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裏玫瑰和方協文離婚了,玫瑰曾經很愛他。因爲愛,所以不覺得他窮,因爲愛,願意拿出自己的錢支持他創業。
如今離婚是因爲不愛了。
玫瑰一直是勇于追求自我的人,只做自己想做的,從來不考慮其他因素。
她和方協文戀愛結婚,她母親也並沒有幹預,玫瑰的母親是觀衆公認的好母親,好婆婆,知性優雅,是個團寵的好女人。
但是原著裏,玫瑰和方協文的婚姻維持了十年,玫瑰母親去世後,她才沒有顧慮,決定離婚的,因爲她不想母親難過,玫瑰是爲了母親,和方協文蹉跎了十年歲月。
原著裏,玫瑰和母親相差三十八歲,兩人之間有代溝。
玫瑰母親正在更年期,對玫瑰又是燙發又是短褲,還穿旱冰鞋的行爲,很看不慣,罵她一點教養也沒有,淨丟人。
玫瑰對母親的謾罵有時不敢反抗,她知道在母親眼裏,她做什麽都不對。
玫瑰和方協文戀愛時,哥哥黃振華不同意,因爲他看不上方協文,覺得妹妹和他在一起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
可是玫瑰母親同意,原著裏這樣寫到:
她對方協文居然贊不絕口——
“真是一個無懈可擊的男孩子,老實誠懇,說一是一,說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夠遇見他,真是我們家的福氣。協文不但品學兼優,家中環境也好,只有兩個哥哥,都事業有成,父母又還年輕,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說是無後顧之憂了。”
玫瑰母親也和很多母親一樣,因爲在歲數大時生下孩子,所以總是擔憂這個遲來的孩子的未來,總覺得看到她結婚生子,才覺得放心了。
可是她們卻從不考慮孩子是否真的快樂,幸福。
她們以她們的人生經曆,得出的結論是結婚就萬事大吉了。
可如今,婚姻才是很多事情的開始。
玫瑰在母親眼裏是個叛逆的孩子,在經曆了周世輝和莊國棟兩段戀情後,她遭受了打擊,和母親關系很差。
可是再叛逆的孩子,也是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可,母親對方協文的贊賞,是她決定和方協文在一起的決定因素。
劇裏這一點比較好,玫瑰的一生並沒有和原著一樣,深受母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