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之前單位歸屬集團公司,也是過去的管理局,不夠國企資格嗎?

一趟信差路 2024-03-11 21:30:55

上面這個是從別處截的屏!

這個是在我的帖子裏怼我的!

上面這個也是在我帖子裏貶低失業人員的!

過去工作單位的上級單位是集團公司,也就是過去的管理局!因爲政策的原因被注銷,集團內的其它單位都是獨立的法人,注銷之後劃歸了一個超大集團,超大集團下屬的二級公司都是相當于局一級,接收過去的公司都是三級公司,各個都是相當于處級的單位。我過去的公司,因爲法人代表是集團公司的法人代表兼任的,集團公司注銷,下屬的分公司也必須要注銷!接收單位只要地産,不要人,堅持到最後的20多個人,08年的時候,全部下崗回家,等到夠了年齡,正式辦退休。100多人中,80多人都是在00_01年給踢出去的。

不知道下崗職工的優越感在哪裏,原來他們的優越感都來自于他們是國企的職工!吹牛逼也不怕讓風給扇了舌頭。

下崗一詞來自于,八十年代中期的能者上,庸者下,企業內部競爭上崗,下崗職工有的去了三産,企業會安排一個領導,帶領下崗職工去闖另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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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信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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