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漢有“將軍肚”嗎?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7-03 16:26:01

“《水浒傳》裏面描寫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就不是平常的社會生活,而是一種特殊的農民精神解放現象,主要是一種狂歡。在這個程度上,可以說,整個一部《水浒傳》差不多都可以叫做狂歡文學。”

鍾敬文先生曾論述水浒是一部狂歡文學。梁山的故事,正是一場流動的歡宴,一個有趣的說法,整部小說像是蘸著肉汁寫出來的。

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是梁山好漢們最樸素的口號。

好漢們個個都是好胃口。論飯量,武松、魯智深和李逵最具代表性,排名不分先後

寫武松。“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吃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吃酒。’店家去裏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盤子,將來放在武松面前。”

寫李逵。“宋江見李逵把三碗魚湯和骨頭都嚼吃了,便叫酒保來吩咐道:‘我這大哥想是肚饑,你可去大塊肉切二斤來與他吃,少刻一發算錢還你。’酒保道:‘小人這裏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酒保忍氣吞聲,去切了三斤羊肉,做一盤將來放桌子上。李逵見了,也不便問,大把價來顧;撚指間,把這三斤羊肉都吃了。宋江看了道:“壯哉!真好漢也!”

寫魯智深。在桃花莊,受了劉太公招待,“無一時,一壺酒,一盤肉,都吃了,太公對席看見,呆了半晌莊客搬飯來,又吃了。”意猶未盡,劉太公又“隨即叫莊客取一只熟鵝,大碗斟將酒來,叫智深盡意吃了三二十碗,那只熟鵝也吃了”。

一個“吃”字,《水浒傳》寫得酣暢淋漓。

梁山好漢有肉即歡

梁山好漢都好吃牛肉,二斤起步。

林沖踏雪投梁山泊,進了朱貴的店,問道:“有甚麽下酒?”酒保回道:“有生熟牛肉、肥鵝、嫩雞。”林沖道:“先切二斤熟牛肉來!”

一般認爲,曆代均有明令禁宰耕牛,《水浒傳》寫好漢們吃牛肉,是彰顯他們的造反精神。

不過,雞鴨鵝豬羊魚肉,好漢們也都是吃的。書中第十九回,林沖火並了王倫,梁山衆人又在石碣村捉了黃安後,詳寫了梁山上的第一場歡宴:“自醞的好酒,水泊裏出的新鮮蓮、藕並鮮魚,山南樹上自有時新的桃、杏、梅、李、枇杷、山棗、柿、栗之類,自養的雞、豬、鵝、鴨等品物,不必細說。”(此處插個疑問,桃杏梅李和棗柿栗並不在一個季節成熟,在梁山山南是如何一同“時新”的?)

《水浒傳》中寫到款待客人時,同樣常見“殺豬宰羊”的說法。史進拜師,太公“叫莊客殺了一個羊”;魯智深在相國寺招待潑皮時,“殺翻一口豬,一腔羊”;林沖流配滄州,柴進吩咐莊客“殺羊相待”;宋江逃到柴進莊上,柴進也是安排席面,“殺羊宰豬”。

再有,曆代雖有禁止隨意宰殺牛的規定,尤以漢代最嚴,但不意味著平民吃不上牛肉。元代詩人陶宗儀進城繳納田賦,沿途所見“比屋屠牛肆,高竿賣酒旗”。同代人曹伯誠寫短曲《賣花聲》,有“脍牛烹羊薦新蒜”之句。明代馮夢龍創作三言二拍,書中所述有不少下館子吃牛肉的事情。再據明代萬曆年間順天府宛平縣知縣沈榜的記錄,其時豬肉、鴨肉的價格甚至都要比牛肉貴。

史書多記“飲啖過人”

《水浒傳》不吝惜筆墨地寫好漢們吃肉,自是爲突出他們的豪勇氣概。

在古人看來,胃口好就是身體好。“趙使者既見廉頗,廉頗爲之一飯鬥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廉頗老矣,尚能飯否”這個典故就可說明。

梁山好漢的胃口寫得誇張嗎?和史書對比著看,並不出奇。二十四史中,對大胃王多有記錄,常以“飲啖過人”“飲啖兼人”稱許。

三國名將典韋,《魏書》載:“好酒食,飲啖兼人,每賜食于前,大飲長歠,左右相屬,數人益乃供,太祖壯之。”

北魏宗室大臣元晖業,史稱“慷慨有志節”。《魏書》載:“唯事飲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犢。”

