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湛江發生一起打人事件,一名陌生男子猥亵一名孕婦,後又毆打孕婦,導致孕婦左耳中重度神經性聾,腹中胎兒也可能保不住。
該男子的行爲極其惡劣,簡直令人發指,這種人連孕婦都不放過,應該用畜生來稱呼!
該事件有人證、有視頻,然而,當地的警方卻連續兩次判爲“互毆”,期間還將打人的男子放回家。
如今該事件已經過去半個月了,警方仍未處理好此事,不禁讓人質疑,警方判爲互毆的依據是什麽?
爲何過了半個月還未處理好此事,如果不是曝光在網絡,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
據媒體報道,該事件發生于5月5日早上7時左右,事發于珠海的一家酒店。
事件中打人的是一個57歲的中年男人,被害女子爲曹女士。
當天,曹女士正只身一人在酒店大廳等待辦理入住,順便等待他的男友。
這時,一名陌生男子突然走到曹女士面前,向她索要香煙,曹女士表示自己不吸煙,所以沒有。
誰知,該男子遭到拒絕之後便開始辱罵曹女士,並朝她臉上扔煙盒。
曹女士爲躲避她,便走向酒店前台,但男子不依不饒,緊跟在曹女士後面,不停的辱罵。
曹女士見狀,也極爲害怕,便打電話報警,結果該男子趁曹女士打電話之時,趁她不注意便開始猥亵她。
用手摸曹女士的下體,曹女士本能的反應踹了他一腳,可這男子仍不罷休,追著曹女士又打又罵。
曹女士被逼到大廳外,男子又持續施暴,曹女士再次選擇報警,該男子上前搶奪曹女士手機,又趁機摸她胸。
曹女士走進大廳,試圖躲開男子,但該男子接下來的動作更瘋狂,不斷的用力推搡曹女士,步步緊逼。
並用右手狠狠擊打曹女士的頭部,此時,一名男工作人員上前制止,並掏出手機幫忙報警。
男工作人員將曹女士帶出了酒店大堂,但該男子也跟著追出了大門,像狗皮膏藥一樣,甩都甩不掉。
隨後,警方趕到事發現場采取行動,但該男子面對警方仍在持續辱罵曹女士並拒絕上警車。
直到兩名警察左右挾制下,該男子才被帶上了警車。
警方將男子強制帶走之後,曹女士的男友便陪同她前往醫院檢查。
曹女士表示,她的耳朵被打得很嚴重,流了很多血,整個人都暈乎乎的。可見,曹女士是被打到了要害。
她一個孕婦被打成這樣,不僅身體嚴重受傷,身心還受到驚嚇,作爲孕婦,這是最讓人擔心的。
曹女士表示,她已經懷孕6周了,因這次被打之後,她的身體很不舒服,一直在吃保胎藥。
醫生告訴曹女士,目前胎兒和耳朵只能二選一,要孩子就不能醫治耳朵。
曹女士的男友陳先生稱,醫生說:“就算治耳朵也不一定能治得好。”
那麽,施暴男子如此狠毒,警方那邊如何處置呢?他將曹女士打成重傷,還致曹女士胎兒將不保。警方是否應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呢?
然而並沒有!警方接下來的一系列操作可以說和高鐵打人事件有得一拼。
曹女士做完檢查從醫院出來之後,當地派出所便通知她去錄口供。
警方告訴曹女士,他們這是“互毆”,建議他們私下和解。
曹女士見警方是這態度,便提出,既然如此那應該承擔她的醫療費用並且向她道歉。
但警方卻告訴曹女士,該男子沒錢,他的女兒和女婿都不管他。
警方把話撂這之後,這事便一直拖著,警方表示會繼續與施暴者溝通,後續聯系她。
曹女士認爲,自己已經報警了,警方一定會秉公處理幫她妥善解決好,畢竟自己遭受了如此大的屈辱和傷害,警方應該替她討回公道。
但是曹女士又錯了!
