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確定2024醫改重點,新批次國采、基藥、醫藥腐敗治理..

川琪姐 2024-06-08 07:11:54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24年醫改重點工作任務,要求適時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采、紮實做好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

6月6日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爲2024年醫改工作劃出重點。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從三醫聯動進入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新階段。

適時優化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協同醫保、集采、過評政策

通知提出,推動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與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藥品集采、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協同銜接,適時優化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研究制定關于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的政策文件。

綜合來看,基藥目錄調整的吹風不斷。不過關于今年基藥目錄是否正式啓動調整,業內仍然有不同的聲音。

原則上,基藥目錄3年一調整,從實際的調整節奏來看,2018版基藥目錄距離上一次基本藥物目錄調整爲6年,2024年距離2018版基藥目錄的調整也即將6年,今年基藥目錄的調整存在可能。

今年4月,全國藥政工作會議安排部署2024年藥政工作重點任務,基藥相關內容被提及——“提升基本藥物制度化水平”。

更早之前,在不同的工作會議和建議答複中,基本藥物目錄也是關切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3年9月18日,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997號建議的答複》中,就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與集采的協同,國家衛健委已經表示,衛健委在優化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工作中,牽頭組建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國家醫保局爲成員單位之一),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相關政策問題。

另外,總體來看,國家集采藥品中約半數爲國家基本藥物品種,尤其是基層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常用藥品中,集采品種與國家基本藥物品種匹配度較高。

隨著集采品種的增多,集采品種如何進入基層以更好實現集采的提質擴面、節約醫保資金成爲問題。目前來看,更多集采品種進入基藥目錄可能是一個重要的舉措。

綜合來看,集采慢病用藥、兒童用藥、近年獲批上市的中藥創新藥、已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用藥等可能是基本藥物目錄納入的重點。

一品紅、葵花藥業、桂林三金等企業都曾表態,力爭旗下品種進入新版基藥目錄。不過也有一部分業內人士對于今年啓動基藥目錄調整不看好。

第十批國采在即,今年底完成500個目標

2024年醫改重點工作任務要求,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對協議期滿批次及時開展接續工作。

同時,2024年各省份至少開展一批省級(含省際聯盟)藥品和醫用耗材集采,實現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合計達到500個、醫用耗材集采接續推進的目標。

2024年,圍繞集采這個關鍵詞,一是開展新批次國采;二是協議期滿批次及時開展接續工作;三是各省份至少開展一批省級(含省際聯盟)藥品和醫用耗材集采;四是數量上,即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合計達到500個。

第九批國采已經在全國落地執行,緊隨其後的就是第十批,根據米內網數據,目前符合申報資格企業數≥5家且尚未國采的化藥已經達144個。

第十批國采之前,胰島素專項國采接續已經順利收官,今年下半年第十批國采將是重頭戲。截至目前,據賽柏藍獲悉,第十批國采已有初步目錄,預計規則也無大的調整,但是由于候選品種過多,也導致了究竟哪些品種應該率先進入第十批的問題,因而第十批國采的目錄確定難度更大。

2018年以來國采規則不斷優化,綜合來看,最多允許10家企業入圍,滿足1.8倍熔斷機制、大于等于50%的降幅以及單位可比價小于等于0.1元的三個條件之一,預計仍是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的前提條件。

省級集采方面,2024年,國家醫保局將重點指導的全國聯采工作包括:

1.湖北牽頭開展新批次全國中成藥聯盟采購和第一批全國中成藥集采協議期滿接續采購;

2.山東牽頭開展中藥飲片聯盟采購;

3.河南牽頭開展國家組織集采品種的可替代藥品聯盟采購;

4.三明聯盟開展腫瘤和呼吸系統等疾病用藥集采。

據業內專家消息,三明聯盟集采將是今年聯采工作的一大看點。

醫藥腐敗問題全鏈條全要素全覆蓋治理

2024年醫改重點工作任務要求,加強醫藥衛生領域綜合監管。紮實做好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持續推進全鏈條全要素全覆蓋治理。