金景祖完顔烏古乃,也就是完顔阿骨打的爺爺,《金史》載:“景祖嗜酒好色,飲啖過人,時人呼曰活羅,故彼以此讪之,亦不以介意。”什麽是“活羅”?烏鴉一種,又名慈烏,相傳“北方有之,狀如大雞,善啄物,見馬牛橐駝脊間有瘡,啄其脊間食之,馬牛辄死,若饑不得食,雖砂石亦食之”。

明代嘉靖年間的兵部尚書毛伯溫,《明史》載:“氣宇沉毅,飲啖兼十人。”而崇祯年間的兵部尚書朱燮元,更是一個頂倆毛伯溫,“飲啖兼二十人”。

文人筆記中,食量過人的例子也多。晉代《發蒙記》載,前秦皇帝苻堅手下有三員大將,名爲申香、夏默、護磨那,“俱長一丈九尺,每飯食一石、肉三十斤。”宋代《清異錄》載,後晉皇帝石敬瑭手下有位大臣叫廖習之,“體質魁梧,食量寬博,食物勇捷,有若豺虎。”石敬瑭贊歎道:“卿腹中不是脾胃,乃五百斤肉磨。”

“腰大十圍”是好漢指標

南宋名臣趙雄,宋孝宗時官至宰相,“形體魁梧,進趨甚偉”,是出了名的吃喝達人。

南宋周密《癸辛雜識》載,宋孝宗“且聞其飲啖數倍常人”,于是爲趙雄搞了一次“吃播”,“命中貴人捧玉海賜酒,至六七,皆飲釂。繼以金盤捧籠飲百枚,遂食半。上笑曰:卿可盡之。于是複盡其余,上爲之一笑。”宋孝宗用的玉海是貢品,能容酒三升。趙雄證明,宰相肚裏能撐船不是虛言。

強中自有強中手。趙雄外放荊南爲官,日子清閑,“欲求一客伴食不可得”。有人向他推薦了本州兵馬監押,相約燕飲,“自早達暮,賓主各飲酒三鬥,豬羊肉各五斤,蒸糊五十事。”趙雄吃撐了,而監押表示可以接著奏樂接著吃,“于是再進數勺。複問之,其對如初,凡又飲鬥余乃罷。”

監押“腰腹間砉然有聲”,趙雄大驚,以爲他“腹腸迸裂”,把人吃死了。監押則起身相告,平日難求一飽,只好勒緊褲腰帶度日,這次吃得飽了,褲腰帶卻斷了。

大腹便便,如今受嫌棄,古時不然。《水浒傳》中寫魯智深“生得面圓耳大,鼻直口方,腮邊一部絡腮胡須,身長八尺,腰闊十圍”。“險道神”郁保四,“身長一丈,腰闊數圍”,身材比魯智深要高大,但肚子可能小一圈。不太爲人關注的是金槍將徐甯的身材,“六尺五六長身體,團團的一個白臉,三牙細黑髭髯,十分腰圍膀闊”,徐甯就是個白胖子,腰圍和魯智深一般,書中贊道:“果是一表好人物。”

再看嘉靖本《三國演義》寫呂布:“身長一丈,腰大十圍。”可見“腰大十圍”是白話小說中形容猛將的貫口了。但“十圍”只是小說言?也不然。

魏晉風度論“十圍”

把魯智深稱作美男子,有認同的嗎?按照魏晉時期的標准,魯提轄絕對算得上一表人才。魏晉風度是講“肚量衡”的。

三國名士、司馬懿之兄司馬朗,《三國志》載:“朗祖父俊,字元異,博學好古,倜傥有大度。長八尺三寸,腰帶十圍,儀狀魁岸,與衆有異。”

西晉名士、清談家庾敳(ái),《晉書》載:“長不滿七尺,而腰帶十圍,雅有遠韻。”

“詩啓唐之先鞭”的南北朝詩人庾信,《周書》載:“身長八尺,腰帶十圍,容止頹然,有過人者。”

蕭大春,南梁安陸王,南梁簡文帝蕭綱之子。《梁書》載:“少博涉書記。天性孝謹,體貌瑰偉,腰帶十圍。”

北魏名臣高綽,《魏書》載:“身長八尺,腰帶十圍,沉雅有度量,博涉經史。”

胡夏開國皇帝赫連勃勃。《晉書》載:“身長八尺五寸,腰帶十圍,性辯慧,美風儀。”

南朝宋宗室、宰相,武帝劉裕第六子劉義宣,《宋書》載:“白皙,美須眉,長七尺五寸,腰帶十圍。”

