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職名單
(2024年6月28日州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範小華爲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挂職),挂職時間2年。
決定免去:
李慶滑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
任命:
李晶爲黔西南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廖選韬爲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羅華、國剛爲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准任命:
趙鴻爲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
羅華辭去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國剛辭去普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胡興燕辭去冊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趙鴻辭去興仁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關于接受戴時昌辭去相關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6月28日 州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的有關規定,黔西南州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戴時昌辭去黔西南州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來源:黔西南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