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財主吝啬摳門,主母偷偷資助娘家,長工趁機要挾

讀史鑒往說乾坤 2023-11-27 08:05:05

明朝萬曆年間,廣西河池縣。

  一天,黃知縣接到本縣雇工連宇的訴狀,狀告豪紳俞厥成將自己的兄長連宗殺害。說是俞厥成懷疑自己兄長連宗與其妻鮑氏通奸,乘兄長不備,將其捆綁,然後用利刃刺穿胸部而死。請求黃知縣開棺驗屍,還自己哥哥一個公道。

  黃知縣見人命案,立馬召集衙役、仵作,准備前往現場勘查。可就在這個時候,俞厥成也前來告狀,稱刁民連宗不僅拒絕交納佃租,還與自己妻子有染,向自己敲詐錢財。現在連宗意外身死,他弟弟竟前來誣蔑自己,請求黃知縣開棺驗屍,還自己一個清白。

  黃知縣聽罷,覺得甚是蹊跷,按常理來說這種互相指控的案子,有一方會堅決要求驗傷,另一方則反對驗傷。而這兩方都要求驗屍的案件確實沒見過,帶著好奇的心理,黃縣令帶著一行人前往了現場。

  仵作驗完屍後,給黃縣令報告,說屍體左肋有一處利刃刺傷,一直貫穿到後背,但是傷口四周沒有見到有血迹。

  黃知縣聽說傷口四周肉色偏白,而且沒有血迹,便認定此人是死亡在先,刺傷在後。黃縣令由此認爲連宇是誣告,便對連宇厲聲呵斥:“大膽刁民,你竟敢作假誣陷他人,愚弄本官,該當何罪?誣告反坐你難道不懂嗎?”

  連宇一聽這話,嚇的撲通一聲跪在地上說道:“大人明察,即使借小人十個膽,小人也不敢愚弄大人您啊!小人與連宗乃是親兄弟,俞厥成將兄長殺死後,怕被人察覺,立即就將屍體收斂入棺了,小人趕到的時候,並沒有開棺,如何能在兄長身上制造傷口呢?”

  黃縣令聽罷,說道:“前言不搭後語,既然你沒親眼看到俞厥成,又沒有開棺查看屍體,你是怎麽知道你哥哥身上有傷口,還知道傷口的形狀?”

  連宇連忙申辯道:“兄長身上的傷口,小人確實沒有親眼見到,是兄長的好友李秩相告的,他說我兄長死的不明不白,要小人前來告狀,爲兄長討回公道。”

  黃知縣立馬命人將李秩帶了過來,問到:“是你對連宇說連宗死的不明不白嗎?到底怎麽個不明不白?你說給本官聽聽。”

  李秩回答道:“其實,小人只是覺得連宗死的蹊跷,他無病無痛,怎麽說死就死了呢?想必是得罪了主人,被主人害死了。”

  黃知縣不等李秩說完,便呵斥道:“猜測之心,無憑無據,焉能成爲供狀,顯然是你與連宇合謀,妄圖詐取主人錢財,如果如實交代,本官必嚴懲不貸。”

  李秩急忙申辯道:大老爺,這事並不是小人猜測,連宗死前那天,他與主人俞厥成一起來我家收租。主人來收租,小人設下酒席招待他們,我們三人一邊喝酒,一邊閑談,聊著聊著就聊到了卦象和相面上面來了。

  俞財主說:“大凡婦人生黑痣,只要看生在什麽地方,便能知道該婦人能否生子立家,富貴貧賤都能在生長黑痣的部位顯現。”

  我急忙問俞財主:“婦人何處生黑痣可以富貴呢?”

  俞財主神秘地賣著關子說道:“是何處就貴在妙不可言,一般人是看不到的。”

  俞財主的話使我愈加好奇,便急切地問道:“到底長在何處呢?”

  俞財主悄聲說:“”就是長在女人的私處,但凡女人私處有黑痣,必定會大富大貴,生子利家。

  聽到此話,連宗突然插話說道:“怪不得主人您這樣富有,主母私處就生有黑痣。”

  我聽到這話,很是吃驚,主母私處有黑痣,連宗是怎麽知道的?再看俞財主,只見他臉色陰沉,滿臉怒氣。誰知道第二天就傳來了連宗死亡的消息,想必是俞財主斷定連宗與主母有染,將他殺了,以解心頭之恨。

  黃知縣聽後說道:“大膽刁民,滿口胡言!要是那連宗敢于主母有奸,按律應當淩遲處死。本官讓你拿出證據,你還是自由猜測,是戲耍本官嗎?來人呐,將這個刁民重打20大板!”

