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原著,玫瑰的愛情至上:爲了三個月垂死的人,放棄女兒撫養權

飛媽叨劇 2024-06-19 16:50:32

《玫瑰的故事》原著,玫瑰的愛情至上:爲了三個月垂死的人,放棄女兒撫養權

和方協文結婚後的玫瑰,被方協文折磨成了我們的身邊人:坐公交上下班,懷了孕一切都圍著孩子轉。

玫瑰更慘的一點是,方協文控制欲特別強,偷偷替她辭職,不允許她穿裙子,不允許她上班。玫瑰讓我們看到了即使天仙,遇到錯的人,也變成了世俗意義裏的“婦女”。追求自我的玫瑰,注定會和方協文離婚。

劇裏還沒演到離婚的情節,而原著裏,玫瑰和方協文離婚並不順利。兩人曾爲了孩子撫養權僵持一段時間,可後來,玫瑰卻主動放棄了,方協文爲了報複她,十年不讓她見女兒。方協文帶著女兒在國外,玫瑰在香港生活。原著裏,玫瑰給她女兒曆年來寄了無數包裹,卻都被女兒退了回來。玫瑰對愛情一直義無反顧,她的男友換了又換,即使遇到了方協文這樣的人,她依然還是不後悔,因爲她愛情至上。劇中前有初戀莊國棟,爲了事業放棄美人,後有自卑男方協文,想把玫瑰藏在家裏。所以大家都呼籲玫瑰的靈魂伴侶溥家明快快出場,覺得他才是最適合玫瑰的。可是,正是因爲他的出現,玫瑰抛棄了女兒。溥家明明知自己患癌,只剩3個月的時間了,可還是被玫瑰的美貌吸引,和玫瑰談起了戀愛。人們說他倆在一起才是最般配的,可或許這是周圍人的一種錯覺,正是因爲身邊人知道溥家明的病情,才會包容他和玫瑰。玫瑰和他,正是都知道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才會忽略了對方缺點,才能只談戀愛,而不去想生活中的柴米油鹽。戀愛初始階段總是開心的,所以他們留給彼此和大家的都是最美好的記憶。但對一個母親來說,爲了愛情放棄孩子撫養權,總是令人意外和不解的。對孩子來說,恨一輩子也不爲過。

十年沒見過孩子的玫瑰,知道對孩子有愧,所以也並沒有奢望孩子喜歡她。孩子後來不恨她了,不是理解她了,而是被她的溫柔,美麗和獨有的氣質說服了。原著裏最後幾乎所有人都認同一個觀點,玫瑰生來,就是綻放的,也只有豪門的生活才配得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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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0 12:17

    只想說 你書沒讀透 電視也沒好好看過 就算呀 三個月愛情 不要孩子撫養權 你不是當事人 你說道人幹嘛 夫妻離婚任一沒有撫養權 孩子不也是ta孩子嗎(無論孩子認不認)[笑著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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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追熱劇,寫專業劇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