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通奸被丈夫休掉,奸夫負擔不起,狐朋狗友:讓她爲娼接客

讀史鑒往說乾坤 2023-09-28 08:56:09

清朝年間,河南省南部,吳橋縣的連鎮有一個買賣布匹的集市,住在這裏的人也大都是做布匹生意的。有個布販叫張乙,經常販布到處賣,一去就是兩三個月。張乙20多歲,家中有個老母親,新娶了個媳婦李氏,爲人懶惰且放蕩,但兩人感情卻很好。

  結婚剛滿月,張乙就因爲要販布外出了。李氏耐不住寂寞,就天天跑去周圍家裏閑聊。婆婆怕她總這樣影響不好,勸她她不聽,于是就教訓了幾句,沒想到李氏橫眉怒目,甚至反唇相譏。婆婆管不住她,也沒了辦法,也只能聽之任之了。

  有個名叫許三的武生,家原本是在城裏的,後隨父親到了鎮上開店。後來由于他父親年紀大了,就將店鋪交由他來打理,自己則回家養病去了。許三爲人輕佻好色,如今沒有父親的管束,更加放浪形骸了,整日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到處沾花惹草。而他那些朋友見他有錢,于是都對其阿谀奉承,有問題總會幫其出些馊點子。

  有一天,許三在街上見到了李氏,見其長的漂亮,很是喜歡。于是就向他的那群狐朋狗友打聽她是哪家的女人。其中一個人說道:“她我認識,她是我鄰居張乙家的妻子,她丈夫去外地販布去了,她經常來我家閑聊,是一個耐不住寂寞的人,你可以用金錢引誘她。”許三聽了很是高興,讓那人給出個主意,促成好事之後,好處少不了他的。

  那人回去之後,就將這件事說給了妻子聽。她妻子聽後,說道:“這事不難,只要讓那許三冒充是我的兄弟,等李氏再過來的時候,我當面誇許家富有,來打動李氏,如果李氏不避嫌,我便借故走開,那事情就成了。”

  這人將話告訴許三後,讓許三穿的華麗點過來。許三過來沒多久,李氏就來了,見有生人在,想避開。那人妻子連忙說道那是我兄弟,拉住李氏就讓她坐下。李氏坐下後偷偷看了許三一眼,許三見此故意展示自己華麗的衣服和貴重的配飾,在主婦的搭橋下,許三和李氏開始談笑起來,李氏紅著臉不搭腔。主婦見此,就對李氏說道:“我兄弟不是外人,麻煩妹子陪一下,我去准備酒菜。”李氏口裏說要回去,身子卻沒動,主婦出門之後,就將門給反鎖了。

  主婦走後,許三立馬過去摟住李氏求歡,李氏象征性的推了幾下,然後就順從了,並向許三索要衣服首飾,許三連忙點頭答應。他們摟抱著進入了臥室,交歡才玩,主婦就回來了,李氏羞愧地低著頭。主婦見此說道:“妹子不必害羞,如今你與我兄弟成了好事,自然就是我弟妹了,放心,你只要與我兄弟好好的,我是不會亂說的。”李氏既然做出了這種事,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于是答應了下來。從此,兩人經常厮混在一起,許三也爲李氏買了新衣,打了首飾,兩人就像夫妻一樣。

  李氏的婆婆見她最近穿了新衣,也帶了首飾,就問她哪裏來的,她說是娘家買的。婆婆知道她沒有父母兄弟,娘家那些遠親是不可能給她買這些的,非常懷疑,便暗中訪查。她在外面聽到了一些關于兒媳婦的風聲,于是不讓李氏出去。但李氏在家裏罵雞罵狗,攪得家裏不得安甯。婆婆受不了了,于是在兒子回來之後就將事情告訴了兒子,並要兒子將李氏休掉。張乙不得已只能寫了休書,李氏哭著離開了。

  李氏無家可歸,就到了許三那裏,並向他哭訴。許三安慰道:“你不必傷心,沒有他還有我嘛!我會更加愛護你的,如今他不要你了,你就可以長久做我媳婦了,不會再受惡婆婆的氣,你還不高興嗎?”于是爲她安排了新房子。

  他們相處幾個月後,許三漸漸沒有錢給李氏買東西了,便去找他的狐朋狗友商量。都說:“她又不是你的妻子,有什麽難辦的?你讓她做娼妓,接客賺錢,不但衣食不愁,而且要發家致富也不難。”許三聽了很是高興,于是回去之後就讓李氏接客,李氏不肯,他就用鞭子打她,李氏害怕被打,只得接客。