南梁昭明太子蕭統,在母親去世後,飲食俱廢,腰圍減去足足一半有余,《資治通鑒》載:“太子體素肥壯,腰帶十圍,至是減削過半。”

隋唐時代亦然。隋代名將王世積,《隋書》載:“世積容貌魁岸,腰帶十圍,風神爽拔,有傑人之表。”

唐高祖李淵第二十子、“江安王”李元祥,《舊唐書》載:“元祥體質洪大,腰帶十圍,飲啖亦兼數人。”

唐中期的隴右節度使朱泚(cǐ),《新唐書》載:“泚資壯偉,腰腹十圍,外寬和,中實很刻。”

此後時代的審美,漸瘦了。

“將軍肚”舞翩跹

三國曹植有詩“良木不十圍,洪條無所因”,樹的一圍指一抱。唐代耿湋有詩“將軍帶十圍,重錦制戎衣”,人的一圍指一拿。

《論衡》載:“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食,飲鬥酒。”漢代鄭玄釋說“一圍九寸”,據此估算,十圍大概是200多厘米;元代《古今韻會》釋說“五寸曰圍”,大概是115厘米。

上述哪種說法更合理?對比一下,請自行判斷。獲過四屆世界大力士冠軍的美國人布萊恩·肖,腰圍是119.5厘米。而美漫裏的超級英雄綠巨人浩克,腰圍設定是216厘米。

說了歸齊,明清小說中的吃貨,豬八戒說第二,沒人敢排第一。書中說道,唐僧師徒借住烏雞國寶林寺,八戒吩咐寺中和尚“一家煮上一石米”。若據《中國曆代糧食畝産研究》測算,明代一石米大概一百七八十斤,差不多都是八戒一人的飯量。八戒的腰圍,倒是可變化伸縮。

將軍肚有個雅稱,叫“膨亨”。北宋詩人黃庭堅有詩《謝送銀茄》:“君家水茄白銀色,殊勝壩裏紫膨亨”,“膨亨”又成了茄子的別名。

按照現今網絡遊戲的設定,此類茄子型角色都是當“坦”用的,血條厚,扛揍,但敏捷值低。

想當然了。《舊唐書》載,安祿山“晚年益肥壯,腹垂過膝,重三百三十斤,每行以肩膊左右擡挽其身,方能移步。至玄宗前,作胡旋舞,疾如風焉”,一個三百多斤的“茄子”是能做到風姿綽約、舞姿翩跹的。

《三國演義》中同樣有個安祿山式的胖子——董卓。第五回中寫大將軍何進召四路諸侯進京剪除宦官:“第四路,身長八尺,腰大十圍,肌肥肉重,面闊口方,手綽飛燕,走及奔馬……姓董,名卓。”你說,誰還不是個靈活的胖子呢?

“吃”字有精神

古漢語中,表達“吃”,一般用“食”或“飯”。“食”字出現更早,用法更廣。其余還有“啖”“餐”“嘗”“茹”等字。

“吃”字本義是“口吃”。如《說文》釋:“吃,言蹇難也。”《史記》記“非(韓非子)爲人口吃”,《漢書》記“昌(周昌)爲人吃”。

“吃”作吃飯之義,最早出現在賈誼《新書》中:“越王之窮,至乎吃山草。”

“吃”約在唐五代之際平替了“食”字,兼指吃喝,如《白居易集》有語“有詩不敢吟,有酒不敢吃”。最初用字爲“喫”。明清白話小說中,“吃”字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水浒傳》中吃肉之外,還有吃茶吃酒吃湯,滿紙都是“吃”字。

“吃”字後來引申出被動的“遭受、承受”義。以《水浒傳》《西遊記》《金瓶梅》爲代表,“吃”字還廣泛地用作被動語式。如《水浒傳》第七十四回,李逵道:“那個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此外還有“吃殺了”“吃拿了”等語。

語言學上,這種句式被稱爲“吃”字式。據統計,在《水浒全傳》中共出現118例,在《金瓶梅詞話》中共出現70例,在《西遊記》中共出現5例。

不過,至清代白話小說,“吃”字式銷聲匿迹了,十分突然,僅見于《蕩寇志》中。《蕩寇志》用“吃”表被動,竟有280次以上,遠超《水浒傳》,似乎是對《水浒傳》最大的致敬。

“那妖精,吃俺老孫一棒!”這個“吃”字,無可替代,聽著就是這麽帶勁。

責編:沈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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