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心了:軍人卷的證大都無用!

三劍客 2024-07-03 17:10:27

書下小王 三劍客

回答有沒有用的問題,先要搞清楚什麽是有用。

所謂燒錢緩解職場焦慮有三大法寶:卷學曆、卷證書、卷技能。

大部分圈內的瘋狂,本質上不過是爲某種情緒價值買單,生活還要回歸本身。

文|書下小王

圖|大唐

編輯|劍平

最近給司法局的朋友打電話,商量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領取的事宜。

由于前期出差、培訓耽擱,原本3月份就該申領的證書,一直安臥在行政審批處的檔案櫃裏,朋友也不時發來消息,催我趕緊回去讓他的今年工作盡快“閉環”。

聊天期間,他半打趣地跟我說:你們部隊的真能卷,今年本市通過法考的考生中,10%都是現役軍人。

10%?

曾聽說過學曆貶值、證書貶值的說法,一直不以爲然,總覺得那無非是一種悲觀論調,這個世界應當是“強者恒強”,就譬如這被譽爲“天下第二考”的法考,上岸也意味著未來體面生活的一份保障。

直到聽到這個數字時,我才有種說不出的震驚和感慨。

曾經無數次幻想著,領證之後,第一時間以天空爲背景,和香噴噴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來張合影,附上文案“喜提泡面蓋子”上傳朋友圈,然後故作輕松地回複點贊和評論。

現在一想到這恐怖的10%,頓時興致全無了。

▲圖片來源于網絡

在法考圈,每年上百萬考生,爲了這本所謂的“泡面蓋子”懸梁刺股、發願賭咒,培訓機構也將之比作“驕奢淫逸”生活的不二法門,“今天背法條、明天收金條”等金句也是頻頻曝出。

理想和現實之間,總橫著一條銀河般的巨大鴻溝。

前些年網上流傳著這麽一碗雞湯:你要偷偷努力,然後驚豔所有人。現在,情況可能變成了,你偷偷努力,半夜猛然擡頭看見,別人比你更努力。

我半開玩笑地問朋友,等我轉業,憑這張證書,能“照顧”我進公檢法嗎?

“基本沒用,近年來我們單位沒安排過‘直通車’,而且你是有多大的勇氣,想來忙成狗的公檢法?求求你們這些‘轉業卷王’們,別來破壞我們爲數不多的‘生活安甯權’啦。”

嚯,我來翻譯翻譯,“沒大用,且不歡迎”。

作爲上岸退圈的一員,這會兒才明白,大部分圈內的瘋狂,本質上不過是爲某種情緒價值買單,生活還要回歸本身。

在這個圈子裏,法治之光得到了弘揚伸張,老師和機構分享經濟紅利,考生做了少則1年多則3-5年的美夢,此刻邏輯形成了閉環。

所謂燒錢緩解職場焦慮有三大法寶,卷學曆、卷證書、卷技能,好像年輕人都會在迷茫時産生類似“速勝論”的幻覺:只要畢其功于一役,就能迅速改命,成功破圈。

比如,只要考上某名校,就能走上人生巅峰;只要考取某個證書,即使40歲轉行也能風生水起;只要獲取某種資源,所有職場的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所以我看到,身邊考取法考、CPA等各種重磅證書的小夥伴,大抵經曆了“拼搏百天-成功上岸-暢想未來-並無用處-閑置吃灰”的心理循環。

卷了一堆證書,到底有沒有用?