左等右等,警方終于再次聯系曹女士,警方最終表示,他們雙方就是“互毆”。
曹女士很氣憤,她表示,讓施暴的男子親自道歉,並且賠償她所有的醫療費用。
警方表示,讓打人的男子賠償她1萬元,就這樣和解算了,但是打人男沒錢,要先給曹女士4000元,後續在支付剩余的。
但是警方又表示,目前打人的男子連4000元都拿不出,需要等等。
這叫什麽事呢?明明曹女士是受害者,現在整得打人的男子好像可憐兮兮的,曹女士感到委屈萬分。
她不僅要面臨耳聾的風險,肚子裏的孩子都可能保不住了,警方身爲正義的一方,卻一點不公平。
曹女士面對這種“互毆”,和解的結果,她果斷選擇拒絕,情緒激動之下暈倒在地,醫生表示她現在需要住院。
難道說還手就是互毆,這是高鐵掌掴事件的蝴蝶效應嗎?連孕婦都如此危險,那麽常人面對欺辱該如何做?
但警方那邊呢,曹女士表示,警方連續兩次判了“互毆”她無法接受,更離譜的是,打人男子在被警方控制24小時後就被放出來了。
有網友說,毆打猥亵孕婦致耳聾,還導致孕婦胎兒不保,就這樣都能是互毆,都能放過,該男子的背景是有多強大?
這一次網友是猜對了,曹女士表示,該男子在公安局是有關系的,他被放出來之後叫囂著自己有熟人,和他的女婿有關系。
難怪警方一直在說什麽男子沒錢,沒人管他,合著就是要逼迫曹女士和解。
警方表示如果曹女士不同意和解的話,她也會被拘留15天。
這是赤裸裸的威脅啊!
曹女士表示這太可怕了,她現在經曆的和唐山打人事件如出一轍。
有視頻、有證人,醫院疾病證明書,警方爲包庇犯罪竟判成互毆,還把嫌疑人放走?
那麽該派出所是真的夠腐敗的,是不是應該對他們進行嚴查和嚴懲!
難以相信這是在法治社會,朗朗乾坤,警方明目張膽地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氣,掃黑除惡,果然是任重而道遠!
曹女士表示,目前她的治療費用已經花去四千多元,後續治療還需要一大筆的費用。
曹女士的丈夫則表示,如今已經過去半個月了,警方仍然,沒有處理好此事,案件始終沒有得到進展,也沒有得到打人者的賠償和道歉,
曹女士的丈夫表示很氣憤,不會就此罷休,他希望警方能做出公平公正的處理。
隨著該事件的發酵,視頻也在網絡上流傳,一時間引起了網友熱議和媒體的注意。
或許是在輿論的壓力之下,當地警方突然改口,並與5也21日才發出通報。
並表示已依法立案偵查,嫌疑人謝某敏已被刑事拘留。
話說,該事件過去了半個月,直到鬧到網絡才改口,如果不被曝光,曹女士是不是就只能認栽了?
警方表示還在偵查之中,希望他們這一次不是只說說而已,因爲證據已經很明確了,又要偵查多久?
是非對錯很好分辨,卻硬生生拖了半個月,這對曹女士的傷害又曾經了一重。
警方身爲正義的一方,他們的職責不應是爲人民服務,保護人民一方平安的嗎?
爲何此事中會出現如此離譜的結果和舉動,該派出所人員拿著國家的薪水卻不作爲,是否應該嚴查和嚴懲?
民衆不要求警方真的的爲人民服務,但最起碼要做到依法辦事,公平判決,做出正確的處置。
法律不是保護犯罪者的武器,法律是保護每一個受害者的。
該事件中打人男子,他導致孕婦耳聾,胎兒不保,這是事實,這已經觸犯了法律,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
如果曹女士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需要賠償被害人的醫療費以及精神損失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該派出所卻因打人者有關系,拖拖拉拉搞了半個月,說打底,老百姓沒權沒勢就容易被欺辱,該派出所的涉案民警是否應該嚴查?
此外,該男子的行爲極其惡劣,這種嚴重違法犯罪的人,應該予以嚴懲,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否則,這社會違法犯罪的成本將一低再低!
太黑了
比打人事件更惡略的是有冤無處審訴
警察就是法 說你互毆就是互毆[呲牙笑]
人家收兩萬,賠1萬,肯定叫你和解,來蜀黍們出來掃地了,周星馳電影早就會了
不用說 過個24小時又會被放出來 人家上頭有人[得瑟]
作者分清是湛江還是珠海?
呵呵
查查看看有什麽關系這麽囂張。黑啊
次次互毆,次次互毆,現在對方動手,自己人出面或找人幹脆往死打吧!反正都是互毆。
[扁嘴]無話可說了!
應該讓反貪局來查了
看過這麽一句話:看著外面那些混蛋,心裏很難受,可最後發現最壞的混蛋原來都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