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兩人街上爭執,都說雞是自己的,縣令殺雞辨曲直

讀史鑒往說乾坤 2023-09-28 08:56:09

清同治年間,蘇州有一個鄉下人某甲,一天他背著一籠雞進城叫賣。浦五房夥計喊住了他,說是想要買他的雞,在一番觀看,討價還價之後,由于價錢沒談攏,就將雞退還給了某甲。

  但某甲將雞收起來之後,在清點的時候發現少了一只,于是就向浦五房夥計索要,但夥計不承認拿了他的雞。浦五房是個專門賣熟肉鹵肉的鋪子,號稱數百年的老字號,因此在附近很有名聲。見某甲在鋪子面前和夥計爭吵,周圍街坊鄰居都紛紛指著某甲,說浦五房那麽有名的大店鋪,怎麽會賴你一只雞?

  面對衆人的指責,某甲辯解道:“如果這些雞都是我自己的,丟失一只雞也沒什麽大的損失,但這些雞都是鄉親們托我來代賣的,而丟失的那只我又分不清是哪家的,回家無法向鄉鄰交代,所以才向他討要的。”

  這個時候,恰好碰上了江蘇巡撫丁日昌的車馬從這經過。某甲突然攔住車馬大喊冤枉,丁日昌查問了情況,詢問了周圍的人後,也指責某甲荒謬,是無理取鬧,隨後便走了。某甲只能大呼冤枉,靠在牆壁哭泣,沒有任何辦法。

  過了會,元和縣縣令的車馬也從這經過,某甲又攔住車馬喊冤。縣令于是下車詢問詳情,當問到夥計的時候,夥計卻說:“他剛才在丁大人面前喊冤,已經被丁大人斥責了一番。況且我只是店裏的一名夥計,即使賴了他一只雞,也要歸主人所有,我是不能拿回家的,這對我也沒什麽好處呢?我們老板那麽富有,也不會貪圖他的一只雞,再說,我也沒理由偷一只雞向主人討好。”

  縣令說:“話雖然說的很有道理,但這些還不足以說服我,斷案需要證據,而不是憑感覺。我且問你,你鋪子裏面有多少只雞?”

  夥計回答說:“不清楚,平日裏隨時都有買,買的都養起來了,用時就捉出來殺掉,怎麽能記住准確數目。”

  縣令又問:“你今天買了雞沒有?”

  夥計回答:“沒有。”

  縣令再問:“你昨天買雞沒有?”

  回答說:“沒有,現存的雞都是三天前買的。”

  縣令問完之後,就讓衙役將鋪子裏的雞全部搜尋出來,不能漏掉一只。並且將某甲和他的雞也一起帶走,並說道:“我要審訊雞!到時候雞自然會告訴我誰說的是真話。”街上看熱鬧的人聽說縣令大人要審雞,都紛紛表示驚奇,于是都跟隨縣令去了縣衙。

  到了縣衙,縣令傳令擊鼓升堂,先訊問浦五房的夥計,問道:“你平時都用什麽餵雞?”

  夥計回答:“小米谷糠這些東西。”

  縣令又問某甲:“你平日裏怎麽用什麽餵雞的?”

  某甲答道:“小人平日裏不餵什麽,咱們鄉下人都是將雞放養在野外,讓它自己尋找食物。”

  縣令聽完兩人的回答後,便讓衙役將兩人的雞全部殺掉,剖開雞胃進行比較查驗。某甲雞的胃裏都是砂石青草之類的東西,而夥計雞的胃裏面都是小米谷糠,但唯獨有一只雞胃裏面是砂石青草。

  縣令查驗後,將證物拿給夥計看,說:“怎麽樣?現在事實就在眼前,你還有什麽話說?你之前說的不清不楚,我一問你,你就說“他被丁大人斥責過了”無非是想用丁大人壓我。我在這邊住了很久,沒上任的時候就與你們蘇州人住在一起,知道蘇州人輕佻愛捉弄人,你並不是想要貪圖這一只雞,而是看他是鄉下人,便想捉弄他,作爲嬉笑的樂趣。現在是非曲直已經查清,我要帶你去向丁大人請示,看如何處置你。”

  隨後,縣令帶著兩人和被刨開的雞胃,來到了江蘇巡撫衙門,並向丁大人禀告了事情的始末。丁日昌見此感到慚愧,憤怒的對那夥計說:“我被你們這些市儈們欺騙了!”于是宣判,讓夥計賠償某甲的雞錢,並罰了浦五房一大筆錢,用來舉辦慈善;還勒令浦五房商號遷出蘇州,不准再在蘇州開店。

  故事來源:清·魏息園《不用刑審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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