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去的養老金計發制度
我國的養老金計發制度,經曆了從工齡檔次制到個人賬戶制的重要轉變。
改革開放之初,國家實行的是以工齡檔次爲基礎的養老金計發制度。這一制度明確規定,工齡達到某個檔次,養老金待遇就固定在該檔次的一個水平。比如,工齡35年可以領取工資的90%,工齡40年也是領取90%。不同工齡段之間相差5年爲一個檔次。
這一制度強調的是勞動時長,鼓勵職工持續工作積累工齡。但是,它也存在一定問題:
1.忽視個人實際繳費,僅憑工齡決定待遇,不夠公平;
2.不同年代和地區的工資水平差異大,按照工資比例計算養老金,也存在不公;
3.勞動者繳費積極性不高,並且也缺乏監管措施。
二、新時期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
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先後在企業職工、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等領域,相繼推行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
該制度的核心內容是:
1.實行個人繳費與待遇完全挂鈎,繳費越多、繳費時間越長,待遇水平越高。
2.建立職工個人賬戶,按月進行繳費記賬,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養老金。
3.退休時,根據個人賬戶儲存、繳費年限及其他因素,計算個人的養老金待遇。
三、工齡35年和40年的養老金有何不同
例如,張先生和李先生都是1964年出生,正常工作後參保,無中斷繳費記錄。
張先生工作35年,于2024年退休。李先生工作40年,于2029年退休。
根據個人賬戶制度,張先生比李先生少繳費5年,這將直接影響兩人的養老金收入。
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挂鈎,每增加一年繳費,基礎養老金就會增加一定比例。同在一個城市,張李兩人的社保基數相近,那麽李先生的基礎養老金會比張先生每月高出約50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視個人繳費金額和賬戶累積儲蓄而定。李先生比張先生多繳費5年,即使以同一基數繳費,個人賬戶余額也會更高。這部分的養老金差額約爲300元。
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與以前的工齡挂鈎。李先生超過張先生5年,過渡性養老金會比張先生每月高出約200元。
綜合來看,在其他條件相近的情況下,李先生的養老金收入會比張先生每月高出約1000元。
四、如何充分利用新的制度確保退休生活
面對新的制度,每個人都要提早規劃,以期確保退休生活水平。
選擇合理的繳費檔次。量力而行,不要選擇超過自身負擔能力的高繳費檔。
及時繳納,不可中斷。確保個人賬戶連續繳費記錄。
加強投資管理。合理運用個人賬戶資金,獲得較好的投資收益。
提高收入能力。合法增加工作報酬,爲繳費打下基礎。
注意保值。隨時關注基數調整,保證繳費保值。
多方准備。除養老保險外,還要利用商保、儲蓄、投資等多種方式提高退休收入。
在新的制度下,我們必須改變思路,不能再簡單以工齡來預期退休收入。要充分利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這一優勢,從現在做好長期准備,這樣退休後才能夠真正收獲豐厚的養老金,過上幸福的生活。
舉例計算退休金有誤。爲何他倆過渡性養老金的年數會不一樣,相差了5年?!他們都是同一年參加工作的,少工作的5年是最後的5年,與過渡性養老金無關,他倆的過渡性養老金的年數是一樣!
好多人交了一輩子才一千多,到你這裏五年就高一千多了?
視同繳費怎麽算?
工齡就應該一年一算,而不是5年一個檔……
工齡檔次加激費檔次
每5~10年一檔的方式計算退休金不合理!在4年、8、9年的吃虧!
現在工齡是按月來計算的,沒有5年一個檔
要是到60歲工齡39年怎麽算?過去是五年爲一檔,35年和39年一樣。40年工齡多拿一檔,現在怎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