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從未停止!上海一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張铮獲刑10年6個月,受賄超1100萬

晨晨看時事 2023-04-23 12:40:01

根據上海一中級法院的公告,上海市1號法院今日(23號)開庭審理了上海松江區法院黨組書記兼院長張铮受賄案件。法庭認爲,張铮身爲公務員,卻憑借自己的職權和工作上的優勢,屢次收受委托人的賄賂,並爲其提供幫助,其中涉及的數額共計1110.9600元,已構成受賄犯罪,情節極其惡劣。考慮到張铮到案後坦白交代,積極上交犯罪所得,法庭判決其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10萬元人民幣。

在此之前,上海紀檢監察機關已經公布,張铮身爲一名共産黨員,卻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公職人員初衷,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違反了法律,濫用職權,影響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整個政法機關的聲譽。張铮未按相關要求及時彙報重要情況,嚴重違反了政治紀律;違反八項規定,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經常出現在各種場所,或者在經營活動中,爲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違反廉政建設,長期、違紀地向管理和服務人員借錢;違紀違法,對審判工作進行幹涉、幹涉;違紀違法;違紀違法;濫用職權,爲別人謀取私利,收取大量財物。張铮是一名對黨內政治生活有較大危害的黨員,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有行賄嫌疑,十八大後仍未停止對黨員幹部的追責,其行爲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應當給予相應的處罰。根據上海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請上海市委同意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張铮作出以下決定:開除黨籍;上海市紀委將對其進行黨紀、黨紀和黨紀等方面的處理,並對其予以沒收;對其自行繳納的非法所得,應依法登記並繳納;對其涉嫌違法行爲,將其轉交給檢察院,並將涉案財産一並轉交。

作爲一名公職人員,不僅需要履行好職責使命,並爲人民群衆提供優質服務,更要時刻記住自己的職業操守和道德規範,保持清廉、做事公正,爲人民謀福利。在這個過程中,若出現某些身不由己的企圖或者克制不住的妄念,貪汙受賄等違反廉潔職業操守的行爲,必然會爲其帶來難以承受的結果。

在新時代,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斷提升,公職人員隊伍的建設也進入了新時期。我們希望,在新的征程上,公職人員們能夠始終把爲人民服務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念和職業精神,成爲真正的爲人民服務的“勇士”。而任何貪汙受賄等違規行爲都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以滿足人民對廉潔政府的訴求,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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