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發布風電行動計劃:公布指標分配政策、風電開發建設目標

芷蕾水電 2024-05-15 01:57:32

5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十大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5年)》《“十強産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十大擴需求”行動計劃(2024—2025年)》,涉及風電內容如下:

1、《要素保障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標統籌配給政策。對于全省統籌布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用後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級統籌,50%留給所在市,對于登陸點、並網點分屬不同市的海上風電項目,按各25%留給登陸點、並網點所在市。

2、《高端裝備産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培育特色産業集群。積極創建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一批國家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示範區,加快推動雁陣形集群建設。做大濟南新能源汽車、工業母機、電力裝備,青島軌道交通裝備、新能源汽車、機器人與增材制造、智能家電、船舶海工裝備,煙台海工裝備、核電裝備、汽車等産業集群;加快打造淄博醫療裝備,棗莊中小機床和锂電池,東營風電裝備和石油裝備,濰坊動力裝備、工業母機和農機裝備,濟甯工程機械和锂電池,泰安電力裝備,威海特色船舶核電裝備和打印設備,日照汽車,臨沂工程機械,德州節能環保裝備,聊城高端軸承,濱州輕量化鋁材,菏澤電驅動系統等特色區域品牌,促進各市優勢産業創新發展。

3、《新能源産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

總體目標:加快推動新能源産業躍升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産業規模穩步增長。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産業營業收入達到1.45萬億元左右;2025年,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産業營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左右。

主要任務:

(1)海陸並進發展風電。圍繞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省管海域項目建設,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待具備條件後及時啓動項目建設。圍繞打造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啓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2024年,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3000萬千瓦。

(2)做優風電裝備産業。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禀賦、區位優勢、産業基礎,實施省級“窗口指導”,推動風電産業錯位發展、聯合發展。緊盯國內頭部企業,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打造風電裝備全産業鏈條。重點在煙台、東營、威海、濱州等市布局建設風電裝備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基地,建成5-30MW風電機組試驗及生産線,具備海上18MW級、陸上10MW級大容量風機批量生産能力,開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機組試驗應用。

4、《現代海洋産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到2025年,海上風電並網規模達到600萬千瓦。

著力推進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加快産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透明海洋”大科學計劃,圍繞高技術船舶、海洋新能源、深海高端裝備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每年在各類省級科技計劃中布局20項左右關鍵核心技術和國産化攻關項目。圍繞深海油氣礦産資源開發裝備、超大型散貨船綠色智能水平提升、漂浮式海上風電、智能化深遠海漁業養殖裝備等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産業。大力發展海洋新能源、深遠海養殖等新型海工裝備,布局適應深海礦産資源開發需求的前沿海工裝備。做優做強船用發動機、船舶壓載水系統等船用配套産品。加快提升研發設計和深水鑽井系統、海底采油裝備等關鍵配套能力。推動省內重點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院所,開展新能源船型設計研發。支持國內省內配套産品實船化應用,提升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推動自主化工業船舶軟件開發和應用。全力推進龍口裕龍島、萬華蓬萊、魯北碧水源二期等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産,推動東營利津、東營山微等海水淡化工程開工建設。加快海上風電開發,實現省管海域項目“應開盡開、應並盡並”。

強化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進圍填海曆史遺留問題處置,盤活用海閑置資源,引導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圍填海存量資源;做好用海項目手續辦理,主動對接用海企業加快項目審核,全力服務核電、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港口等重大工程建設。加強涉海工程環評審批服務,促進新興産業政策落地實施,指導沿海各市做好海洋牧場、海上風電、海上光伏等涉海工程項目環評審批服務。

5、《能源保障網(2024—2025年)》提到:

加力推進風電開發建設。加快實施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2024年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實現能開盡開、應並盡並;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具備條件後加快推進組織實施,實現接續發展;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市首批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啓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2024年年底前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

6、《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實施省管海域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進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建設,推進海陽核電二期、石島灣擴建一期等工程建設。加快國家第三批大基地清單項目建設,積極推動魯北風光基地具備條件的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加快推進首批陸上集中式風電核准開工,有序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

內容節選:

新能源産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

一、總體目標

加快推動新能源産業躍升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産業規模穩步增長。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産業營業收入達到1.45萬億元左右;2025年,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産業營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資源開發,築牢産業發展基礎。

1.安全提速發展核電。在確保絕對安全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建設,推動三代及以上自主先進核電堆型規模化發展,打造膠東半島千萬千瓦級核電基地。紮實推進海陽核電二期工程等項目建設,開工石島灣擴建一期工程;推動招遠核電一期等項目核准,加強儲備廠址保護和研究論證,形成梯次接續、壓茬推進開發局面。2024年,核電裝機達到415萬千瓦,2025年達到57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2.海陸並進發展風電。圍繞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省管海域項目建設,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待具備條件後及時啓動項目建設。圍繞打造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啓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2024年,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300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3.集散並舉發展光伏。以海上光伏、魯北鹽堿灘塗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等大型基地爲重點,加快探索海上光伏規模化開發,積極推進魯北基地項目建設,推動國家第三批風光基地項目建成並網。推廣德州齊河、臨沂沂水、濰坊諸城等一批試點縣的成熟開發模式,持續推動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2024年,光伏裝機達到64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7000萬千瓦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4.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儲能。大力實施電化學儲能百萬千瓦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壓縮空氣儲能建設,加強全釩液流電池、熔鹽儲熱等新技術應用,開展“雲儲能”建設試點,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榮成電化學儲能、中儲國能30萬千瓦泰安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開工建設中國能建35萬千瓦、中國電建2×30萬千瓦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2024年,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5.創新示範發展氫能。以交通領域爲重點,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公共交通、物流運輸、港口園區等領域推廣應用。持續推進“氫進萬家”科技工程,加快青島港“氫能港口”、濟南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濟青北線“氫能高速”等項目建設,拓展氫能應用場景。依托風光核大型清潔能源基地,探索開展清潔能源制氫試點。(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二)完善裝備鏈條,提升産業配套能級。