  張乙休掉妻子是迫于母命,便負氣離家了。過了半年才回家,但心裏還是挂念著李氏。于是就去打聽李氏的下落,得知李氏當了娼妓,便偷偷的去看她。李氏一見張乙,便痛哭流涕,不斷後悔,留他過夜,並把休書還給她。

  許三知道李氏夜裏接了客,還不知道是她前夫。第二天去找李氏要錢,李氏拿不出。許三大怒,就將她衣服脫了,拿鞭子抽。李氏受不了,只能說出了實情。

  許三得知李氏丈夫回來了,還拿走了休書,于是就找那些狐朋狗友商量,說:“危險了,她丈夫拿回了休書,如果告我強占他妻子,那該怎麽辦呢?”無奈地說:“他丈夫是小生意人,一時想不出去告狀,肯定還會來見她的。等他來時,我們埋伏在旁邊,一起出去將其打一頓,讓他害怕逃走,他可能就再也不敢來了。”許三同意了這個辦法。

  不久,張乙果然又來了,他剛一敲門,屋內門就沖了出來,對其一陣亂打。張乙假裝被打死,伏在地上一動不動。許三見此,說道:“壞了,本來只想嚇他一下,怎麽把人打死了呢?這可怎麽辦才好啊!”衆人一哄而上,許三也害怕地逃走了。

  張乙在衆人走後,便爬了起來,但遍體鱗傷,渾身疼痛。他不敢回家見母親,于是就爬到踉跄的走到湖邊,乘船去了一朋友家。朋友見張乙如此,就問他怎麽了,張乙說是酒後與人鬥毆,自己被打傷了,也打傷了他人。求朋友幫忙聘請醫師,並躲避一段時間。張乙就此在朋友家住下了,傷好後,兩人就合夥販布到長城外去。

  就在這段時間,人們在鎮上的河裏發現了一具浮屍。縣官來查驗之後,發現屍首遍體鱗傷,好像是被人打死之後扔進河裏的。屍體已經面目全非,已經認不清是什麽人了。于是縣令讓人將屍首裝棺帶回去之後,就四處張貼告示,讓人來認領屍體。

  張乙的母親見兒子很久都沒有回來了,也到處打聽兒子的下落。有人告訴他說河中發現了一具屍體,一定是她的兒子。她信以爲真,于是就前往縣裏告狀,說許三謀奪她兒媳婦,並且殺死了她兒子。縣官開棺讓她認屍,她也認不出來到底是不是,但因報仇心切,加上看見屍體右肩的布上有縫補處。便說道:“我的兒子是布販,經常用肩扛布,肩頭衣服容易破,我曾拿舊布做補丁,拿白線縫過。請老爺驗一下,看是否有補丁。”縣官命衙役驗看,果然有補丁,立馬就命人將許三等人抓捕過來,一審問,都認罪了。

  案件被發往了上級審核,許三的父親哀痛兒子被判處了死刑,打算想辦法救他。這時候有人告訴他說:“那屍體認錯了,張乙年輕,身材矮小;屍體年老,身體高大。雖然屍體已經面目全非,但屍體旁有一縷胡須,這就是證據。”許父恍然,立馬上訴,並讓兒子翻供。上司發函讓其複審,由于證據不足,無法定案,這一拖就拖到了過年。

  張乙販布發了財,回家來見母親。他母親見兒子回來了,是既高興又害怕。張乙見母親如此神情,于是就問發生了什麽事。張母就將認錯屍體的事情說了出來,並讓張乙躲起來。張乙說:“不行,我本來就沒有罪,但如果讓許三抵了命,那麽我就真的有罪了,要我一輩子不敢回家鄉,我不如去自首。”

  張乙來到縣裏自首,講明了事情的經過。縣令大吃一驚,自己險些就錯判了,于是和張乙去見了上級。說明了情況。幸好犯人還沒被處決,許三等人就被放了,但他犯了通奸罪,被革除了功名,並帶枷示衆。

  張乙回到家後,安居樂業,李氏也回來了求婆婆收留,割了指頭表示決心。從此李氏在家照顧婆婆,也不四處閑談了。

  故事來源:清·吳熾昌《客窗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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