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家藥店,價格大治理

川琪姐 2024-06-07 05:33:48

各省跟進

零售藥店面臨“三個限價”

2024年,全國藥品價格治理成爲醫藥行業熱詞。

從年初國家醫保局推動“四同藥品”價格專項治理開始,各省相繼發布多批藥企主動下調挂網價格的公示。

近日,河南、遼甯、湖北、甘肅、西藏等地發布《關于做好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藥價風險品種(2024年一季度)核查處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核查通知》),藥價治理的風也吹到了藥店(相關動態時間軸梳理見文末)。

《核查通知》要求分類排查交易金額靠前且價格差異大的前10名西藥和中成藥藥價風險品種,相關監管部門按要求做好核查處置工作。

同時,《核查通知》還對零售藥店提出了“三個限價”的要求——

一是原則上定點藥店實際銷售價格不應高于本省的衆數(/平均價格);

二是同一定點藥店的線下銷售價格不應明顯高于該藥店通過網絡售藥平台展示的價格(按10-20%左右掌握);

三是納入醫保支付結算的售價不應高于非醫保支付結算的售價。

國家醫保局統計快報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跨省聯網的定點零售藥店35.24萬家。隨著各省跟進,相關限價或將影響所有定點藥店。

線下渠道定價高于網售平台,甚至存在數倍價差的問題長期被患者诟病。近期,國家醫保局還向各省級醫保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上網店,查藥價,比數據,抓治理”專項行動的函》(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函》),同樣將網上藥店價格引入價格治理。

此次《專項行動函》提出在藥品價格信息監測中引入“即送價”爲錨點進行比價,治理不合理高價。

按照《專項行動函》安排,“即送價”優先從網絡售藥平台中銷售量大、銷售金額高的大型連鎖互聯網藥店(包括線上藥店和依托網絡平台銷售的線下藥店)查詢,原則上對“五同藥品”(同通用名、同廠牌、同劑型、同規格、同包裝)進行比價,必要時也可運用差比價規則對比不同規格、不同包裝藥價格。

在零售藥店的價格比對中,各轄區將圍繞國家醫保局通報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藥價風險品種”以及實際工作情況確定重點品種。

國家醫保局多次“吹風”

全國藥價治理深化

其實,國家醫保局局領導在此前的調研及會議中已多次提及零售藥店藥價問題。

今年3月,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赴遼甯調研工作時就強調,要進一步探索定點零售藥店藥品價格管理,總結完善沈陽市、大連市探索的通過線上的方式,對定點零售藥店線下價格進行比價的實踐,方便患者選擇經濟性更優的藥店,推進定點零售藥店價格公示、監測與治理。

4月中旬,施子海赴湖南、廣東調研藥品價格形成和治理工作,指出要建立健全藥品全生命周期價格形成機制,加強不同渠道價格監督管理。

4月末,在國家醫保局舉辦的醫藥價格工作座談會上,施子海再次強調要發揮零售藥店、網絡藥店等不同渠道價格發現功能,推進治理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

隨著集采在全國提質擴面,越來越多藥店參與到集采之中。

今年5月下旬發布的《關于加強區域協同 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中,國家醫保局提出各省份要鼓勵零售藥店等參加集采,向其發放報量和平台采購賬號,並提供必要的培訓、政策咨詢等服務。

在集采藥品的零售價格設定上,多地醫保部門要求零差率出售,還有部分地區允許加價15%作爲醫保支付限價。但在執行過程中,仍有藥店以集采價進購,再漲價30%甚至更高出售,且通過醫保基金支付。

綜合今年以來的多份文件可以預想,集采藥品售價將成爲藥店價格治理的重中之重。同時,隨著藥品全生命周期價格形成機制的建立健全,包括零售藥店在內的各個終端渠道都將面臨更嚴格、科學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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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琪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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