6.做強核電裝備産業。依托煙台、威海等市核電廠址資源優勢和産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電投核能總部集聚作用,吸引核電央企及配套裝備企業落戶山東,促進産業鏈協同聯動發展。著眼三代及以上先進核電技術項目建設,提升主管道、法蘭、風機、儀器儀表、電纜等配套裝備研發制造能力,做強設計、制造、采購等産業鏈條,打造本地化設備供應和上下遊配套體系,培育完善核電産業鏈供應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7.做優風電裝備産業。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禀賦、區位優勢、産業基礎,實施省級“窗口指導”,推動風電産業錯位發展、聯合發展。緊盯國內頭部企業,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打造風電裝備全産業鏈條。重點在煙台、東營、威海、濱州等市布局建設風電裝備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基地,建成5-30MW風電機組試驗及生産線,具備海上18MW級、陸上10MW級大容量風機批量生産能力,開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機組試驗應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8.做新光伏裝備産業。在魯北鹽堿灘塗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等區域布局高效光伏組件項目,推動光伏裝備就地就近配套。在環渤海、沿黃海區域開展海上光伏實證試驗探索。鼓勵鈣钛礦電池等新技術研發及商業化落地,推動“鈣钛礦光伏+”多場景應用,壯大鈣钛礦電池産業規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9.做大儲能裝備産業。立足各地産業基礎,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産業聚集高地。在材料生産環節,重點推動東營電化學儲能産業園、濱州萬潤锂電新材料基地等項目建設。在設備制造環節,重點打造泰安壓縮空氣儲能裝備制造産業園、濟甯甯德時代新能源産業基地、濰坊液流儲能産業園、新型儲能沂蒙綠谷和淄博齊魯儲能谷。在儲能集成環節,重點打造山東電工電氣儲能産業基地、青島先進儲能産業集聚區和煙台數字儲能産業園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0.做實氫能裝備産業。著眼提升氫能“制儲運加用”各環節裝備制造水平,推動全鏈條協同聯動發展,重點在青島、濰坊、淄博等市建設燃料電池及動力系統規模化生産基地,在濟南、青島、聊城等市發展燃料電池整車制造,加快濟南黃河流域氫能産業基地、青島氫能産業園、淄博燃料電池用質子交換膜産業化項目建設,打造形成堅實完備的氫能裝備産業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三)強化科技創新,激發産業內生動力。

11.加強關鍵技術攻關。深入實施“核動未來”科技工程,重點攻克關鍵儀控裝備等“卡脖子”技術難題,探索開展核能在工業供汽、海水淡化等方面的應用。依托“氫進萬家”科技工程,加快推動氫氣儲運、氫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等技術研發應用。開展先進壓縮空氣儲能、兆瓦級液流電池等應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2.加快創新平台建設。鼓勵創新型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省級以上新能源領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産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台。支持山東能源研究院、山東省先進核能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等平台發展。指導各市在優勢領域整合資源,布局建設一批新型研發機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1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聚焦核能、氫能、儲能等領域,加大行業領軍人才、高端創新人才、高素質管理人才、高技術高技能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等招引培育力度。以新能源産教融合共同體等平台載體,促進人才鏈、教育鏈、産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實現人才資源互通對接、科研創新相互促進、成果轉化高效便捷,全面提高新能源産業核心競爭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能源局)

(四)樹立品牌優勢,增強産業競爭實力。

14.塑優一批産業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國際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産業集群,做大做強煙台市新能源、泰安市新能源等雁陣形集群,培優塑強淄博氫能、威海核能等未來産業集群,加快東營海上風電裝備、海陽核電裝備、泰安“泰山锂谷”等園區建設,強化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支持,推動“産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聯動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5.培強一批領軍企業。完善優質企業培育體系,充分發揮省市縣三級聯動培優合力,培育一批集群領軍企業和領航型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形成龍頭引領、梯次跟進的發展格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6.建好一批産業地標。指導各市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優勢突出、特點鮮明的特色産業,打造海上風電國際母港(煙台)、太陽能小鎮智慧光谷(德州)、中國氫谷(濟南)、東方氫島(青島)、氫能生産應用標杆城市(淄博)、魯氫動力城(濰坊)、中國新能源電池名城(棗莊)等一批競爭力強、影響力大、發展後勁足的産業地標,形成相關領域産業發展新高地,擦亮“風光齊魯”“山東氫能”等品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三、推進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強化部門協作、省市協同,整合多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産業發展重大問題。動態更新完善産業鏈圖譜及産業鏈龍頭骨幹企業、主要配套企業、補短板突破環節、鍛長板重點領域等系列清單,精准實施強鏈補鏈行動,推動産業發展規模和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新能源開發的稅收優惠、補貼等扶持政策,對新能源産業項目審批建立綠色通道。鼓勵金融創新,推廣綠色金融,積極發揮省産業發展基金、省創新創業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新能源産業優質企業及重大項目發展建設。支持省內高校、職業院校加強新能源專業學科建設,通過重大人才工程廣納新能源創新人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稅務局)

(三)深化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內外頭部企業重大戰略合作,積極吸引關聯度高的業務向山東省遷移,建設區域性總部、研發中心和生産基地。支持舉辦新能源産業項目推介會、裝備展覽會、發展論壇;繼續舉辦煙台國際核電工業及裝備展覽會、新能源領域創新創業勞動競賽等産業對接交流活動,搭建雙招雙引、人才資本對接平台,提升山東省新能源産業發展知名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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