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致員工不幸離世,施工單位拒絕賠償,還有天理嗎?

星漢之聲 2024-06-20 14:27:11

近日,一起發生在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二十八大街與新十一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美好未來社區項目”工地的悲劇牽動了無數人的心。該項目由騰越建築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承建(建設單位:信陽美好未來社區開發運營有限公司),不幸的是,該公司的一名工人劉鑫淼在宿舍內突發意外,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然而,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施工單位拒絕給予家屬應有的賠償,引發了家屬的強烈不滿和公衆的廣泛關注。

 

死者劉鑫淼,男,是家中頂梁柱。據其弟弟李松介紹,劉鑫淼家中還有五口人,分別是年邁的外婆、患有心髒疾病的父親、體質差且多病的母親、未成年的侄子劉浩東以及自己。這個家庭原本就生活拮據,劉鑫淼的離世更是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

李松表示,外婆今年已經80歲高齡,患有嚴重腦梗、冠心病和高血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長期照顧。父親今年64歲,2015年曾做過心髒手術,目前恢複後也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且需要長期服用藥物。母親今年61歲,體質差且多病,同樣需要家人照顧。侄子劉浩東今年14歲,正在上初一,自幼母親離家出走,至今未歸,杳無音訊,如今又失去了父親,成爲了孤兒。

家庭無主要經濟來源,父母常年在農村老家務農,收入微薄且不穩定。然而,家庭支出卻十分固定,包括侄子的上學費用、贍養老人的費用以及父母自身的醫療費用等。再加上劉鑫淼生前住院期間花費的近五十萬元醫療費用,均是向外借款支付,目前這些債務還需由家屬承擔。

 

在劉鑫淼治療期間,家屬多次與騰越建築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溝通協商,希望對方能夠承擔醫療費用和後續賠償。然而,施工單位卻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拒絕給予家屬應有的賠償。此外,由于劉鑫淼所在單位存在社保遲交的情況,導致其在南京J區總醫院的治療費用無法正常報銷,給原本就經濟拮據的家屬帶來了更大的經濟壓力。

針對這一事件,法律專家表示,根據《相關條例》和《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導致員工無法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李松呼籲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爲家屬爭取應有的權益。他同時呼籲社會各界關注這個不幸的家庭,給予他們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這起事件不僅引發了公衆對工地安全管理和員工權益保障問題的關注,也讓我們深刻反思如何更好地關愛和保護每一個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力度,規範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也呼籲廣大勞動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注意個人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免責聲明:本稿件內容由當事人提供發布,僅代表個人觀點,與平台及媒體無關,如有侵權或不實信息可提供材料聯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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