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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天下7月4日北京快訊 一直以來,對于各類違法犯罪問題,影響到了整個社會的繁榮穩定,群衆無不對其咬牙切齒、恨之入骨。昨天(3日)傍晚開始,網絡上曝出,一名日本男性在新加坡因對一位20歲酒後女子侵犯,被處以17年半的監禁及20下鞭刑的消息,一時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民聲君”注意到,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稱,該名日籍男子38歲,事發當日,20歲受害女學生在與朋友聚會,獨自離場時,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無法自行站立;而涉事男子趁機“撿屍”並施以暴行。期間,還將整個犯罪行爲拍下發給朋友。因此,其被指控7項罪名,包括性侵,錄制、傳播和私藏猥亵錄像等。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其辯護律師以初犯爲由請求輕判,但新加坡法官最終依據案情和罪行嚴重性,判處涉事男子17年零6個月監禁及20下鞭刑。根據新加坡法院規定,鞭刑只適用于50歲以下男性罪犯,一次最多可打24下。此消息一出,在社交媒體上我國不少網民拍手稱快;同時,也紛紛指出,我國何時引入或者設立鞭刑這項懲戒措施。
針對該起事件,這在本欄目智庫專家,資深媒體人、危機應對研究者、社會學者、輿情問題專家老K”(化名)看來,當要點贊新加坡。作爲全球唯一的“鞭刑之國”,這一次,鞭打這個日本人20下,如果像“錦衣衛”那般下手狠一些,別說在監獄裏呆17年半,鞭後監獄呆一年就得死亡。
“老K”強調指出,這個有嚴格標准的鞭刑值得引進。諸如與這個日本人相同的情形,就是天津“張津瑜被偷拍”事件;錄制 、傳播、私藏影像三項罪則全占了,這個呂總和38歲的日本人一樣惡劣。然而,幸好其不在新加坡,判不了17年,當鞭打滿格24下。(責編/翔宇)
*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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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下,不死也殘廢了
出軌養小三也要鞭刑進牢
貨比貨,沒法說!
我國也應該這樣
聽說一鞭子下去,就臥床半個月
好的學不來,壞的一學就會
我國早有了,還可以讓它自選:車裂、千刀萬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