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婚房一屍雙頭案

讀史鑒往說乾坤 2023-11-30 10:12:11

萬曆年間的一天,淮安府鹽城的一個村莊,村民張建橋新婚。親朋好友都來慶賀,熱鬧非凡,酒足飯飽後,新郎進入洞房,客人們也漸漸離開了。誰知到了深夜,新房卻燃起了大火,鄰居被動靜驚醒,喊來衆人救火。

  得知消息的村民趕來時,火勢已經控制不住,用了一個時辰,總算是將火給熄滅了。保長帶人進去查看,只發現一具燒焦的屍體和一個頭顱。出了命案,保長立馬帶了幾個證人,前往縣衙報了官。

  楊知縣接到報案後,就傳集衙役、仵作前往事發現場勘察。楊知縣到了之後,發現起火的房子在村子的東頭,是個獨立的院落,並沒有殃及到其他房子。

  楊知縣讓仵作前去驗屍,仵作彙報說:“床上無人,門後有一人,身體已經被燒焦,不辨男女。床後有一頭,已經被火燒的面目全非,也不辯男女。”

  聽了仵作的彙報,楊知縣很是生氣地說道:“讓你檢驗,你卻不辨男女,要你這樣的仵作有什麽用?”于是親自進房檢查,發現倒地那人確實燒焦,但不妨檢驗男女,就令仵作靠近檢查,確定是男屍,而在脖子上還發現有刀痕,檢查口鼻中沒有吸入煙塵,顯然是死後被燒焦的。再檢驗床後那個人頭,雖然也是被燒的模糊,但依稀可以見到耳上的穿孔,應該是女子無疑。

  男主人被殺,又被放火燒屍,顯然是爲了掩蓋真相。而那個人頭是否是女主人呢?是的話,爲何凶手帶走身體,而不帶走頭顱,這不太符合常理。凶手殺人是劫財還是劫色,亦或者是和新郎新娘有仇?

  于是楊知縣又仔細檢查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發現該房有一個夾臂牆,該處有一扇活門半開。楊知縣將保長喊來,詢問村民救火時是否有人沖進屋裏救人?保長回答說:“村民救火,都是在屋外潑水,沒有人進屋救人。火被撲滅後,自己帶人進去,發現了門後的屍體,便急忙與人證一起到了縣衙報案,而現場有幾名甲長看守,不會有人進入屋內。”

  聽完陳保長的陳述,楊知縣沉思了許久,大膽推測這是一起因奸殺人案。奸夫事先藏在夾壁牆中,趁新郎不備,將其殺死,然後放火焚屍。如果頭顱是新娘的,凶手因記恨而殺死,應該會帶走頭顱。因此這頭顱很可能不是新娘的,新娘被凶犯給帶走了,那這頭顱又是誰的呢?凶手放顆人頭在這又是爲何?大火即使能將屍體燒焦,畢竟骨頭這些還是會留下。如果是爲了迷惑衆人,這樣做未免也太過明顯了。

  想不通的楊知縣填好屍格之後,寫下勘驗筆錄,就吩咐保長將屍體埋葬,然後打道回府了。

  楊知縣回去之後將案件說給了夫人聽,夫人說:“女人這一輩子,總要依靠男人。如果新娘跟人走了,那一定是認識的人,可以從新娘娘家那裏入手尋找線索呢?”

  楊知縣覺得夫人說的有了理,第二天就換上便裝,帶上兩個親信,就前往了新娘娘家所在地。走訪了左鄰右舍後,從一個老者那裏打聽到,有一個叫王應思的年輕人,今年20來歲,從小和新娘一起長大,感情很好。但是新娘出嫁那天,王應思卻沒有前去祝賀,而是在村外的墳地來回轉悠。

  楊知縣發覺這個王應思很是可疑,于是就到王應思轉悠的墳地查看。見所有墳頭都長滿了雜草,唯獨一處墳頭是新的。很快就讓人找到了墳主,並帶到了墳地。墳主一看,很是吃驚,說道:“這墳埋的是我孫媳婦,因爲難産,母子雙亡,已經埋葬三個多月了,怎麽成了新墳了呢?”

  楊知縣表明身份,與墳主相商,能否打開墳墓,開棺驗屍。墳主見是縣太爺,沒有反對,他也想看看孫媳婦的墳出了什麽事。于是楊知縣令人挖墳,開棺驗屍,打開之後,果然如他所想,案發現場的頭顱正是這個墳墓裏的。

  如今所有矛頭都指向王應思,楊知縣立馬派人前去抓捕。可爲時已晚,王應思早已不在家中,詢問鄰居後得知王應思在新娘出嫁那天之後就沒有再回來。

  楊知縣回縣衙之後,命人畫了王應思和新娘的畫像,四處張貼,並讓衙役去尋找。可轉眼兩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一點線索,這不得不讓楊知縣心急。于是楊知縣命人擴大尋找範圍,終于在一處深山密林中找到了二人。衙役們隨即將二人抓獲,帶到了縣衙。

  楊縣令對其審問,由于證據確鑿,王應思承認了罪行。但他只說是自己深愛新娘,不忍她嫁給別人,于是在新婚之夜殺死了新郎,並強迫新娘跟他走。而那個人頭也是他放在房間的,本來是想放個女屍的,但女屍太重,只好放了個頭顱。

  在張家大擺宴席之時,他偷偷溜進新房,挾持新娘,將其藏在了夾壁牆中。自己則冒充新娘,等新郎准備洞房之時,出其不意將其殺死。然後放火將房間點燃,等村民慌亂救火之時,混入了救火的隊伍,然後挾持新娘逃走了。

  楊知縣聽了王應思的訴說,也明白他是想將罪責全部歸于自己身上,以保全新娘。按照當時律法,如果新娘知情的話,那麽她就是因奸同謀殺死親夫,是要淩遲處死的。而如果是被脅迫的,那麽處罰就會減輕。

  最終楊知縣默認了新娘是被脅迫,判處王應思斬首,新娘被收監入獄。就在王應思被斬首那天,新娘在獄中無疾而終,終是沒能保全。

0 阅读: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