆監督,對有反映和爭議的材料,要認真核查。在正式上報前,應將不符合要求和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並對申請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專業技術(學術)水平以及工作表現,撰寫准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填入《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中。對提交的複印件須與原件核對,逐項簽署核對人姓名和審查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委托及審核。申報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提交各設區市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單位(含職稱評審試點龍頭企業,下同)審核推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申報按規定程序由所在設區市人社局審核推薦)。各設區市人社局、平潭和省直單位職改辦將材料統一彙總,開具委托評審函,報送省職改辦複核。各設區市人社局、平潭人事職改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必須在用人單位考核推薦意見的基礎上,對用人單位所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或組織專家推薦,確保材料的真實、准確、全面、規範,並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相應欄目中填寫推薦意見。

(四)評委會認定(評審)。組建特殊人才高級職稱認定(評審)委員會,或由省職改辦委托相應專業評委會進行認定(評審)。其中,對采取直接認定職稱的人選,組織評審專家實地考評,考評情況作爲認定資格的重要依據。

(五)網上公示。經認定(評審),擬通過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廣泛接受監督。

(六)確認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文確認高級職稱並頒發相應證書。

網上申報流程

本次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

網絡申報時間:202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網絡審核時間:202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工作日)

1.申報網址:

http://220.160.52.235:9080

(推薦使用谷歌浏覽器或者360安全浏覽器極速模式)。

2.申報流程:申報人員按照《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個人申報》《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個人業績庫》進行申報,提前做好申報材料備份工作;用人單位按照《福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用人單位》進行核驗;業務主管部門(含設區市行業主管部門和省直部門)按照《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業務主管部門和組建單位》進行審核。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等各相關單位應及時在系統中審核申報信息,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上報。

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zip。常見問題及操作流程可在平台首頁“政策文件”欄目查看。

4.網上申報操作如遇技術問題,請聯系平台技術服務工作人員,電話:19356504135,0591-87800113。如無法注冊或登錄“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台”,請聯系福建省電子政務建設運營公司,電話:0591-62623959。

5.網絡申報分爲“申報時間”、“審核時間”。請符合申報要求人員于申報截止時間前提交報名信息,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等各相關單位于審核截止時間前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審核上報。

申報聯系方式

職稱申報實行層級負責制,有關申報咨詢方式如下:

1.省屬國企申報人員由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負責;

2.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門、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負責。

設區市人社職改部門聯系電話: 福州:0591-83351484; 廈門:0592-2853305; 漳州:0596-2024742; 泉州:0595-22135540; 三明:0598-7506628; 莆田:0594-2289633; 南平:0599-8866569; 龍岩:0597-3293313; 甯德:0593-2822243;

平潭:0591-23162594。

省級人事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中國海峽人才市場:0591-96345; 省國資人才服務中心:0591-87841468; 省交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0591-87077332; 福建建築人才服務中心:0591-87278265;

福建青年人才開發中心:0591-87667351。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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