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65歲無社保人群,應發養老金嗎?民政和社保應該歸口統籌?

勻楓商業 2024-06-24 16:34:52

安徽海螺建材的總經理周金波,作爲代表提出議案,《關于建立普惠式基礎養老金制度的建議》。呼籲建立普惠式基礎養老金制度,“要合並社會救濟和普惠式基礎養老的重疊部分,例如將現有社會救濟體系中涉及老年人群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調整並納入普惠式基礎養老金制度。”

那麽我國現在的養老金體系,到底如何呢?人社部剛剛宣布過,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66億人,同比增加1336萬人,覆蓋率達到了99%。但是其實目前我國最基礎的養老金體系,按照目前情況是分爲兩類:

一、就是城鎮職工社保體系發放出來的養老金,2022年公布人數是1.36億人,其中包括從各類企業中退休人員、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而後者大約是2000多萬老人。因爲在2024年已經基本並軌,所以開始合並計算。那麽目前全國平均數爲近3300元,而在北京上海等地區,可能平均數已經達到了5500元以上。

二、就是城鄉居民社保體系發放出來的養老金,其中農村老人大約是1.2億人,城市中的老人數據不詳,那麽這部分人群全國平均水平可能在300元左右,而在北京上海等地區,也僅僅只有1300元左右。

不過根據2022年末60歲以上人口達到2.8億人計算,也就意味著還有好多60歲以上的老人,因爲也沒有繳納各類社保,導致現在沒有任何養老金可以領取。其中有部分人群可能是從民政系統領取了社會救濟金、五保戶生活金和低保戶保障金,那麽還有部分民衆是沒有的,他們如何養老呢?

不在這兩套社保體系中的民衆,那麽他們在抵達退休年齡之後,如有著積蓄,家庭財富也夠,那麽就只能自己給自己養老。但是如果生活條件非常差,那就可以申請五保戶、低保戶,或者一些臨時性的救濟。那麽這都屬于民政部門的工作範疇。

那麽現在就可以將社會救濟、五保戶和低保戶的保障體系,結合到基礎養老金制度之中。要讓100%的民衆都在養老體系的保障之內,我們不能讓民衆年老之後,還要面臨著無法有生活來源,無法獨立養老的局面。

新的建議,將民政部門的救濟,同基礎養老金體系合在一起。那麽讓所有年滿65周歲且無養老金的老年人群,發放基礎養老金,讓老年人群擁有固定收入,滿足基本生活需求。不過這樣的話,那麽也就意味著本身已經參與社保體系的老年民衆,待遇是不是也要提升?

其實,目前面臨的矛盾不僅僅是有部分老人老無所依,更大的矛盾是養老金的差距還在拉大,有些人退休後有著上萬元的退休費,而有的民衆退休後僅僅只有不到300元,差距這麽大,是不是應該調整呢?

未來不但老年民衆的生活保障應該全部歸口,不再多頭管理,也就是社保部門和民政部門共同管理,效果可能也不明顯,而且有可能會出現重疊或缺失。而且更應該調整養老金的發放機制,都退休了,差距不應該過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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