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瞎搞團建了,因爲太令人討厭了,再搞就“團散”了

蘭博評社會 2024-04-07 00:36:38

團建,看起來很團結的二字,卻被當今職場人極度的討厭。

團建的本意爲“團隊建設”,是指爲了實現團隊績效及産出最大化而進行的一系列結構設計及人員激勵等團隊優化行爲。提升團隊的快樂能量、向心力及更加優化的合作模式。

團建本是一種員工自願、自由選擇參加的集體活動,而如今卻被打上“企業文化”的標簽,又被納入要求強制參加的規章制度,好像怎麽看都已經變了味道,最終導致被當今職場人極度的討厭、排斥,尤其是年輕人。他們認爲這種“強制性團建”就是在逼他們透支心力、透支體力,占用好不容易等到周末休息的時間,硬是被逼著到野外徒步拉練,或是進行各種無聊又無腦的沙雕活動,還美名其曰公司團建。

甚至還有人專門在知乎上提問:“被強制團建活動是什麽感覺?”:

網友A回複

網友B回複

更嚴重的是這位妹子,她以搞笑+諷刺的手法,如此生動地描述團建活動:

周末團建,小姐姐表示很反感

鄙人認爲,強制要求員工參加團建活動,只會適得其反,尤其是占用下班、周末休息時間來進行!

實質上,職場中僅是一個工作的地方,充其量是個聚集了一幫相互合作來達到某種工作目標的社會群體,而在這個群體中,每個人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每個人又因爲受教程度、生活習慣、人生觀、價值觀、乃至宗教信仰等不同,形成或多或少的差異。 因爲這些差異的客觀存在,能在工作上相互配合並共同達到某種工作目的就尚不容易,更別說工作之外強制他(她)融入結合!

如今,在大多數職場人眼中,不讓同事了解自己太多除工作以外的事情(包括生活、家庭、興趣愛好、經濟條件等),我個人認爲並無任何不妥,因爲工作就是工作,同事就是同事。而同事之間在一起共事合作,並非主觀自願,而是客觀被動。有時候除了工作之外,同事之間了解太多未必是什麽好事,甚至是壞事。

比如之前兩個同事A和B,兩人在工作上配合的一直不錯,但有一天A同事了解到B同事的座駕比自己高出好幾個檔次、B同事住的房子比自己大幾倍,A同事就會産生各種複雜的情緒,可能包括羨慕、嫉妒、自卑等等。本來在“工作關系”上不錯的兩個人,因爲一些“工作之外的額外了解”,A可能會從此遠離B,不但不會增進兩個人之間的默契,反而會打破“如初的美好”,這不是小肚雞腸,而是人性如此。

當團建被打上“企業硬性文化”的標簽,扣上“強制參加”的帽子,又美名其曰爲“增加團隊凝聚力”,其本質意義就已經改變,如同餃子變成了馄饨,還得讓吃馄饨的人說:“餃子皮兒口感真勁道!“,實屬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可笑至極……

話說回來,那團建真的就無解?就無法實現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真的找不回來了……?並不是,鄙人認爲,組織真正意義上的團建並不難,僅僅需要掌握最基本的原則:給自由,不強制。

首先,絕對不能具有強制性,一定要給予自由選擇的人性化權力,難道老百姓常說的:“強扭的瓜不甜”的糙理,在受過高等教育的各位企業高管眼中,就真的那麽深奧?又無法理解嗎?

其次,平時沒事盡量減少團建,取消聚會,有人會問,爲什麽要這樣?這樣豈不是更達不到團建的目的嗎?並不是,這只是一種逆向思維的體現,也有可能會存在這種情況,員工各方面價值觀相符、興趣愛好又吻合,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要求員工“強制團建”,並不代表員工不會 “自願團建”,他(她)們三五成群私下自掏腰包小聚,豈不是自身增加凝聚力的同時,又給公司省下了不菲的金錢,你累死累活、出力不討好的追求一個美女,跟美女自願反過來跟你約會,哪個好?又何樂而不爲呢?

拒絕參加強制性團建,並非不友好、不履行企業文化,也並非自身高冷、不願意團結他人,只是任何事情一旦被打上“強制”的標簽,就會失去其本身的意義所在。要知道強制二字只適用于軍隊,不適用企業,而企業不是軍隊!

良好的團建,真正的團結:是自由、是人性化,是以人爲本,是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魅力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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