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子稅務局操作指引——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操作流程,帶圖解流程

亦融財會 2024-05-22 20:49:34

新電子稅務局操作指引——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操作流程,帶圖解流程

身爲財務會計人員,對于新版電子稅務局辦稅操作指引,要熟練掌握,這樣一來,每月納稅申報工作不迷路!前面幾篇也陸續跟大家分享了新版電子稅務局其他業務的申報操作指引,今天我們一起看看: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操作流程,具體見下文!

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操作流程

一、業務場景

納稅人繳納稅款或收到退還稅款時可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二、辦理指引

納稅人可通過以下功能路徑辦理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1)【我要辦稅】→【證明開具】→【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2)稅費繳納功能的繳款成功界面→推薦業務【去辦理】→轉開稅收完稅證明;

(3)通過首頁搜索欄輸入關鍵字查找。

進入開具稅收完稅證明界面,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開具完稅證明(表格式)或完稅證明(文書式)。

(一)開具完稅證明(表格式)

選擇查詢方式爲稅(費)屬期或繳(退)款時間,選擇查詢日期起止。

可點擊【展開】展示更多查詢條件,納稅人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查詢。

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繳納稅款或收到國庫退還稅款後,需要轉開稅收完稅證明的:“是否代扣代繳、委托代征”選擇‘否’,“是否補打”選擇‘否’ 。

納稅人通過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的稅款(如保險公司代 收代繳車船稅),需要換開正式完稅證明的:“是否代扣代繳、委托代征”選擇‘是’,“是否補打”選擇‘否’ ,並選擇“扣繳人、委托方” 。

納稅人遺失已完稅的各種稅收完稅證明,需要補開完稅證明的(《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印花稅票和《印花稅票銷售憑證》除外):“是否補打”選擇“是” 。

對同一筆稅費只能進行一次“換開”或“轉開”,已經“換開”或“轉開”的,只能進行補開,即“是否補打”只能選擇“是” 。

點擊【查詢】,顯示可開具完稅證明的憑證信息,勾選需要開具完稅證明的憑證信息。納稅人可以選擇直接開具或預覽後開具。

開具成功後,納稅人可以下載及打印完稅證明。

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如下:

(二)開具完稅證明(文書式)

納稅人申請對連續期間的納稅情況彙總開具完稅證明的,可選擇開具“完稅證明(文書式)”,但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不得作爲記賬或抵扣憑證。

選擇查詢方式爲稅(費)屬期或繳(退)款時間,選擇查詢日期起止。

點擊【展開】,可選擇開具類型爲明細或彙總。

點擊【查詢】,顯示可開具完稅證明的憑證信息,勾選需要開具完稅證明的憑證信息。

納稅人可以選擇直接開具或預覽後開具。

開具成功後,納稅人可以下載及打印完稅證明。

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如下: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就稅款所屬期爲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繳(退)稅情況申請開具證明的,稅務機關爲其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通過個人所得稅 APP 開具),不再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如您在辦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請點擊頁面右側“征納互動”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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