  這時候,黃縣令認定連宇和李秩二人就是爲了詐取俞厥成的錢財不成,才串通一起,編造供詞,誣告他人。于是,黃縣令判處兩人杖一百,流三千裏,徒役三年;俞厥成無罪釋放。

  按照明代的司法程序,此等重案必須由巡撫或巡按複核後,沒有異義才能執行。當時複核這個案件的是廣西巡撫陳于延,此人明察秋毫,有“鐵面陳禦史”之稱。

  他複核這個案件之後,發現了幾個疑點:一是,李秩供述連宗與主母有染,這件事與案情有直接聯系,可黃知縣卻並沒有去查驗;二是,連宗講出主母私處有黑痣,是其目睹,還是道聽途說,黃知縣也沒查;三是,只說了傷口肉白無血迹,這並不能就判定傷口是死後所致。

  陳巡按帶著這些疑點,重新審理了這件案子。他先是將俞厥成傳到了公堂,問俞厥成連宗所說之事是否屬實。俞厥成並沒有正面回答,直說連宇和李秩二人想要壞自家名聲,請大老爺嚴懲惡徒,還自家一個清白。

  陳巡按當然不會就憑俞厥成兩句話就不繼續審了,雖然明朝規定婦女不能到公堂,但人命、奸盜除外。于是陳巡按將俞厥成的妻子鮑氏傳來,詢問她是否與連宗有奸情。俞厥成的妻子哪裏肯承認什麽奸情?當然矢口否認,陳巡按見問不出結果,于是命穩婆將鮑氏帶到密室檢查,果然發現私處有黑痣。

  陳巡按見檢驗爲真,于是對俞厥成夫婦動用刑訊,二人承受不住,只好招認。

  原來,俞厥成家中富有,但確是出了名的吝啬,娶妻鮑氏,也是因爲鮑氏家貧,所用彩禮不多。婚後,俞厥成對妻子也是防賊一樣,唯恐妻子拿錢去接濟娘家。

  後來,鮑氏娘家有難處,想找鮑氏借錢,但俞財主看得緊,鮑氏也是有心無力。于是鮑氏就派雇工連宗私運一些米谷給父母,以此緩解下娘家的難處。沒想到連宗卻是個奸刁之人,將鮑氏私運米谷之事留下證據。最後更是將米谷給扣押了下來,等俞財主外出辦事之時,借機要挾鮑氏。

  連宗威脅鮑氏與之相好,如果不從,就將鮑氏私下接濟娘家之事告訴主人。而且自己扣下的米谷也不再送到鮑氏娘家。

  鮑氏怕這件事被丈夫知道後,會將自己休掉,到時候不僅自己過不下去,娘家也將徹底沒有依靠。鮑氏正猶豫不知如何是好之時,突然被連宗抱住,鮑氏無奈只好順從。

  自此之後,連宗就時不時的幫鮑氏向娘家偷運谷米,又找機會與鮑氏偷情。但連宗與俞財主去李秩家收租時,大意之下將鮑氏私處有黑痣之事說了出來。俞財主這才知道了連宗與鮑氏的奸情,于是回家之後逼問鮑氏,確定了二人的奸情。

  鮑氏爲了繼續留在俞家,甘願讓俞財主再娶一房正妻,自己退居小妾。俞財主聽了鮑氏的話,覺得罪魁禍首是連宗,也同意了鮑氏爲妾的主意。但要加上一條,那就是鮑氏要幫自己將連宗抓住,私下將其殺死,以解心頭之恨。

  鮑氏此時哪敢不從,于是備下酒菜,請連宗前來相會。連宗卻不知死期將至,興沖沖地前來相會。被鮑氏灌醉之後,俞財主出來將其捆綁,用冷水將其澆醒,對其說道:“你強奸主母,罪不可赦,我現在就殺了你,以解我心頭之恨!”

  連宗連忙否認,說自己身爲傭工,豈敢強奸主母,這是要被淩遲的。

  于是俞厥成將鮑氏叫來,兩人當面對質,此時連宗也沒什麽話說了,眼一閉等死。

  俞厥成用濕布蓋住連宗的嘴臉,用利刃于左肋下刺穿,隨即用開水澆淋,爲了就是消除血迹,使傷口看上去是死後造成的。

  連宗死後,俞厥成在第二天將他的死告訴了連宗弟弟,說是中風而死。于是連宇就叫上李秩一起去收屍,看到兄長左肋有一孔,就懷疑哥哥不是中風而死。加上李秩告訴的事情,于是連宇就前往了縣衙狀告。

  案情真相大白,連宇和李秩被無罪釋放,而俞厥成被杖一百。俞厥成殺了人,爲何只杖一百呢?根據《大明律》,連宗與主母相奸,應判斬刑,算應死之人,殺應死之人,會存在減等。另外還規定:主人殺奴婢,杖七十、徒一年半。而雇工被視爲奴婢,即使是故意殺的,也不會判死刑,因此俞厥成只被判了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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