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爲兒子墊付藥費共32萬,兒子去世後起訴兒媳返還,這合理嗎

玉壺世家 2024-05-18 10:28:46

媽媽爲兒子墊付醫藥費,歸還治病借款總共32萬,兒子去世後起訴兒媳要求返還被法院駁回。

媽媽爲兒子墊付醫藥費,兒子去世後,婆婆起訴兒媳要求返還,卻被法院駁回,支付的費用從繼承遺産中扣除,你們認爲這種婆婆壞嗎?這種做法合理嗎?

有人覺得很離譜,媽媽給兒子治病,掏錢無可厚非。不過,既然法院說從遺産中扣除,證明夫妻倆有錢,媽媽不是外人,媳婦也不是外人,給老公治病,卻讓媽媽墊錢,肯定有問題,爲啥不先動用倆人的共同財産呢?

也有人表示懷疑:既然有遺産還要借錢,難道是房子,房子還是貸款的,或者是想坑老人的養老錢?或是考驗誰更在乎他。

其實吧!人心是經不起考驗的,不考驗或許還能勉強的過下去,考驗了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家可能就散了。

2006年8月,王女士與李先生結婚,共同組建了一個幸福的家庭,2017年12月,李先生病故,卻讓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一層陰影。

2020年,婆婆韓某將兒媳婦王女士起訴至法院時稱:在兒子患病至去世期間,都是自己陪床照料,治療費用的支出幾乎全部都是自己承擔的,意思很明顯,要回治療費用很合理。

婆婆韓某還

表示,在兒子住院治療期間,兒媳婦王女士嘴裏常說:“媽,您先墊上,等我有了給您,或是將來還你。”

爲了救兒子的命,韓某只能咬牙硬撐,在醫院支付醫療費就有198526.18元,還給兒子12萬治病,並替其歸還治病借款1萬,共計32萬元。

婆婆韓某認爲,自己出錢出力,全是代替兒媳婦王女士,是法律意義上的無因管理行爲,要求兒媳婦王女士歸還自己,代墊付的醫療費用很合理。

法院一審、二審判決均認定:婆婆韓某代替兒媳婦王女士,給兒子支付醫療費,是基于與王女士的婆媳關系,並非無因管理,支付的費用,應先從兒子的遺産中扣除,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有人認爲:兒媳婦王女士做的不地道,坑了婆婆韓某的養老錢,韓某又死了兒子,還得不到兒子的財産,著急了。

雖說爲兒子花錢不可惜,但沒有兒子的老人,誰爲她養老呢?兒子和錢,總要留一樣吧!既然兒子留不住了,就要把錢抓在手裏,做個保障吧!

有人反駁道:人在活著時沒有離婚,遺産都給母親是不合法的,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産,就算有遺囑,單方面也無權給任何人。

有人說:完整的視頻說的是,這個男的病了,也不讓媳婦賣房賣車啥的,就讓媳婦找他老媽借錢,他死後,他媳婦啥也沒落著,遺囑直接把所有東西給了他媽。後來,王女士改嫁了,她前婆婆就去找她要錢,鬧的對博公堂。

李先生不給媳婦王女士遺産,讓她借錢,又找她要錢,都是不想讓她改嫁的手段,想把她留在家裏,給老媽養老,照顧孩子,沒想到弄巧成拙,加快了王女士的離開進度。

至于誰對誰錯,誰又能說的清呢?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能掏錢給兒子看病是心善,想追回錢款一定有苦處。

如今婆婆韓某想把錢攥在手裏,也是獨子不在了,擔心沒人養老的原因吧!這看著挺荒誕,其實挺現實的。

如果當初對兒媳婦王女士好點,沒有那麽多陰謀算計,又有孩子作羁絆,王女士的年齡也不小了,她也許就不會改嫁,留下來養兒子養老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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