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原副市長彭敏被逮捕!曾被批“對家屬失管失教”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7-03 16:26:04

正義網記者7月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彭敏(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彭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彭敏 資料圖

退休不到一年被查

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彭敏出生于1963年3月,江西九江人,大學學曆,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彭敏曾曆任江西省九江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九江市發改委主任,廬山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等職。2016年10月,彭敏任九江市副市長,至2021年2月改任九江市政府二級巡視員,後于2023年5月退休。

2023年12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九江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彭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對家屬失管失教

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2024年5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彭敏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彭敏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旅遊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錄用、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爲親屬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招投標、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彭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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