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協提示:既是假酒又屬于違法商品,請拒絕“特供酒”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6-12 10:15:48

6月12日,北京市消協發出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拒絕“特供酒”。市場上流通的“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既是假酒,也屬于違法商品,消費者在酒品消費中應杜絕跟風、虛榮的消費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空子。

近年來,一些不法生産經營者進行制售“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酒品的行爲,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嚴重損害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爲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國市場監管系統近期開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特供酒”違法行爲。

“特供酒”的標識或宣傳往往含有“特供”“專供”“內供”或含有黨政機關和軍隊名稱、代碼等類似內容,如“XX牌內供酒”“XX 機關專用酒”“XX 軍區”等字眼,還可能使用與“特供”“專供”“內供”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字詞及其拼音、英文、諧音等形式內容。

北京市消協提示,其實“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等都屬于違法商品。此類産品往往是小酒廠、小作坊生産,成本低廉的白酒。爲逃避相關部門監管,此類産品一般不會在正規平台或店鋪售賣,往往會通過社交網絡或線下小商鋪進行銷售。

在消費者看來,“專供”“特供”“內供”産品是小範圍或特定人群才能接觸到的産品,同時不法經營者也會讓消費者誤以爲“特供酒”就是高品質、高檔次的品牌白酒,消費者能夠花小錢體驗到“特殊産品”,既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也滿足分享時的虛榮心。北京市消協提示,市場上流通的“特供酒”均爲假酒,是不法分子擾亂市場秩序的“工具”,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同時,還可能會損傷消費者身體健康。消費者在酒品消費中應杜絕跟風、虛榮的消費意識,保持冷靜客觀的消費心態,從觀念上拒絕“特供酒”,不給不法分子留空子。

消費者在購買酒類産品時,應向商家索取票據,並在發票上記錄下所購酒類的批號或編號,以便在出現問題時有據可查。消費者一旦發現非法宣傳、制售“特供酒”,要堅決抵制並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提供線索,主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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