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結束後,不屬于過渡期,就沒有過渡性養老金嗎?
我認爲,這個提問具有極爲典型的現實意義,是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十分關注,並且有諸多疑慮的一個重要問題。現筆者梳理歸納以下三個需要直面的具體問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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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十年過渡期間退休的人員,他們必然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嗎?
應該說,對于這個問題,大家的認知是高度一致的,是有普遍共識的。也就是說,在十年過渡期間退休的人員,他們的退休中人身份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也就是退休中人享受與其法定中人身份相匹配的過渡性養老金,這是天經地義的,是合情合理的。一句話說到底,十年過渡期間退休中人享受過渡性養老金,這是符合政策規定與邏輯關系的,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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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十年過渡期結束後,不屬于過渡期,退休人員是不可能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嗎?
很顯然,這種認知是建立在十年過渡結束後退休的人員,他們不再屬于退休中人身份,而是屬于退休新人身份,而退休新人身份是絕對不可能享受有過渡性養老金的。
那麽,十年過渡期結束後的退休人員,他們究竟屬于什麽身份呢?對此,我們可以通過反證來回答這個既簡單而又有點奇葩問題。按並軌時間節點推算,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參保繳費,到十年過渡期如期結束,不間斷正常的實際繳費年限,滿打滿算也就僅僅十年而已。可見,在十年過渡期結束之後退休的人員,他們不可能是屬于新人身份,所謂的在十年過渡期結束後屬于新人退休,這是純粹的無稽之談。也就是說,按照實際繳費滿15年進行推算,真正符合條件的退休新人,要到2029年10月1日之後才會真正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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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十年過渡期結束後,不屬于過渡期,退休人員也可能有過渡性養老金嗎?
可以預期,在十年過渡結束以後,在近期辦理法定退休手續的,必然是退休中人身份無疑了。而在2029年10月1日之後,將會有正兒八經的退休新人出現。上述分析與解讀直觀的告訴我們:在十年過渡期結束以後,也就是不屬于在過渡期間退休的人員,他們是否屬于退休中人,不是看你是否是在十年過渡期間退休,在十年過渡期結束之後,隨著時移世移,也會有逐漸到齡需要辦理法定退休手續的退休中人的,這是不可避免的。這也就是說,退休中人是有十年過渡期間的退休中人,與後十年過渡期間的退休中人之分的,這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爲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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