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滿15年就可以不繳費”是一種誤讀

社保從業胡海軍 2024-04-26 09:57:24

對于社保繳費,一段時間來,很多人認爲繳費滿15年, 就可以不繳費了。網上持此論調的人有很多。

關于“社保繳費滿15年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是這樣說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滿十五年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門檻”,是一個最低的標准,並不代表繳滿十五年就可以不繳費。

可以這樣說,即使社保繳費已經達到15年。只要職工還沒有退休,只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按規定繳費。不給職工繳費,就是違法。一旦職工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不僅要爲職工補繳費用,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特別是現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都是法律要求必須參保繳費的,如果不繳費,比如發生了工傷,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當然,有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15年後,因爲經濟困難等原因,就不繳費了。對于這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還是能夠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但是,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這類人因爲繳費時間短,待遇就會低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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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從業胡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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