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爆發“天乳運動”:禁止束胸,發現罰款50大洋

小飛說文化與曆史 2023-02-16 14:29:07

1920年的民國,女子如果穿著暴露,比如出現低胸漏乳的話,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短短7年後,政府倡導“天乳運動”,如果女子羞答答束胸的話就被罰款,簡而言之,束胸是陋習,女子必須放乳,于是乎,中國女性從這時候開始,逐漸摒棄肚兜,改用乳罩,至此,泳裝橫空出世,很多乳罩方面的廣告鋪天蓋地。

1926年1月《民國日報》刊登:廣州婦女因爲束胸,穿著那些壓迫乳房的內衣,不僅會影響女性身體健康,還會對其心理産生一定的影響。同年4月,《民國日報》發布了呼籲女性解放胸部的文章,並且再次建議禁止全國女性束胸,當時社會上主流的呼聲是:束胸對女子健康有危害,這是封建禮教對女性的壓迫。

這個提議確實是好的,但很多人根本不理解,甚至包括一些正在束胸的女性,民國時期廣州政府層下死命令,全省女性必須在三個月內結束束胸的陋習,此外如果在巡查期間發現仍有束胸行爲,那麽就會罰款50大洋。

當時有一個著名的例子,一個叫衛清芬的15歲姑娘,因爲母親的愚昧無知,她的胸部就像裹小腳一樣,一圈又一圈的裹著,就算出嫁了,也不能拿下來,1927年,政府發布“禁止束胸”後,衛清芬將厚厚的裹胸布解下來扔掉,她的行爲使得丈夫和公公的不滿,衛清芬聲稱:“政府都說了,束胸要罰50塊大洋的!”公公不信,非得逼他束起來,一次衛清芬上街被看出束胸,罰了50大洋,公公還表示:“罰就罰嘛!我們不缺這個錢”,要知道當時50大洋可算是一筆巨款,基本上就是老師一個月的工資。沒過多久,衛清芬再次被逮住,此後,丈夫和公公終于不再和錢過不去。其實不僅僅是她的寫實,還是當時許許多多家庭的縮影。

“天乳運動”其實是時代的進步和中國國民思想的改變,這是順應曆史潮流的選擇,說明此時辛亥革命以及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使得民主、自由的觀念深入人心,束胸這件事,本質上與裹小腳一樣,屬于曆史發展的畸形産物。張競生在《大奶複興》中曾說過,不束胸的女子腸胃更好,身體和面容的狀態也會更佳。而且豐隆的胸部會比較可愛,天然美的觀念被不斷地灌輸給民衆,平民百姓也接受了這樣的新興時尚。

“天乳運動”後,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由平坦轉向挺拔,女性的衣服由原來的平平無奇變成了凸顯女性線條,束胸內衣不再適應廣大女性的需求,中國的婦女們開始穿西洋內衣,因爲西洋內衣的結構更符合女性身體、既美觀又健康。自然美已經深入人心,封建綱常內對女性美的規定已經被人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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