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在家中摔骨折,狀告雇主讓其脫鞋進房間所致!

閩南網 2024-06-28 09:50:58

住家保姆在雇主家兒童房整理衣服時,不慎摔倒造成骨折,保姆認爲,這是因爲兒童房墊子是皮革面的,雇主還不讓她穿拖鞋進入房間導致自己跌倒受傷,因此將雇主訴至上海的法院,要求賠償。

那麽,雇主需要承擔責任嗎?

住家保姆摔倒起訴雇主

住家保姆朱阿姨(化名)在雇主尤女士(化名)家中的兒童房整理衣物過程中,轉身時不慎摔倒在地受傷。送醫後被診斷爲左側胫骨遠端及腓骨遠端骨折,輾轉多個醫院手術治療後才出院。

朱阿姨認爲,自己跌倒受傷,是雇主的過錯導致。她認爲,兒童房裏的墊子是皮革面的,很滑很厚,容易滑倒、絆倒,雇主尤女士還不允許她穿拖鞋進入房間,而光腳僅穿著襪子很容易在幹活和走路的時候摔倒。

另外,朱阿姨認爲尤女士家中兩個雙胞胎孩子生病,自己連續三四天時間精心照顧,未能好好休息,導致身體透支嚴重,也是引起摔倒的因素,遂將雇主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尤女士賠償各項損失3萬余元。

雇主尤女士辯稱,原告朱阿姨主張的事實和理由不成立,認爲朱阿姨的工作環境不存在危險,並表示阿姨摔倒地點位于兒童房,考慮到家裏孩子年齡小,故兒童房內不存在使人易摔倒、磕碰、絆倒的障礙物,室內木地板亦非易滑地面,周圍也沒有障礙物,是阿姨自身疏忽大意、未盡謹慎義務而受傷,雇主對此不存在任何過錯,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基于人道主義精神,願意補償原告朱阿姨4500元。

法院:自身存在重大過錯

法院認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案中,首先,原告朱阿姨自述其在整理衣物轉身時摔倒,相關病史材料其亦自述系“不慎摔倒”,並否認“受傷當時頭暈頭痛”等情形,故對阿姨稱其連續工作三四天過度勞累導致受傷的說法,法院難以采信。

其次,朱阿姨摔倒地點爲兒童房,被告雇主辯稱兒童房不存在易磕碰或滑倒等安全隱患的觀點,符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可信度更高。

最後,朱阿姨自述其作爲尤女士家的“住家保姆”,自入職到事發時已工作八個月有余,理應對其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較爲熟悉,但其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和專業家政服務人員,在工作時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導致摔倒受傷,其自身存在重大過錯。

綜上,原告朱阿姨提供的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被告對涉案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原告朱阿姨據此要求被告尤女士賠償其醫療費等損失的訴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被告尤女士出于人道主義自願補償原告朱阿姨4500元,系其處分自身權利之舉,並無不當,法院予以照准。

最終,法院准許被告尤女士補償原告朱阿姨4500元,駁回原告朱阿姨的訴訟請求。

來源 | 新聞晨報

3 阅读:3459
评论列表
  • nnnyzx 33
    2024-06-28 20:17

    人道主義已經差不多成了貶義

  • 2024-06-28 20:50

    這是一種說法,也可以總工傷解釋。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摔傷 符合工傷情形。可以先認定工傷按照工傷索賠。4500遠遠不夠。工作8個月,雙方事實勞動合同關系成立,至于雇主有沒有購買工傷保險那是雇主的事情,買了險,按照險賠付。沒有呢,就按照標准自己掏吧。

    花千樹 回覆:
    精辟[點贊][點贊][點贊]
    Jet-罐頭魚 回覆:
    估計你是想請個保姆萬八千的吧,保姆拿不多,都給保險了。
  • 2024-06-29 15:41

    家政服務人員有保險的,雇主沒義務給錢。家政服務人員和雇主沒有勞動關系,說工傷的大概九年義務教育也沒完成

  • 2024-06-28 14:30

    作爲雇主,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受傷,可以算作工傷,治療費用應該由雇主承擔!後期補償也是應該的。

    一腳踹飛你 回覆: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家庭或個人不能作爲勞動法意義上的用工單位主體。個人雇傭保姆從事家政服務,雙方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因此,保姆在雇主家中做家務時受到的傷害不能認定爲工傷,雙方應當按民事糾紛處理。
    人勤春早之寬帶無限 回覆:
    如果自己請的保姆,沒有合同,沒有保險,雇主要承擔責任。
  • 2024-06-28 11:50

    這一個人道主義賠償不知道又有多少人學會了

  • 2024-06-30 14:14

    和家政公司才是勞動關系,和客戶怎麽是勞動關系?比如公司派你出差,你在客戶家裏受傷,客戶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你算工傷,但是賠償應該是你公司賠償,而不是要客戶賠償。

  • 2024-06-29 11:11

    按照這法官的說法就沒工傷了,同意這個判決的網友到時你上班時間受傷記得不要起訴你的公司[得瑟]

    四次元 回覆:
    個人和公司不一樣,個人不能當用工主體
  • 2024-06-30 11:04

    工作時間應該是工傷,勞務公司應該負責的。

  • 2024-06-29 16:40

    應該公司和保險負責,跟雇主無關

  • 2024-06-28 11:11

    然後拿著4500元回家養一輩子傷去吧

    人勤春早之寬帶無限 回覆:
    判決明顯錯誤,4500肯定不夠,雇傭關系成立,這是工傷,就看保姆請的律師是否上訴了。
    四次元 回覆: 人勤春早之寬帶無限
    工傷個屁。個人是不能當用工主體的。這就是勞務關系
  • 2024-07-01 12:05

    建議公布這個保姆的姓名住址

  • 2024-06-30 09:52

    又是碰瓷。

  • 2024-06-30 10:50

    這個是不是可以構成工傷了?

  • 2024-06-30 02:05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分清楚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