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名利,謀殺他人,還被當成英雄寫進了課本,18年後才真相大白

讀史鑒往說乾坤 2023-09-28 08:57:05

一個曾經被《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解放軍報》表揚爲“英雄”的人。誰能想到這一切都是他自導自演的苦肉計,一切爲的就是名利,爲此還殺害了一個無辜之人。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在當時卻被當成了“英雄”,他的事迹被廣泛傳播,甚至還被寫進了課本,直到18年後才真相大白,這個人就是劉學保。

凶手瞞天過海成爲英雄,被害人反成了反革命分子

1967年12月17日傍晚時分,劉學保發現一個人偷偷溜出了大門,他跟上去一看,發現此人是李世白。李世白曾經擔任過國軍憲兵副連長,在那個特殊的背景下,這樣的經曆讓他很受非議,因此他常常獨自一人做自己的事。

劉學保發現是李世白後,就覺得他有問題,于是偷偷跟過去看他想幹什麽。出門之後就發現李世白往大通河上遊走去了。劉學保想到那裏有林場工人辛勤撫育的大片森林,還有新建的價值百萬的橋梁。劉學保心想李世白鬼鬼祟祟地往那裏去肯定是想要去破壞,想著決不能讓社會主義建設的成果受到損失,于是拿起短刀和斧子就追了上去。

追了大約七公裏,快到大橋的時候,劉學保認爲李世白不是去破壞大橋,就是要燒毀樹林。就在這時,李世白迎面跑來。劉學保大喝一聲“站住”!沒想到李世白非但沒站住還向他扔來了一塊石頭,擦著他的右耳就飛了過去。緊接著兩人就扭打在一起了,在搏鬥中,劉學保發現前方八十米處的大橋上安置了炸藥包,必須立刻沖過去保衛大橋。于是在心急的情況下,劉學保掏出腰間的斧子,向李世白砍了過去,由于用力過猛,斧子脫落,便順手撿起身邊的石頭,砸爛了李世白的腦袋。劉學保沒來得及多想就沖上了橋墩,抱起炸藥包,飛快地離開了大橋,跑了近30米,在導火索燒盡的最後一刻,他把炸藥丟了出去。

劉學保被炸藥震暈了過去,倒在了河灘上,左手被炸斷了。當林場的工人們趕來將他救醒之後,得知大橋絲毫無損,他露出了勝利的微笑。

事發的第二天,永登縣公安局對現場進行了詳細地勘察和調查,沒有發現炸橋的任何線索,于是上報武威地區公安處軍管會和省公安廳軍管會,要求對該“反革命炸橋案”“暫挂起來”。但在那個特殊年代,這種冷靜的要求很難得到贊同。當時強調的是“革命需要”,是“大方向”,只要符合“革命需要”,符合“大方向”,就什麽“枝節”都可以不予考慮。

就這樣,在第二天,劉學保所在的部隊就向軍區爲他請了功。劉學保也因此獲得了“英雄”的稱號,並被各大媒體報紙爭相報道。

劉學保成了“英雄”,他本人因此榮立一等功,被提拔爲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副教導員。他的“光輝事迹"在全國各地,軍內外廣泛傳播,可謂是風光無限。

然而被他殺死的李世白卻被扣上了反革命的帽子,不僅蒙受著不白之冤。就連他的家人也因此受到波及,他的妻子被紅衛兵遣送到了甘肅定西的農村內改造,長子被誣陷要燒毀劉學保事迹展覽館而被關入了牢房,最終精神失常,長女也慘遭迫害,被紅衛兵批鬥,成了人人唾棄的對象。

18年後真相大白

“12·17反革命炸橋案”究竟存在與否,在“文化大革命”中雖有過疑問,卻無人深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蘭州市委與蘭州軍區等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12·17”事件進行了全面深入細致的調查核實。調查組從6個省市、16個縣區、34個單位調查訪問“12·17”事件有關人員90多位,索取79份證明材料、27張照片、21份複印材料。中共蘭州市委決定將上述材料移交蘭州市公安局,責成立案偵查。

調查組運用國家兵器工業部研究和爆破材料的數據和實驗結果,對事件的每一個環節進行了認真地核實,發現與劉學保自述的情況有很大差別。

第一、劉學保說他在准備喊人抓李世白的時候,突然發現大橋上冒出藍色的火花,意識到是有人要破壞大橋,心急之下殺死李世白,跑過去之後發現第二個支撐孔有一個臉盆大的炸藥包。

但永登縣公安局在1967年12月18日在現場勘驗過,並沒有發現任何放、取炸藥包的痕迹。

第二、根據兵器工業部研究所提供的數據:5公斤的炸彈爆炸,距爆心1米處會産生達44.33大氣壓的超高氣壓,會使人粉身碎骨;距爆心9米範圍內。會使人受到中等程度的損傷,如聽覺器官損傷,其他部位挫傷或骨折。劉學保除左手被炸飛食、中、無名三個指頭,炸斷小指,掌骨頂端骨折外,“意識清楚,體位自如,全身皮膚未見異常,頭部器官正常,心髒陰性,四肢關節無異常”。

之後爆破材料專家用數根豬尾模擬人手指彎成拳狀,中間插入八號雷管引爆的實驗則進一步證明,劉學保的傷勢充其量是一個雷管爆炸所致。

第三、劉學保所說的看見“大橋上冒著藍色的火光”,但警察選擇風力、溫度、月光與1967年12月17基本相同的天氣,反複做了十幾遍實驗,工業導火索都沒有冒藍色火花的現象,僅在剛點燃時冒出紅色火花。

第四、根據劉學保當年自述,市公安局還做了導火索燃燒時間的實驗。如果李世白點燃導火索跑出80米與劉學保搏鬥、被劉擊傷,然後劉學保跑出80米到橋墩上取出炸藥包,再跑出30米甩出炸藥包,最少需要11分鍾,那麽,導火索起碼應有3.4米以上的長度。但在現場發現的導火索只有20厘米長。

第五、劉學保說在爭鬥時,右手被李世白咬了一口。但蘭州軍區總醫院的病曆上,劉學保右手上根本無傷。

大量的證人都能證明,李世白在案發前沒有離開過林場。反而是劉學保在案發當天兩次外出,並到過池木哈大橋。

根據調查證明,“12·17”事件純屬劉學保編導的一出鬧劇。爲了達到名利雙收的卑鄙目的,劉學保精心策劃了“反革命分子”炸橋的假現場,制造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于1967年12月17日將李世白騙至池木哈大橋南80米,乘李世白不備用斧頭、石塊將其擊昏,然後到橋南30米處,用雷管炸殘自己的左手,編造了李世白炸橋與他搏鬥的假案。1985年7月16日,中共永登縣委作出了《關于爲李世白同志平反的決定》,同月19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用大量確鑿的證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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