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否認,我們絕大多數企業薪酬收入分配體制上堅持著按勞分配。
計件工資就很好的體現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當然有許多企業實行的是崗位工資制度,基本上忙碌的崗位和清閑的崗位,工資待遇上是有差別的,比較忙碌的崗位工資高,清閑的崗位工資低,這也是按勞分配的一種體現形式。
想必對于員工的薪酬來說,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應該是沒有異議。
那麽,企業管理者的年薪呢?到底屬不屬于企業內部薪酬的按勞分配呢?
企業管理者的年薪也一定在貫徹著按勞分配的原則,在考核工作實效業績的基礎上體現著多勞多得。
其爭議的問題主要是:
1,員工的薪酬與企業管理者的年薪差距太大了。員工四五千的月薪,企業管理者不但每月發放“月生活費”,年薪更是造成了企業內部的“貧富差距”。
2,計算口徑不一致。計件工資以出來多少合格品爲准,有計件單價,産量定額,容易計算。即使是辦公室職員,全勤,崗位工資多少就是多少,說白了,員工的工資水平都差不多,這可能就是一種口徑問題,而企業管理者的高收入,計算口徑肯定又不一樣。
3,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經營者收入與企業職工內部分配應該也是相分離的,也就意味著企業高層管理者負有嚴格的考核指標,企業虧損,企業管理者年薪爲零,或者倒挂都有可能。
……
企業管理者實行年薪並不妨礙其屬于按勞分配的調整範疇,重要的是企業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水平,應體現其管理的成果,體現其員工的收入是否有所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