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于成龍,你知道爲什麽被康熙,贊譽大清第一清官嗎

忠盛聊曆史 2023-07-08 15:04:32

前清時,政事相持,多出清官。于成龍,被康熙稱其爲大清第一清官。

廉潔,這只是他的一個標簽而已。于成龍生于明朝末期,他在崇祯時期參加了一次科考。因爲于成龍在縣試之前,曾目睹太原監考人員受賄,于是熱血上頭,便在答卷上慷慨陳詞,痛斥當時的弊端,最後當然得不到好成績。

進入清代以後,他曾幾次應試,但都沒能考上縣試,更別說去京了。

只是,因爲哥哥去世,父親生病,還有孩子的問題,他不得不暫且放下科考,專心照顧家人,努力維持生活。

一直到其父死後,他作爲一名年長的讀書人,被送進了國子監。最後,清廷任命他爲廣西羅城的縣令。

那時候,他已經四十四歲,而且不是通過考試進入官場的,所以,他的未來很難預料。

然而,嚴格的考試體系卻無法選拔出真正的精英,所以,于成龍並沒有離開家鄉,去尋找更多的財富,而是下定決心,要爲家鄉的人民服務。于是他不在聽家人勸告,舍妻別子,遠赴廣西羅城。

于成龍

雖然現在是順治18年,但是因爲廣西一直處于南明的控制之下,所以清朝的掌權時間並不超過2年。當于成龍第一次到那裏時,他也爲那裏的艱苦環境所震驚。

羅城連年征戰,不時有土匪流竄,僅存六戶人家,而之前兩代知府,更是有一人逃亡,一人死亡。

最不可思議的是,這個縣城知縣的府邸,原來是三個茅屋,而于成龍,卻要和他的手下,住在這關帝廟裏。

于成龍在這個地方工作了三年,隨行的六名隨從,死的死,逃的逃,獨留他一人。

但是,他在處理混亂時期,卻又采用了嚴厲的法律手段,如《欠債誣陷之妙判》,甚至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案件,他都不會錯過,對人民的苦難深表關切。

在羅城的時候,他就曾推行過護甲制,以身犯險,與強盜們決一死戰,就是他的床鋪下面,也藏著一把長劍和長矛。他還召集了一些難民,讓他們重新開始耕種,大部分時間都待在農田裏,還會主動去迎接新來的農民。當他們出了羅城,有平民爲他們歡呼:“清官于成龍,天下無雙!”兩廣金光祖很有眼光,把他的評價稱爲廣西獨一份的“卓異”,並提拔他到四川合州當知州。

因其傑出的工作,使合州的人口快速增長,並相繼任湖北黃州府同知和知府。而在這段時間裏,再一次被評爲了“卓異”,這在整個湖北都是獨一無二的。從那以後,他便被康熙看中,一路高歌猛進。誰也沒有料到,這樣一個無名小卒,竟然能成爲兩江總督。于成龍何德何能,不但得到了上級的賞識,而且還得到了康熙的器重?首先應該說,清朝新立,官僚作風比較單純,而康熙又是一位少有的英明君主,所以于成龍才會有這樣的成就。

但是,于成龍自己的個人魅力才是最主要的。正如之前所說,于成龍在羅城取得的成就,隨著他離開湖北後,環境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再像之前那樣窮困潦倒,但他依舊堅持著自己的清貧。

若不是親眼所見,誰也不會相信,一個官員竟然會將碎末和米粒熬成粥,與仆役一起喝。

身爲兩江總督,卻是一位廉潔之人,平日裏更是吃青菜,連肉都吃不上,更是每日以蔬菜充饑,故而江南人都叫他“于青菜”。

因爲他的表率作用,下人們再也無法自圓其說,他們沒有食物,便將府邸後的大槐樹葉全部吃光(因爲沒有蔬菜茶水,便在府邸後采摘大槐樹葉,讓樹木變得光禿禿)。

他還制定了一份《興利除弊約》,列出了十五項弊端,分別是:災荒、私派、賄賂,以及旗人的借貸。並且一一想法設法革除。

他以自身經曆爲鑒,撰寫《新民官自省六戒》,以此來規範當地官員的言行。

在辦案中,他既堅持公正嚴明的原則,又提倡從嚴懲處,實行“寬嚴並治”、“以盜治盜”等方針,在他的手裏,許多案件都被他洗清了,被稱爲“于青天”。

《聊齋志異》裏,蒲松齡特別爲《于中丞》寫了兩個故事,感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他離開家人,在官場上摸爬滾打了二十多年孑然一身,直到幾年後,他才和妻子團聚。

他在任兩江總督的時候去世了,那時南京城裏的所有人,無論老人小孩,商人,和尚,都在哭泣。

他下葬的時候,數萬人爲他送行,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連長江的水流聲都被壓下去了。(百姓萬余人,奔出二十余裏,跪倒在地,號啕大哭,江幹河之水,恍若未聽。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