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文章裏聊了一女子因爲發帖稱“交警又出來搞錢了”之後,涉嫌誹謗被拘留的事情,沒想到這麽巧,今天還真有“出來搞錢”的執法人員被曝光。
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諷刺效果拉滿了。
從行車記錄拍下的視頻來看,情節是這樣的:
一名執法人員在彎道上攔車檢查,結果別人車輛快要減速到底的時候,他居然朝著車頭跳了上去,然後翻個身不斷“嗷嗷”的叫,似乎傷得很重的樣子……說實話,除了“碰瓷”的太不專業之外,還暴露了流氓的一面。
更有意思的是記者致電采訪當地交通局,想要了解此事的具體情況。結果對方竟然稱“已經內部處理了,具體不方便透露……”
這年頭,但凡出了負面消息,清一色不方便透露。我就奇怪了,你們攔個車,有什麽不方便透露的?碰瓷的時候勇往直前,這會兒反倒羞澀起來了?
記者問:是不是你們的人也不方便透露嗎?
對方答:是的,你們就當沒有看到好了。
這操作,豈能不讓人拍案叫絕。官方出了問題,搞一手“不方便透露”的回應就已經令人感到離譜,沒想到連“是不是自己部門裏的人”都拒絕表態。
我以爲村支書和政法委書記一臉你能奈我何的“我不懂法”已然是極限,不曾料到他們竟然還有新的進步空間,屬實牛逼。簡直比那執法人員對著車頂縱身一躍的英姿,還要帥上三分。
就是不知道,這算不算出來搞錢?
“百姓關注”稱,現在記者電話打過去,該地交通局已經不接了。
不難想象,這才是現實。並且接下來不出意外的話,很快就能證明該執法人員不是輔警,就是臨時工,然後罰酒三杯,把當事人開除,或者停職批評。
可若“出問題”的是普通人呢?比如那名女子,只不過說了一句“又出來搞錢了”,就被抓。而像這種穿著執法服還執法犯法的人,反而被護短,被告之“不方便透露”,何其可笑。
當然,這種“護短”或許並不純粹是爲了保護這位跳上車頭的執法人員,更多還是爲了保住當地的面子。正常人都知道,沒有指標、沒有上面的要求,無論是輔警還是有編制的交警,都不必去冒著危險弄出這種勾當。
說白了,你就算碰到瓷,錢也不歸你。他們更多只是爲了完成任務指標,因爲他們也是另一個世界裏的底層。
除此之外,最可怕的一點在于行車記錄儀。我在想,如果不是車內清清楚楚的拍攝到了這一幅驚人的畫面,那麽此事還是“碰瓷”嗎?如果執法人員一口咬定是車內的人闖卡呢?
事實上,這種可能性非常高,因爲他跳上去,本就是爲了這種目的。並且到了那種時候,必然會有一大堆正義天使站出來支持交警,並把車主描述成十惡不赦之輩。
細思一下,後背發涼。
本文來自公衆號“走讀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