具體來看,開展高費用和異常費用病例核查工作。探索運用穿透式監管,改進監管效果。研究出台醫藥企業防範商業賄賂合規指引。同時完善醫保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機制,建立“回頭看”機制。

在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部分,2024年醫改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挂鈎。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已經明確開展的醫藥領域腐敗問題整治工作包括:

1.14部委全面部署2024年醫藥領域糾風工作

國家衛健委等糾風部際機制14部委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加大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治理力度,緊盯項目招采、目錄編制、價格確定、項目申請、新藥申報、回款結算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醫藥領域風險,嚴查“帶金銷售”等。

2.新一輪全國大型醫院巡查

自國家衛健委2023年12月18日發布《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新一輪全國大型醫院巡查開始。據賽柏藍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13個省份宣布開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本輪大型醫院巡查的重點圍繞公立醫院黨建、行業作風建設、運行管理三個方面內容。

3.四部門開啓2024國家醫保飛檢

5月起,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四部門聯合組織開展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

本輪醫保飛檢重點查處定點醫療機構五個方面九大領域、定點零售藥店三大方面,九大領域分別是重症醫學、麻醉、肺部腫瘤、心血管內科、骨科、血液淨化、康複、醫學影像、臨床檢驗。

截至目前,醫保飛檢啓動會已在河南鄭州、海南海口召開。

4.集中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繼續

國家衛健委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對涉嫌利益輸送的各類機構、嚴肅懲處、移送線索、行業禁入、持續保持對“紅包”、回扣行爲的高壓打擊態勢。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開展

創新藥和先進醫療技術探索DRG/DIP除外支付

2024年的醫改重點工作還包括: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內蒙古、浙江、四川等3個試點省份開展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全省(區)試點,指導唐山、蘇州、廈門、贛州、樂山等5個試點城市進一步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新機制。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司長丁一磊曾撰文指出,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將進一步從藥品耗材深入到醫療服務全領域,著力發揮“全口徑戰略性購買”作用,堅持以價值爲導向,有選擇有計劃地購買醫務人員技術勞務,打通醫療服務價格、醫保購買、醫院收入和醫生薪酬的價值傳導鏈條,促進醫療服務供給端的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突出:一是支持公立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二是支持醫療技術創新發展;三是支持體現技術勞務價值;四是支持關鍵環節成本消耗管控;五是支持推進“三醫聯動”改革。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所有統籌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開展中醫優勢病種付費試點。研究對創新藥和先進醫療技術應用給予在DRG/DIP付費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傾斜。

根據國家醫保局2021年發布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將實現統籌地區、醫療機構、病種分組、醫保基金四個方面全覆蓋。

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啓動試點地區不斷鞏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無論是DRG還是DIP,從後付制改爲預付制,將倒逼醫院減少不必要的檢查、用藥,科學控制成本,更加關注藥品、檢查的診療效果和性價比。

截至目前從北京、上海、福建等地的探索來看,在DRG/DIP的制度設計中,已經考慮到了對真正的新技術、新藥品、新器械的除外機制,在相對靜態的支付標准中爲不斷更新的技術、藥品、器械留足空間。當然,這也對藥品器械的創新成色提出了很大的考驗。

福建省醫療保障研究院院長賴詩卿曾撰文指出,DRG可以遏制臨床“追新”的沖動,對新技術進入臨床起到有益的調節作用。此外,醫保創新准入渠道與支付方式的單一性,不能滿足創新藥品、器械和醫療技術的發展需要,必須深化改革,促進醫保支付創新。

此外,2024年的醫改重點工作還提出,制定關于全鏈條支持創新藥發展的指導性文件;促進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向新藥轉化;支持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制劑在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輸出醫院和項目醫院間調劑使用。

全鏈條支持創新藥的政策落實力度如何?醫療機構制劑、中藥制劑將迎來多少市場機會?業內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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