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了解公務員和參公區別,避免入職後悔

貧困山區的亮光 2024-06-14 21:55:31

體制內的編制主要分爲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兩種編制對應不同的身份,然而,在實際的管理當中,除了這兩種編制以外,還會有參公編制,具體來說就是事業編制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而且在實際的公務員考試當中,也有招聘參公編制,那麽,參公和公務員有哪些區別呢?

首先,從編制屬性上來說,兩者並不相同

公務員屬于國家行政編制,主要工作是履行國家公權力,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等工作,而參公屬于事業編制,形式部分行政權力,同時,爲社會提供職責範圍內的公益服務,當然,雖然兩者屬性不同,但是,在參公管理以後,其工作內容和職責已經和公務員類似,因此,在其經濟待遇和福利待遇方面,兩者也保持一致,從這個角度來說,參公和公務員除了編制屬性,其他方面並沒有什麽不同。

其次,從個人提拔機會方面來說,兩者差別還是比較大

一般來說,參公單位基本上都屬于二級機構,即由相關部門管理的單位,在行政級別方面低于主管行政機關,同時,在內設機構設置方面,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也會比較多,自然內設機構職數也就會相應增多,在這樣的情況下,對于幹部個人來說,在職務或者職級晉升方面,公務員就會有著更加明顯的優勢,這種優勢直接可以體現在幹部提拔任用上面,例如在副處級參公單位,其主管行政機關一般爲正處級,機關科室的副科長與參公單位的副科長,同時競爭參公單位的正科長職務,那麽,行政機關的副科長肯定會完勝,這個就是參公和公務員在實際的管理晉升中,存在的最根本差別,當然,這種差別在個人晉升到一定職務級別以後會消除,然而,對于大部分幹部來說,初始的晉升就會逐步拉大兩者之間的差距。

最後,從職業穩定性和交流方面來說,兩者仍然存在差距

參公和公務員雖然都是通過考試進入體制內的,但是,兩者在進入體制內的某個具體單位以後,就會産生差別,一方面,在穩定性方面會有所區別,參公單位在地市級以下,會面臨改革的尴尬,甚至在某些時候,參公單位會被改革成爲公益事業單位,雖然內部的人員不會改變身份,然而,在單位性質改變以後,個人如果沒有被分流,就會一直在該單位工作,並且沒有任何晉升成長的機會;另一方面,在交流調動方面,參公事業單位的幹部流通是比較差的,雖然有相關規定指出,參公單位人員可以調入行政機關工作,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申請調動的人員肯定不在少數,在大多數情況下,能夠調入行政機關工作的往往是公務員,當然,群團參公並不在此列,因爲其本身就是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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