我想到去年大火的律政綜藝《心動的offer》,其中有一位名叫梁葳的實習生,他思維活躍、發言自信,標志性動作,便是突然拿起馬克筆,一本正經走上白板,向委托人解釋早已普及的法律常識,因此常遭到委托人對其專業能力的質疑,帶教律師和所在團隊也經常備受困擾。

蘇大法學院畢業,顔值滿分,最亮眼的莫過于“18天過法考”的個人經曆,也算是令人期待的人設,可是在專業功底、職場情商、情緒把控上漏洞百出,最終高開低走、首先淘汰。

人人都笑梁葳,笑的是妄圖靠“抱佛腳”“小聰明”和凹人設玩轉職場、包打天下;人人都是梁葳,歎的是天生我才、竟然不能速通人生、一蹴而就。

當下,仍有燦若星鬥的名校碩博工程師們,孜孜不倦地卷著和專業不太相關的證書,本以爲上岸就是成功跨界,悶頭一陣忙活後發現,上岸只是開啓了新的“副本”,萬裏長征剛邁出了第一步而已。

比起無法上岸的焦慮,這些證書到手卻發現無用武之地的痛感更加複雜真切。

說起我參加法考動機,是機緣巧合,在擔任基層主官時主持了一個頗有爭議的“判罰”:

兩位小同志因小矛盾發生摩擦,其中一位受輕微傷,且並未還手。

事發後,組織內部出現兩種觀點:

大部分認爲,考慮到時至年終歲尾、動手者群衆基礎較好且面臨期滿轉業,應當從“講感情”出發,重點做好受傷者的安撫工作,既保護單位聲譽、也保護當事人轉業不受影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爲了“集體利益”“照顧老同志”的緣由,犧牲受害者的利益,看似大義,實則偏頗。縱有萬種情理,我與少數支委堅持“靠法治”,該處理的堅決處理,該賠償的協商賠償。

經與上級黨委、駐地律師共同磋商,最後按照內部規定對二人進行處理,雙方就賠償金達成一致,並簽訂和解書;同時開展常用法律法規法條普及教育,事畢。

當然余波並未平息,此事依然在群衆中引來了猜測和質疑——認爲“戰友之間講感情、賠錢‘不合規矩’”的有之,認爲“以前不這麽辦,打破了‘潛規則’”的有之,甚至出現了“人情判罰、冤枉好人”的論調。

戰士是淳樸可愛的,出現頑固性的認知偏差,不僅源于對法律“不懂不會”,更深層次的是對主官法治水平的“不信任感”,“義大于天、情大于法”的處世哲學仍有不小市場。要根本扭轉形勢,似乎只有一條路可走——做那個可信的“執法者”,這便是我法考故事的楔子。

上岸後,我便成了“法律顧問”,在職期間接受咨詢、提供法律指導20余次,內容涉及故意傷害、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危險品銷售、企業經濟糾紛、情感財務糾紛等諸多領域。即使調離單位許久,依然會收到個別的咨詢。甚至那位賠錢的動手者,在轉業後專門來電致謝,說他通過法律途徑成功解決了自家宅基地、土地流轉問題。坦言按照其性格,倘若沒有那一次警示,他可能直接找上村幹部家中理論,“實在不行就找人打他一頓”,此時可能已經釀成了大錯。

可以說,一次合理的“判罰”,挽救了個人的一生;一本專業證書,帶動一群人實現觀念轉變,慶幸這一刻,“卷”的價值得到具象化。

寫到這裏,我鬥膽回答剛才的問題:卷了一堆證書,到底有沒有用?

我的答案是:有用,但證書≠能力,考試力≠有實力。

跟風卷起的一堆證書,仍須“下放”到實踐的熔爐中才能成爲“真經”,如果沒有和個人職業和當下結合起來,那只是一盤“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最近收到了參加內網律師值班的邀請,我陷入糾結:一沒工資、二沒獎勵、三沒名分,幹不幹?

考慮了十分鍾,我應了下來,因爲想到雷鋒的一句話:

要想盡一切辦法,去爲人民服務。

我趕緊搖搖頭,自己不過一屆俗人,並不覺得那樣做有多高尚,只是期待解決問題的成就感,能夠緩解手持證書卻一無是處的焦慮吧。

按照通知要求,我寫下了我的值班格言:做“熱心市民”,與大夥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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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3 19:29

    我剛拿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目前在兩高律師事務所挂證實習,還不錯。考證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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