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是一場無形的“內部戰爭”,爲了完成兩個“一百年”的目標,我們必須繼續反腐鬥爭,尤其是那些在組織部任職的貪官,更是如此。
在這個物質至上的年代,愛美之心,與權勢之心,大有人在。可是,一旦被貪欲沖昏了頭腦,那就是死路一條!
下面要說的這位女貪官,可以說是遼甯省最厲害的女貪官了,20年來,她利用自己的權力,貪汙了1.45億的財富,而且,這位女貪官還和很多男人發生了暧昧關系。她的名字叫羅亞平,原爲遼甯撫順市順城區的土地管理局局長。
羅亞平在1960年的時候,出生在一個有兩個工人的家庭,他的父母都很勤勞,他的女兒從小學習就很差,連高中都沒念完。她拼了命也沒能考進那所大學,最後只能認命了。
那時候她的家庭在撫順還算有些人脈,她的父母爲了她在撫順市政府的城市建設部門找到了一份工作,從此她就成了一名公職人員。
後來27歲了,依然是個普通的小職員。眼看著沒有文憑,沒有工作能力,自己的生活就要結束了,羅亞平開始打起了歪主意。她打定主意,要把自己的上司給勾搭上。
爲了讓自己的老板有機會當情婦,羅某厚著臉皮跑到高某老婆的公司大鬧一場,弄得所有人都知道了。甚至還揚言,如果他不想跟她結婚,就去紀委舉報他。經過一系列的陰謀詭計,她成功的坐上了領導夫人之位。
在90年代末的時候,羅亞平就被提拔到了順城區的發展規劃處,成爲了一名副處長,這個職位並不高,但卻擁有著巨大的權力。從那時起,這裏就是羅亞平的地盤,被稱爲“土地奶奶”。
據報道,羅亞平在擔任地稅局局長時,利用地稅管理的空子,大肆斂財,涉嫌貪汙公款1.45億元,不但創下了廳級領導職務貪汙受賄的新記錄,同時也是遼甯省官員貪汙受賄的新記錄。
光靠羅亞萍一個人,是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勇氣和腐敗的。她想盡一切辦法,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保護,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她願意在自己的女人面前大手大腳,也願意在自己的男人面前大手大腳。
羅亞平雖然權勢滔天,但也有落寞的時候,她不僅對自己人感興趣,她是生熟不分、內外通吃。
然而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在2008年事件發生後,于2010年12月20日在沈陽市中院被法院判決爲“死刑”。羅亞平于2011年11月9號在沈陽被槍決。
羅亞平,終爲其不可一世,背上永世罵名。
這件事雖然已經過去了,但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壞人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應該呀不是緩期執行麽
都是國家監督機制形同虛設造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