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不可以占險”:<周易>的智慧告誡

青山共風雨 2024-07-13 10:14:46

在春秋時期,《周易》被公認爲是用于蔔筮、推斷人事吉凶的書籍。然而,在具體的吉凶解斷與解讀過程中,逐漸産生了不同的思想。一些易學者不再單純地依據卦爻的吉凶來判定好壞,而是將卦爻辭所描述或蘊含的品德與所占問事情的性質進行對比,進而給出對占問吉凶的看法。這種情況下,解卦得出的最終吉凶結果往往會與卦爻辭所給出的吉凶斷語相反。

這種解卦傾向是在承認《周易》具有占筮未來變化功能的基礎上,認爲人事最終的吉凶取決于人的行爲,尤其是人的品質德行,不能刻板地以卦爻辭的吉凶來決定好壞,人的吉凶終究是由人自身決定的。

一個較爲典型的占筮例子記載在《左傳》昭公十二年中。魯國季世家臣南

蒯想要背叛季世,在行動之前進行了算卦,得到坤卦之比卦,依據坤卦九五爻辭進行判斷:“黃裳,元吉”。南蒯按照傳統的解易思維,認爲自己的行動將會大吉大利(即元吉)。然而,子服惠伯卻認爲,爻辭中的“黃裳”強調人需具備中正的美德才能元吉,而背叛季世的行動顯然與“中正美德”背道而馳,所以盡管爻辭爲元吉,但南蒯所要做的事情最終結果不會是吉祥的。

在這裏,占筮事情的吉凶與人的品德行爲被典型地聯系在了一起,尤其是當人的德行與卦爻辭描述的德行不一致時,即使得到的是吉的斷語,也會變爲凶。對于這一占筮解卦的觀點,《左傳》中所記錄的韓簡的評價解釋得更爲直接。他說:“龜,象也。

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

“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韓簡認爲,在占筮問題上,先是有了通過龜蔔之象判斷吉凶的方法,而後才有了

蓍草占的演算數法。萬物化生,必有其形,故而有象,有了具體的形體形象方能滋生繁衍,進而數量繁多。若一個人品德敗壞,僅靠占筮的推演筮數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由此,《周易》在占筮方面出現了“易不可以占險”的觀點,即告知求筮者若貪求走險,占筮之法將不靈驗。

孔子作爲春秋時代著名的思想家,在完成《易傳》後,受其影響,人們更爲注重《周易》卦爻辭的教育意義與哲學意義,強調占

筮者應依據卦爻辭的提示,改進提升自己的品德言行,提升道德境界,而不應局限于吉凶禍福的斷語。故而儒家後繼者荀子進一步提出:“善爲易者不占”(見《荀子·大略》),此觀念成爲影響《周易》後學的重要易學理念,推動了義理派的形成。

在《易傳》中,更明確表達了“以易洗心”的哲學思想,強調借助《周易》的易卦占筮功能,可觀象玩占,探赜索隱,獲取幽深見解,進而達到內心“潔淨精微”的境界,使思想境界得以升華。

此外,《易傳》將《周易》視爲講述宇宙天道變化的法則,認爲卦象所呈現的自然界變化、現象與人事的興衰具有一致性,人應從卦象呈現的自然現象中獲得提示與感悟,從而在品德行爲方面得以改進。例如在對睽卦的解釋中,《易傳·象辭》言:“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也就是說,睽卦的卦象展現出上方是火、下方爲大澤的自然景象。有品德的君子觀此卦象,應從中獲得啓示,明白要在相同之中存有差異。

這一思想,體現了古人關于自然與社會辯證法的統一論觀念,與老子在《道德經》中所講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的思想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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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14 22:32

    非常有道理

  • 2024-07-17 22:13

    越傳統的東西越能忽悠人,越古老的迷信騙術含量越高. 越喜歡去古代取經的,越愛套用儒式古文的,越喜歡玩歪門邪道害人。迷信就是一堆騙術合集,目的就是打劫偷盜掠奪,主要類型有宗教迷信(如佛教聖經教)和教條迷信(如儒家儒教)。余下的就是心機。玩騙術心機的都特別擅長僞裝,玩傳統騙術的通常會打著玩傳統文化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