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事件回顧
“農管”這個話題,最近熱度很高,很多人不知道,其實農管是在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中成立的,由農業農村部門統一管轄。
早在2020年,河南省焦作市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批農管隊員在執行任務時,不僅沒有遵守法律程序,而且還涉嫌貪汙受賄,將扣押的50頭生豬賣給了食品廠,錢卻不知去了哪裏。這樣的行爲不僅損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敗壞了國家的形象和聲譽。
這起事件引起了媒體和公衆的廣泛關注,沁陽市農業農村局也迅速做出了回應,表示將歸還車輛,並協商處理豬的問題。但是,這樣的回應是否能夠平息民憤呢?這樣的處理是否能夠還原事實呢?這樣的責任是否能夠追究到底呢?
全程回顧
-2020年10月27日,陳棟來到沁陽市一家生豬養殖場,打算購買50頭生豬。
-在往車上裝豬的時候,農管隊員突然出現,說這些豬不合格,將車和豬都扣押了。
-陳棟和車主李鵬想要接受處罰並拿回車輛,但農管隊員一直拖延不給。
-後來他們才知道,農管隊員把這些豬賣給了一家食品廠,但錢沒有給他們。
-李鵬經過多次交涉才拿回了車輛,但損失了4萬元。
農管的權利範圍
-農管隊員的職責和權限是由《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規定的,共計251項具體執法事項。
-農管隊員主要負責農業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執法工作,如農資打假,打擊假冒僞劣種子、農藥、獸藥等。
-農管隊員也負責農村的動物保護、土壤環境汙染監控、疾病防控,法律普及,宣傳政策,農戶指導等。
-農管隊員不會幹擾農民正常生産生活,也不會簡單粗暴地砍樹拔菜,而是要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公平公正。
農管的做法是否合法
-農管隊員的監督和管理主要由農業農村部門和地方政府負責,同時也受到法律、輿論、社會和群衆的監督。
-農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文明執法,不得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權益。
-農管隊員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執法紀律,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責任。
-農管隊員的執法行爲應當接受社會公衆的監督,執法過程應當錄音錄像,執法結果應當及時公開。
老胡有話說
我認爲,這起事件暴露了農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嚴重問題,比如:
第一,缺乏法律意識和規範性。農管隊員在扣押生豬時,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或文件,也沒有給車主和養殖戶任何通知或解釋。這樣的做法是違反了法律程序和原則的。
第二,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農管隊員在扣押生豬後,並沒有對其進行檢疫或隔離,而是直接將其交給了食品廠。這樣的做法是極其不負責任和危險的,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問題和疫情傳播。
第三,缺乏廉潔意識和自律性。農管隊員在扣押生豬後,並沒有按照規定上繳或銷毀,而是私自將其賣給了食品廠,並從中牟取利益。這樣的做法是明顯的貪汙受賄和渎職行爲。
農業農村部門是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農民的生活水平和社會的穩定。因此,農業農村部門的工作人員應該以人民爲中心,依法執法,爲農民服務,爲國家榮譽。
最後希望,沁陽市農業農村局能夠對這起事件進行徹底調查和嚴肅處理,給車主、養殖戶和公衆一個公正合理的答複,並對涉事的農管隊員進行嚴厲懲處。
同時,我也希望全國各地的農業農村部門能夠引以爲戒,加強對農管隊員的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專業水平和道德修養,確保他們在執行任務時能夠依法、文明、有效地履行職責。
既然說豬不合格,然後經農管局一倒賣就合格了。
這樣的做法等于捅了人家一刀!只要把刀子上交!再協商醫藥費就可以了!不用追究法律責任![笑著哭]
農管隊員只是跑腿的小喽啰,他們敢私吞50頭生豬的錢,騙誰呢!
造謠小心吃牢飯
沖天香陣透長安,滿城盡帶黃金甲!開幹吧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好
又整出一群吸血鬼
哈哈沒事
這種人爲什麽不送進去,違法成本太低。
幹的漂亮!
扣押的煙花爆竹炸了[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